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 個人 |
10 | 查閱相關文件。 | |
2 | 組織製定、健全、落實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等管理製度。 | 本科室 | 10 | 查有關資料。 | |
3 | 負責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營造和諧穩定的內外部環境,保證公司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 公司所屬各單位 | 20 | 查有關資料。 | |
4 | 負責或指導公司及基層單位各類群體性突發事件和重大活動的安全穩定及協調處理工作。 | 公司所屬各單位、本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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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現場查看。 |
5 | 在敏感期、黨和國家及省重大政治活動和重大節日期間,製定維穩工作方案,確保安全穩定 | 公司所屬各單位、本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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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查有關資料。 |
6 |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 | 本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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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查有關資料。 |
7 | 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本科室 | 1.建立安全包保台賬,未建立的扣6分; 2.包保人員下礦返回後要及時將隱患卡或指導服務卡交安康部,少交的扣2分/次; 3.特殊時期,安排人員到所包保礦井進行駐礦安全督導,未安排的扣6分,少一天的扣2分。 4.未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辦公會議等活動,扣2分/次。 5.未按要求落實公司安全會議安排的,扣1分/次。 |
10 | 查有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