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組織製定、健全、落實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等管理製度。 |
本科室 | 每年製定(修訂)本科室、人員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等管理製度。未製定(修訂)扣20分。 | 20 | 查相關記錄、資料。 |
2 | 參與製定公司內部管理,牽頭、指導編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相關標準和流程。按照企業發展戰略的要求,負責建立、健全集團公司經營管理考核體係;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負責製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製度、考核指標、考核辦法,進一步優化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模式。 | 公司所屬各單位 | 未開展經營管理考核辦法修訂、下發的扣10分; 未對開展經營管理績效月度考核工作的扣10分。 |
20 | 查相關記錄、資料。 |
3 | 負責機關績效考核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 公司所屬各單位 | 機關績效考核工作中發現未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的扣2分。 | 20 | 查閱會議記錄、相關資料。 |
4 | 負責本科室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 | 本科室 | 未開展培訓工作扣10分。 | 10 | 查看相關資料或依據人力資源部資料。 |
5 | 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公司所屬各單位 | 未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扣10分。 | 10 | 查閱相關資料或依據安監局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