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 公司所屬各單位 | 根據國家及上級安全政策變化,及時組織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並監督落實及時到位;缺項扣0.5分。 | 20 | 查相關資料。 |
2 | 經常深入基層了解黨員幹部的安全思想動態,並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工作作風。 | 1.定期或不定期對開展幹部作風監督檢查,未按要求開展監督檢查扣0.5分/次; 2.及時處理並通報違反紀律作風行為。未按要求通報扣1分/次。 |
20 | 1.查工作方案。 2.查督查通報或處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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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合相關單位監督檢查公司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職責情況。 | 定期或不定期對基層單位落實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職責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未按要求開展監督檢查扣0.5分/次; | 20 | 查相關資料。 | |
4 | 按照公司要求,抓好專項檢查或專項治理的組織協調工作,及時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不穩定因素。 | 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專項檢查或專項治理,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不穩定因素,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檢查或專項治理扣0.5分/次; | 20 | 查相關資料。 | |
5 | 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1.下礦返回後要及時將隱患卡或指導服務卡交安康部,少交的扣2分/次; 2.特殊時期,按照部室統一安排到所包保礦井進行駐礦安全督導,少一天的扣2分。 4.未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辦公會議等活動,扣2分/次。 5.未按要求落實公司安全會議安排的,扣1分/次。 |
20 | 1.查隱患卡(指導服務卡); 2.查閱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