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部副部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考核標準
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 本部門 | 認真學習貫徹、執行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未貫徹、執行扣5分。 | 10 | 查閱相關文件。 |
2 | 協助部長組織製定、健全、落實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等管理製度。 | 製定、健全、落實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等管理製度。未製定製度扣5分。 | 10 | 查有關資料。 | |
3 | 協助部長組織進行公司安全費用審計工作。 | 每年對公司安全費用進行檢查。未開展檢查一次扣10分。 |
20 | 查有關資料。 | |
4 | 協助部長組織進行公司安全工程項目及設備招議標的審計監督工作。 | 做好公司安全工程項目及設備招投標的審計監督工作。未做好審計監督一次扣10分。 | 20 | 查有關資料。 | |
5 | 協助部長組織領導幹部離任審計時的安全履職評價工作。 | 在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報告中體現其在任期間的安全履職評價。離任審計報告未體現安全履職評價一次扣10分。 | 10 | 查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報告。 | |
6 | 參與公司組織的安全督導服務,並做好信息反饋。 | 1.建立安全包保台賬,未建立的扣3分; 2.包保人員下礦返回後要及時將隱患卡或指導服務卡交安康部,少交的扣2分/次; 3.特殊時期,安排人員到所包保礦井進行駐礦安全督導,未安排的扣3分,少一天的扣1分。 |
10 | 查有關資料。 | |
7 | 協助部長組織本部門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 | 每年對部門員工開展安全培訓。未進行培訓一次扣5分。 | 10 | 查有關資料。 | |
8 | 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1.未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辦公會議等活動,扣2分/次。 2.未按要求落實公司安全會議安排的,扣1分/次。 |
10 | 查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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