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 公司 | 根據國家及上級政策變化,及時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並監督落實及時到位;少一項扣5分 | 10 | 查有關資料。 |
2 | 組織製定、健全、落實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等管理製度 | 本部門 | 每月組織學習法安全生產等管理等製度,少一項扣2分。 | 10 | 查有關資料。 |
3 | 組織對涉及安全生產的公司規章製度、合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審議,提出合理化建議 | 公司 | 強化合同管理。收到合同文書後,三個工作日審核完畢,每次落實不及時扣5分。 | 30 | 查有關資料。 |
4 | 組織對涉及安全生產的法律訴訟案件進行正確處理、處置。 | 公司 | 強化訴訟案件管理。及時參加庭審、執行等工作,爭取企業權益最大化。每次延誤開庭扣5分。 | 30 | 查有關資料。 |
5 |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 | 本部門 | 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安全培訓和教育,少一次扣2分。 | 10 | 查有關資料。 |
6 | 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包保單位 | 1.包保人員下礦返回後要及時將隱患卡或指導服務卡交安康部,少交的扣2分/次; 2.特殊時期,安排人員到所包保礦井進行駐礦安全督導,未安排的扣6分,少一天的扣2分。 3.未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辦公會議等活動,扣2分/次。 4.未按要求落實公司安全會議安排的,扣1分/次。 |
10 | 查有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