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敘永鑫福煤業有限公司燈盞坪煤礦 “2·19”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22-05-24 22:08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敘永鑫福煤業有限公司燈盞坪煤礦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2022年2月19日9時18分,敘永鑫福煤業有限公司燈盞坪煤礦(以下簡稱燈盞坪煤礦)91753采煤工作麵上出口處發生1起機電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9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省政府羅強副省長作出重要批示,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應急管理廳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了解02manbetx.com 情況,指導02manbetx.com 善後處置,組織事故調查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加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若幹規定的通知》(礦安〔2021〕166號)等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會同瀘州市應急管理局、敘永縣人民政府及敘永縣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總工會等部門單位,組成敘永鑫福煤業有限公司燈盞坪煤礦“2·19”機電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工作,邀請敘永縣紀委監委同步開展追責問責審查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原則,設技術組、管理組、綜合組開展調查工作,並聘請專家參與現場勘查和技術03manbetx ,委托四川鑄創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物證03manbetx 。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閱資料和綜合03manbetx ,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劃分和處理建議,針對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防範措施,形成了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及相關情況

  (一)敘永鑫福煤業有限公司

  敘永鑫福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福公司)為燈盞坪煤礦的上級公司,轄燈盞坪煤礦(21萬噸/年)和後山煤礦(15萬噸/年);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陳忠良,常務副總經理、兼燈盞坪煤礦總經理牟新明,副總經理唐明。鑫福公司層麵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未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2015年3月,鑫福公司將燈盞坪煤礦的生產經營權轉讓給股東曾均良、易興開、杜小彬、彭銳賢等四人經營,2021年6月、12月曾均良、易興開、杜小彬三人先後被司法機關羈押,2021年12月18日收回經營權。

  (二)燈盞坪煤礦

  燈盞坪煤礦為生產礦井,核定生產能力21萬噸/年,鄉鎮煤礦,省政府批準30萬噸/年以下分類處置方案的“少量保留礦井”,保留期至2048年12月。2021年5月,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達三級。

  礦井采礦許可證號:C5100002009071120030000,有效期限至2028年10月22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號:(川)MK安許證字〔2021〕5105241720B,有效期至2023年5月18日;礦長餘強明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0212197510073516,有效期至2024年4月28日;營業執照:91510524563266865M,有效期為長期。

  礦區井田範圍由16個拐點坐標圈定,麵積為1.9193km2開采標高+1060m~+770m。許可開采C25、C24、C20、C17下、C17上、C12和C11煤層,目前開采C24、C20、C17下三層煤,煤層平均厚度分別為1.03m、0.8m、0.75m,傾角27°-30°。礦井為高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煤塵無爆炸危險性,煤層自燃傾向性為Ⅲ類。

  礦井采用平硐開拓,井筒為+770m主平硐、+1121m回風平硐。現生產水平為+920m水平,劃分為兩個采區(3采區、5采區),布置92035和91753兩個采煤工作麵和一個92053運輸巷掘進工作麵。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分列式。礦井排水係統為平硐水溝自流排水。礦井采用雙回路供電,電壓等級10kV。礦井平硐和運輸大巷采用蓄電池機車運輸,采區軌道上山采用絞車串車提升。91753采煤工作麵采用普通機械化采煤工藝,工作麵搪瓷溜槽溜煤,運輸機巷為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運煤。

  +1121m風井工業廣場建設了地麵固定高、低負壓瓦斯抽采係統。

  礦井安全避險“六大”係統完善,安裝了圖像視頻監控係統等。

  礦井核定2個采煤工作麵和1個掘進麵生產,最大班入井作業人數85人,“三·八”製作業。

  (三)燈盞坪煤礦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

  燈盞坪煤礦總經理牟新明負責全麵工作,礦長餘強明負責主持安全生產工作。煤礦設置了安全管理科、生產技術科、通風科、機電運輸科、地測科、調度室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2022年2月6日,燈盞坪煤礦任命楊昭俊為總工程師、胡新堯為生產副礦長、李天春為安全副礦長、邱旭為機電副礦長、劉繼平等5人為副總工程師、陳德均等8人為科長(主任)、舒洪平等8人為專職技術人員、羅剛等18人為隊長和副隊長,配備各類特種作業人員66人。

  (四)燈盞坪煤礦節後整改及91753工作麵整改情況

  2022年1月20日,燈盞坪煤礦製定了《關於2022年礦井檢修期間工作安排及安全保障措施》,對春節期間停、複產及設備檢修、安全培訓等工作作出了全麵安排。礦井於1月31日-2月4日放假過春節, 1月27-30日和2月5-7日分兩段檢修設備。2月7日煤礦收假,2月8日、9日召開收心會和組織安全培訓,其間於2月7日、9日組織開展了隱患排查。2月9日,煤礦製定了《關於2022年春節複產隱患整改及問題整改方案的報告》報敘永縣應急管理局備案,方案共40項整改內容,計劃於2月11日開始整改,2月20日完成。敘永縣應急管理局采取了在該礦整改工作麵、巷道設置整改止點的管控措施

  2月7日,礦長餘強明組織召開礦井複產專題會議,安排胡永勝班在91753采煤工作麵進行整改作業,並明確由帶班礦領導負責協調落實部分管理人員現場監督。

  (五)死者彭安賢調整崗位上崗及安全培訓情況

  2022年2月11日,礦長餘強明同意原掘進隊工人彭安賢轉崗到采煤隊工作;並於2月12日,會同安全科長孫德桃和人事科胡林對彭安賢進行培訓後安排上崗作業。培訓記錄顯示,僅培訓了采煤工基本常識,沒有組織培訓《91753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等內容並進行考試或考核。

  (六)采煤機防滑轉向滑輪使用及維修情況

  2016年,燈盞坪煤礦進行機械化改造時聘請中介機構編製了方案設計,選擇了采煤機、刮板運輸機等主要設備,驗算了主要係統。沒有組織編製施工設計,未對采煤機防滑設施的選擇、安設等作出具體規定。礦井2018年實施機械化改造時,利用礦原有P-30B耙鬥裝岩機尾輪作為防滑設施的轉向滑輪,經物證03manbetx 該滑輪吊鉤材料為鑄鐵,製造工藝為鑄造,不滿足《起重機械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投入運行後,滑輪吊鉤曾於2021年7月兩次發生嚴重變形(拉直),但沒有引起重視,也沒有按之後編製的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更換為5t礦用導向滑輪,而是由鉗工進行簡單維修加固後繼續使用直至此次事故發生。

  二、事故區域及現場勘查情況

  (一)91753采煤工作麵情況

  91753采煤工作麵開采C17下煤層,直接底板為灰白色頁岩和灰黑色砂質粘土岩,厚約3.46m,質軟,易膨脹底鼓。工作麵回風巷標高+1010m,運輸巷標高+965m;工作麵走向長475m,還剩餘180m,平均傾斜長75m,平均傾角28°,采高0.73m;走向長壁後退式回采,MG100-TP型爬底式采煤機落煤,搪瓷溜槽溜煤,采取JH-14型回柱絞車和直徑φ18.5mm鋼絲繩+轉向滑輪與采煤機連接作為采煤機防滑的措施;4排DW08-300/100型單體液壓支柱+金屬鉸接頂梁支護(事故前上缺口已更換為π型鋼梁),柱距1.0m,排距0.8m;工作麵上超前缺口斜長6m、寬1.2m,下超前缺口斜長5.4m、寬2.8m;工作麵運輸巷、回風巷頂板和上幫采用錨網+鋼筋支護,運輸巷斷麵5.25m2,回風巷斷麵5.35m2,兩巷采用單體液壓支柱作加強支護。

  (二)事故區域及現場勘查情況

  91753采煤工作麵回風巷距工作麵上出口煤壁10m處安設1台JH-14回柱絞車,煤壁側安設1個遠程防爆控製按鈕和1台QBZ80N礦用隔爆性可逆磁力啟動器控製回柱絞車。工作麵上安全出口距煤壁3.5m處的靠近采空區側巷道頂板上(高度1.8m)用φ18.5mm鋼絲繩製成的繩套(固定在2根支護錨杆上),作懸掛防滑鋼絲繩轉向滑輪之用。距煤壁2m處的上出口底板上,有1個穿過防滑鋼絲繩的轉向滑輪,距轉向滑輪0.5m的巷道內有一個斷裂的彎曲吊鉤,吊鉤長120mm,吊鉤兩側各用1塊厚2mm鋼板焊接加固,斷口下部鏽蝕、斷口中部有一條裂縫,將兩斷裂件斷口對接,可重合為一個帶吊鉤的整體滑輪。懸掛轉向滑輪的繩套下方底板上有1頂“LA”標誌的非礦用安全帽,其帽殼與帽襯脫離,帽殼帽簷右側有120mm×80mm破口。回風巷往外距轉向滑輪內4m範圍底板、鋼絲繩、支柱上有明顯血跡。距上出口4.8m工作麵內煤壁安設1台MG100-TP爬底式采煤機,JH-14回柱絞車通過鋼絲繩連接到采煤機控製台下方的連接裝置上(詳見事故現場示意圖)。

  三、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月19日7時,當班帶班礦領導李天春(分管安全副礦長)組織早班47名作業人員召開班前會。其中91753采煤工作麵15人、92035采麵18人、通維隊8人、機電3人、運輸3人。會上安排91753采麵將采煤機開到上缺口,將金屬鉸接頂梁更換為π型梁。7時30分,91753采煤工作麵20人(含跟班1人、安監科1人、瓦檢員1人、運輸2人)乘坐人車入井,8時30分許到達91753采煤工作麵,3人到工作麵運輸巷,13人到工作麵,4人到回風巷。約9時許,彭安賢、劉成文2人從回風巷運送支護材料到工作麵上缺口處,彭安賢在上缺口處休息,劉成文到上隅角處休息;約9時10分,防滑絞車司機龍林檢查回柱絞車、鋼絲繩和吊鉤,采煤機司機賀元彬在工作麵距上出口5m處調試采煤機。兩人檢查調試完畢後,賀元彬打“二聲”信號鈴要求防滑絞車上提,龍林聽到信號鈴後,查看絞車和轉向滑輪區域沒有人(彭安賢聽見信號鈴聲從上出口位置進入超前缺口裏避讓),喊了一聲“不要站在鋼絲繩下麵,我準備啟動絞車”,隨後啟動防滑絞車上提,采煤機上行2m、滾筒進入煤壁0.1m左右;賀元彬發現采煤機滾筒不轉動,打了“一聲”信號鈴要求絞車停止運行,龍林聽見信號鈴聲後沒有及時停住絞車,此時聽見“啪”的一聲,轉向滑輪吊鉤折斷,並看見進入超前缺口的彭安賢趴在工作麵上出口巷道的底板上,頭部朝煤壁側、腳朝采空區,耳朵冒血。正在附近檢查的采煤副總工程師劉書雲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9時20分,劉書雲在91753采麵回風巷電話向礦調度室報告了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置及報告情況

  事故發生後,劉書雲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陳懷宣、古明強、張偉等人用溜槽做成簡易擔架將彭安賢抬至+920m大巷,等候在+920m大巷的劉廷遠、商武堯、賀元清等人協助將傷員抬至+770m大巷車場乘坐人車,10時35分將傷員護送出井並由120救護車送至敘永縣人民醫院搶救。

  9時20分,調度室值班人員郭明芳接到劉書雲電話報告事故,當時在調度室的生產副礦長胡新堯聽到事故情況,立即電話向礦長餘強明報告;9時23分,礦長餘強明趕到調度室,安排胡新堯、調度室主任範啟華等人入井施救,安排人員聯係敘永縣正東鎮醫院救護車到礦急救。10時22分,餘強明電話向敘永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殷毅報告事故情況。11時18分,敘永縣人民醫院宣布彭安賢經搶救無效死亡。11時25分,殷毅電話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監察執法二處彙報了事故情況。11時45分,煤礦撤出了除巡查人員、帶班領導之外的其他井下作業人員。

  敘永縣政府及監管部門接報後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積極協調煤礦做好事故處置和善後工作,2月22日善後工作處理完畢,礦區社會秩序穩定。

  四、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經調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9萬元。

  (二)死者基本情況

  彭安賢,男,45歲,燈盞坪煤礦采煤工,初中文化,敘永縣正東鎮永興村人,身份證號:510524197702282912,本礦工齡5年。

  五、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防滑絞車司機開車時未發現違章進入鋼絲繩運行危險區的作業人員,未按采煤機司機信號及時停止絞車運行,導致防滑鋼絲繩及轉向滑輪吊鉤等載荷增大致吊鉤突然折斷,轉向滑輪砸中作業人員頭部,造成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1.技術管理不到位。一是普通機械化采煤係統設備設施存在缺陷。使用生產廠家建議配備的JH-14型回柱絞車作采煤機防滑絞車,根據回柱絞車運行速度特性,不能實現與采煤機運行同步。二是煤礦實施機械化改造前未組織編製施工設計,未明確規定采煤機防滑安全設施的規格、參數及安設方式方法等,不能有效指導施工和生產。三是作業01manbetx 貫徹落實不到位,未督促及時更換作業規程規定型號的轉向滑輪。

  2.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未分析研判出普通機械化采煤設備設施存在的缺陷及防滑安全設施存在的風險,沒有排查發現吊鉤選用不符合相關安全規定的隱患,以及吊鉤管理維護方麵存在的問題,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煤礦作業人員使用“LA”標誌的非煤礦用產品,安全防護等級不符合規定的問題,未及時排查整改。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現場管理不落實。對工作麵防滑絞車鋼絲繩及連接裝置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不到位,未按作業規程規定每天檢查1次;作業現場負責人、安全檢查人員對現場安全生產各環節風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實,未及時發現和製止作業人員違章進入鋼絲繩運行危險區的行為。二是鑫福公司對所屬煤礦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定期對所屬礦井開展安全檢查,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4.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作業人員調整崗位前未按規定培訓合格就安排上崗作業。

  5.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縣領導包礦、監管人員聯係煤礦及監管專班到礦工作未按規定職責和任務開展工作,未按要求填寫檢查記錄或報送工作情況,履行工作職責不夠到位。敘永縣應急管理局對燈盞坪煤礦每日風險研判結論和管控措施基本一致、工作流於形式的問題,未引起重視並督促落實整改;安全監管執法檢查不細,未及時發現並糾正煤礦在安全培訓、安全技術管理及安全設施使用維護等方麵存在的問題。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六、對事故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有關人員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1.建議免於追究責任的人員

  彭安賢,燈盞坪煤礦采煤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意識差,違章進入防滑鋼絲繩運行危險區域,被折斷吊鉤的轉向滑輪砸中頭部,導致事故發生,應對此次事故負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再追究責任。

  2.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的人員

  (1)龍林,燈盞坪02manbetx.com 當班絞車工。未嚴格執行崗位安全責任製及作業規程、01manbetx 規定,違章作業,未發現轉向滑輪吊鉤存在的隱患,未按采煤機司機信號及時停車,未及時發現和製止人員違章進入鋼絲繩運行危險區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直接責任。其行為涉嫌犯罪,依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和《應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54號)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2)餘強明,燈盞坪煤礦礦長,全麵負責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違章安排未經培訓合格的調整崗位人員上崗作業;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消除采煤設備缺陷、安全設施使用管理不到位及井下作業人員使用無“MA”標誌安全帽等隱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四)、(五)項的規定,應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其行為涉嫌犯罪,依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和《應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54號)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3.建議給予行政處罰人員

  (1)胡永勝,燈盞坪02manbetx.com 當班班長,整改期間91753采煤工作麵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發現並停止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轉向滑輪吊鉤和無“MA”標誌安全帽,未及時發現和糾正管理範圍的違章作業,未拒絕安排未經培訓合格的調整崗位人員上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伍仟元(15,000.00)。

  (2)鄧銳,燈盞坪煤礦機運科科長,負責礦井機電設備安裝、檢修維護保養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風險研判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時排查消除采煤設備缺陷、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轉向滑輪吊鉤、安全設施檢查及維護不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陸仟元(16,000.00)。

  (3)孫德桃,中共黨員,燈盞坪煤礦安全科科長,負責礦井安全管理和職工培訓教育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職工培訓教育不到位,未及時製止調整崗位人員未經培訓合格安排上崗;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時排查采煤設備缺陷,未及時發現製止未按規定使用維護轉向滑輪吊鉤和使用無“MA”標誌安全帽等問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二)、(三)、(五)項、第(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捌仟元(18,000.00)。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0212197512103571)。

  (4)劉書雲,燈盞坪煤礦采煤副總工程師,事故當班91753采煤工作麵跟班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消除采煤設備缺陷、采煤機防滑設施管理維護上存在的隱患,未及時發現製止作業人員違章進入鋼絲繩運行危險區域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第(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處罰款壹萬捌仟元(18,000.00);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0524197602122938)。

  (5)胡新堯,中共黨員,燈盞坪煤礦生產副礦長,負責礦井生產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時發現製止調整崗位人員未經培訓合格安排上崗、井下作業人員使用無“MA”標誌安全帽,未組織落實按作業規程選用維護轉向滑輪吊鉤,未及時發現和糾正采煤設備缺陷及安全設施管理維護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三)、(五)、(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捌仟元(18,000.00)。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0524196605072935)。

  (6)邱旭,燈盞坪煤礦機電副礦長,負責全礦的機電設備及運輸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風險研判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組織排查發現采煤設備存在的缺陷,未及時發現糾正不按規定使用維護轉向滑輪吊鉤及安全設施管理維護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三)、(五)、(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處罰款壹萬玖仟元(19,000.00);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0525199107214232)。

  (7)李天春,燈盞坪煤礦安全副礦長負責礦井安全管理工作,事故當班帶班礦領導。未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製止調整崗位人員未經培訓合格安排上崗;風險研判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發現消除未按規定選用維護轉向滑輪吊鉤和使用無“MA”標誌安全帽,未及時發現糾正安全設施管理維護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三)、(五)、(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處罰款壹萬捌仟元(18,000.00);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0226196712068196)。

  (8)楊昭俊,中共黨員,燈盞坪煤礦總工程師,分管煤礦“一通三防”和技術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技術管理職責,礦井技術管理不到位,未組織編製機械化改造施工設計;風險研判和管控工作不到位,未及時排查發現采煤設備存在的缺陷;組織貫徹落實作業規程不力,未及時發現糾正不按規定選用維護轉向滑輪吊鉤。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三)、(五)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陸仟元(16,000.00)。

  (9)牟新明,鑫福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燈盞坪煤礦總經理,負責燈盞坪煤礦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礦井安全培訓製度執行不嚴格,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設施使用及管理維護不到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四)、(五)項,應對此次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上一年收入102713.10元百分之四十的罰款計肆萬壹仟元(41,000.00)。

  (10)陳忠良,鑫福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負責公司全麵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所屬礦井安全培訓製度執行不嚴格、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安全設施使用及管理維護不到位等監督檢查不力,未及時督促消除事故隱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四)、(五)項,第二十四條,《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等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上一年收入77835元百分之四十的罰款計叁萬壹仟元(31,000.00)。

  (二)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燈盞坪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嚴格,風險研判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不落實,職工安全培訓製度執行不嚴格,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安全設施和無“MA”標誌安全帽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等規定,對事故負主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對燈盞坪煤礦處罰款柒拾玖萬元(790,000.00)

  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的通知》(煤安監行管〔2020〕16號)規定,建議由瀘州市應急管理局撤消其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等級。

  (三)對監管責任的認定及處理建議

  對事故調查中反映出的部分監管人員履職不到位的問題線索,建議移送敘永縣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七、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增強風險意識,杜絕違章指揮。煤礦管理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增強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紮實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以及企業各項規章製度,自覺帶頭遵規守法、規範行為,杜絕違章指揮。

  (二)強力推進煤炭生產綜合機械化。一是根據煤礦實際情況和安全發展需要,燈盞坪煤礦新布置采煤工作麵必須采用綜合機械化生產工藝;二是礦井現采用普通機械化采煤工藝的91753和72035兩個采煤工作麵,可以在消除設備缺陷和完善安全設施基礎上生產結束;三是優化現有采煤係統工藝和進行礦井綜合機械化生產係統改造,必須嚴格按煤礦項目管理程序經設計、審查、施工和竣工驗收,並同時按事故礦井安全管理規定經整改驗收合格批準才能投入生產。

  (三)切實加強技術管理。要充分發揮技術管理的先導作用,嚴格執行單項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及技術審查驗收製度,嚴格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編製和審批,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工程一審批”,未經審查批準不得施工,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認真組織培訓學習和貫徹落實“三大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定期排查解決貫徹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消除規程措施與現場“兩張皮”問題。

  (四)加強安全設施管理。納入安全標誌目錄管理的礦用產品,必須建立健全“MA”標誌審查機製,對不符合規定的嚴禁采購和入井;涉及安全的保護設施必須按照最高安全等級設防,嚴格按設計規定進行選用和采購,嚴禁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及超過保質期限的安全設施;加強安全保護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校驗檢測以及使用周期安全管理,杜絕不正規維修和帶病使用。

  (五)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要強化安全風險意識,做實做細全係統、各環節和每日風險研判,製定針對性的安全管控措施,尤其是要強化對機械、電氣設備的風險辨識研判,深入剖析潛在風險,提前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對表對標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整治,防止出現漏洞和盲區,落實好事故隱患治理驗收閉環管理製度,及時排查消除事故隱患。

  (六)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狠反“三違”。組織全礦管理人員和職工認真開展反思,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和01manbetx 的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操作技能、風險辨識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增強按章作業、自主保安、互助保安意識。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礦級領導井下帶班和管理人員現場跟班製度,切實加強班組建設,強化勞動組織管理,加強作業地點的安全監督,堅決打擊各類習慣性違章行為,杜絕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七)加強監督檢查。鑫福公司要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加強對所屬礦井安全生產工作及相關人員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督促煤礦消除事故隱患,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八)改進加強監管執法工作。敘永縣人民政府要組織落實國務院安委辦“十五條”硬措施,認真研究謀劃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切實解決監管執法工作中的困難問題,規範和加強對縣領導包礦、監管人員聯係煤礦及監管專班開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督促按規定職責和任務要求開展工作;組織燈盞坪煤礦複產驗收工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煤礦風險管控、技術管理、安全管理、規程執行特別是安全設備設施管理的監督檢查,督促煤礦強化每日風險研判和管控措施落實,促進煤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事故發生。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