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危險作業,對作業現場未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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