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在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下列違法情形中,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的有()。
A.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B.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
C.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
D.未按照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E.未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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