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助理(外協)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礦長領導下,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執行行業要求及相關規定。
2、協助礦長抓好煤礦綜合治理工作。
3、負責外部協調和政府對接工作及協調解決井田範圍內村莊的相關問題。
4、分管全礦綜合辦公、後勤管理及接待工作。
5、負責地麵建設工作及後期維護工作。
6、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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