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為的舉報
不安全行為的舉報
第一條 每位員工個人都有舉報“不安全行為(含“三違”行為)”的義務。公司鼓勵舉報不安全行為(含“三違”行為),對舉報的不安全行(含“三違”行為)一經查實,參考處罰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查出不安全行為的主要內容和處罰情況要及時上報至安全科,並且及時填寫在安全檢查獎罰單上,對涉及幫教的人員移交至培訓科,由培訓科組織進行幫教培訓工作。
舉報電話:
調度室:8054 安全科: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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