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須對所有煤層的煤塵爆炸性進行鑒定。煤塵的爆炸性由國家授權有資質單位進行鑒定,並根據鑒定結果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不安規定進行鑒定的,每次處罰200元,並及時進行鑒定。
二、在產生粉塵和受粉塵威脅的所有地點都必須采取降塵措施。沒有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和防塵設施不得生產。地麵永久性水池每季度檢查一次,根據情況及時清挖,要安裝過濾和淨化設施,必要時還要有防凍和防雜物掉入的措施,確保防塵用水的水量和水質。
三、防塵用水管路應鋪設到所有能產生粉塵和沉積粉塵、需要用水衝洗和噴霧的所有巷道和地點,包括:進回風井、主要進回風大巷、采區進回風巷、聯絡巷道、綜采工作麵進回風巷、開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裝載、轉載、卸載點。所有防塵管路和設施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檢一次,管路不得通過封閉區域。防塵管路統一標準色為綠色。管路要吊掛平直、不拐死彎、接口不花接不漏水。防塵管路係統中按係統等級和需要安設入井前、采區、工作麵、重點噴霧區域等多級水質過濾器並及時清洗。管路中的支管和閥門(手把)要齊全靈敏,井下灑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閥門的規格型號必須統一,膠帶巷的所有衝洗、轉載噴霧、淨化水幕的閥門都要安設在巷道行人側。
四、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采煤麵進回風巷、開掘巷道、裝煤點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風流淨化的巷道都必須安設風流淨化水幕並正常使用,運輸巷內還應設自動水幕。水幕要吊掛平直,噴霧能封閉巷道全斷麵,霧化效果好。
五、井上下煤倉和溜煤眼放煤口,篩選點、破碎點、及所有轉、裝、卸載點應采取粉塵綜合治理措施,都必須安設噴霧裝置或除塵器並正常使用(必要時封閉)。所有皮帶轉載點還要設自動噴霧,噴霧要安裝穩固,能封閉塵源,霧化效果好。轉載點落差宜≤0.5m,否則安裝溜槽或導向板。井下所有轉、裝、卸載點總粉塵的降塵率應≥85﹪。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湧水時可放空但放空後放煤口閘板必須關閉並設置引水管。
六、每季度填製一次防塵係統圖,標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長度及管徑,設施布置及類別,水量水壓測定位置及數據,並上報礦一通三防部。
七、定期衝刷巷道積塵,衝洗時要做到無死角、無粉塵堆積。對容易造成煤塵堆積的地點要隨時進行衝洗,巷道內嚴禁出現厚度超過2mm ,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八、綜采工作麵應采取粉塵綜合治理措施。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割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工作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工作壓力不得小於4MPa,噴霧流量應當與機型相匹配。無水或者噴霧裝置不能正常使用時必須停機。液壓支架和放頂煤工作麵的放煤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時同步噴霧。破碎機必須安裝防塵罩和噴霧裝置或者除塵器。
九、綜掘工作麵應采取粉塵綜合治理措施。掘進機作業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霧化效果好。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4MPa。噴霧流量應於機型相匹配。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除塵器。外噴霧裝置必須用霧化噴頭,噴霧流量每個滾筒不得低於15L/min,霧化要覆蓋滾筒。
十、炮掘工作麵應采取粉塵綜合治理措施。必須采取濕式鑽眼,使用水泡泥,炮掘作業時要在距工作麵20米範圍內安裝使用爆破噴霧裝置,爆破時連續噴霧不少於10min,並封閉巷道全斷麵。爆破前後必須對30m範圍內的巷道周邊進行衝洗。
十一、錨噴作業應采取粉塵綜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灑水預濕,混合料粒粒徑不超過15mm。作業地點下風流10-15m內設一道以上水幕。
十二、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個體防塵用具。
十三、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進行粉塵濃度測定工作。配備所需儀器,並定期進行校驗,測塵人員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十四、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的主要大巷、集中運輸巷和回風巷、煤倉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設置主要隔爆棚。綜采工作麵進回風巷、煤和半煤岩掘進巷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設置輔助隔爆棚。水棚按用途分為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棚,按包裝又分為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須符合規定,水袋宜作為輔助棚。在應設輔助棚的巷道應設多組水棚。隔爆水棚必須按規定進行安設,實行掛牌專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穩固,槽袋規格統一,擺掛整齊,不得用鐵絲固定。隔爆水棚的說明牌標明安設地點、巷道斷麵、水棚類型、棚區長度、水槽(袋)數量、水槽(袋)容量、設計水量、實際水量、排距、管理單位、管理人員。每周至少檢查1次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