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材料丟失處理製度
一、現場隊長或帶班隊長是直接維護現場的第一責任人;發現爆炸材料丟失,立即向安全科和調度室報告,並維護好現場秩序。接報告後安全科和調度室要立即組織人員下井到現場。
二、清點落實丟失品種和數量。
三、按分組對現場進行全麵檢查。
四、對一切可疑地點進行搜查。
五、本著嚴格、細致的原則澄清事實真相。
六、屬操作失誤的要給予嚴厲教育和處罰,引以為戒;屬有意行為的要追究責任;或者上交公安部門處理。
七、特殊情況找不到丟失物品時必須保護好現場,並上報上級部門或公安部門。
八、爆炸材料安全管理要全員全過程全工序管理,不能有半點麻痹大意,必須要做到領用退三對照。在嚴加管理的基礎上要充分發揮群管群製的的原則,保證爆炸材料絕對安全使用,杜絕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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