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聯係製度
(一)、測量方麵
1、為了搞好安全生產,地測與設計、施工單位應互相協作、互相配合、互相監督。有關業務聯係,必須通過會議等製度進行。
2、為了及時準確有效地配合安全生產,地測科應按規定事先聯係。
(1)、凡大型貫通及重要工程在掘進過程中,要及時進行測量填圖,並根據測量成果及時檢查調整中腰線。當貫通巷道(岩巷20-30米或煤巷30-40米、快速掘進50-100米)時,測量人員應以書麵通知施工單位,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日常延伸中腰線施工單位應提前通知地測科。
3、重要測量及貫通工程,設計部門應提前向地測科提供設計圖紙,並在總工程師主持下,通過業務會議共同確定貫通允許偏差,審查貫通誤差預計及施測計劃,安排安監、通風、運輸、機電等部門配合工作,保證地測科有足夠的測量時間,以保證測量人員和儀器的安全。
4、如遇巷道相互貫通,透老巷、老塘時,測量人員應按業務保安01manbetx 的有關要求提前書麵通知施工隊組和有關單位,並劃定位置。
5、凡有下列情況,巷道已掘到位置、掘進停頭暫不進行、封閉巷道等,在停頭後地測科將巷道測到迎頭,控製停頭真實位置,並及時填圖。測量成果由測量人員負責。
6、所有巷道一律按設計圖紙延中腰線,無設計圖紙的一律拒絕放線,如變更設計圖紙須經設計部門或總工程師同意批準後方可放線。
7、巷道給線收尺工作施工等單位配合地測科進行,到達工作麵前要事先聯係,是否放炮,頂板煤幫是否安全後方可進入工作麵。
8、施工單位在測量給線、地質調查和打超前鑽時應密切配合,提供條件和時間,以保證安全。
9、各種巷道中腰線,施工單位必須妥善保管和進行交接,如損壞或懷疑時應及時通知地測科進行校檢,停頭或複工也應及時通知地測科。
(二)、地質方麵
1、為了掌握厚煤層巷道殘留煤厚,計算煤炭損失,地質人員要經常下井收集巷道揭露煤層厚度,利用鑽探探清煤層全厚。
2、對於地測科預報的地質構造位置及小窯采空采取邊探邊掘位置,探放采空積水位置,區隊技術員要準確掌握,及時通知地測組,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危害礦井安全的小窯采掘及積水情況,小窯管理部門要及時通知地測組。
4、地測科要及時提交采掘隊組所需的地質資料,掘進說明書從接到通知之日算起,15天內提交;回采說明書從接到通知之日算起,五天內提交。
5、采掘隊組如遇到斷層、衝刷、陷落柱等地質構造,頂板淋水、煤層滲水、工作麵後古塘湧水,煤層變薄等地質水文情況時,防治水科接到隊組或調度室通知時應及時下井觀察,拿出處理意見及方案,不得延誤。
(三)、鑽探方麵
1、每月應有詳細的施工計劃,並報礦有關領導進行會審。
2、鑽探工作必須保證不影響全礦正常生產秩序及質量標準化工作,尤其必須保證礦井通風安全。
3、每次施工之前,對工作地點的用電、用水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如水、電不具備,作業會上請領導協助解決或召開專門準備會,並請有關單位配合。用電由機電科配合;用水由機運隊及各施工隊組配合。如相關單位不及時配合,延誤工作,按製度罰相關單位隊長100元。
4、如礦上有緊急任務相關單位必須積極配合,不準推諉,否則處罰有關單位200元。
5、鑽探過程中或結束後,一般施工地點的巷道中會有局部積水,相關單位及時清理排放,否則,一切後果由相關隊組負責。
(1)、每次施工過程中或施工完畢,鑽杆、鑽具及鑽探設備,應堆放整齊,不得亂丟亂扔,影響巷道質量標準化;否則,罰當班人員100元。
(2)、每次施工後,堆放整齊的鑽杆、鑽具及鑽探設備,本巷采掘單位或相關單位不許亂拿亂用;否則,罰該隊隊長100元。嚴禁施工隊組盜用鑽杆、鑽具及所有鑽探設備,如有丟失責任隊組照價賠償,並處罰該隊隊長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