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為認真貫徹實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細則》及我礦煤礦相關文件精神,做好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絕重大水害02manbetx.com ,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和礦井安全生產,實現礦井持續穩定發展,特製定本責任製,望各單位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一、 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探掘分離、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為目的,抓好技術監督和現場管理兩大環節,對礦井水害進行綜合防治,杜絕水害02manbetx.com 的發生。
二、奮鬥目標
1.杜絕因礦井水害造成的人身傷亡02manbetx.com 。
2.杜絕突水淹沒掘進和回采工作麵及以上的水害02manbetx.com 。
3.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大礦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實責任,保證各項防治水工程的正常進行,確保安全生產。
三、組織機構
根據我礦煤礦水害防治專題會議的精神,礦成立水害防治領導和工作小組。水害防治領導小組:以礦長和總工程師為組長、副組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礦防治水工作的統一協調指揮。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通風助理
成 員:防治水副總、調度主任、防治水科長、地測科科長、生產技術科科長、通風科科長、安全科科長、探放水隊、行政後勤等
水害防治工作小組設在設在調度室,由礦長任組長,所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成員,其工作職責為擔負礦井水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並定期向領導小組彙報水害防治工作進展情況。
四、基本任務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防治水工作法規、規定、指令。
2、加強礦井防治水基礎工作,做好各種水情、水害的預測預報,及時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
3、抓好水害水患的03manbetx 排查和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水害水患,製定相應的防治措施,並明確責任,定期落實。
4、根據礦井生產接續情況,做好各種水文補勘和防治水工程。
5、落實具體防治水工作任務的實施,監督檢查各類防治水工程施工質量和進度。
五、崗位職責
(一)礦長
1、礦長對本礦的防治水安全生全麵負責,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2、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文件、決議和《煤礦防治水細則》;組織製定本企業防治水的安全生產製度.
3、組織編製礦井防治水規劃和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定期檢查執行情況;確保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所需人員、材料、設備等。
4、負責貫徹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每月主持召開一次“一通三防”工作會,並在人、財、物方麵優先保證。
5、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貫徹實施,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
6、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礦井防治水設施每季進行一次檢查。
7、負責組織實施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
8、每月組織一次井下、地麵安全大檢查,對防治水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9、凡發生重大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微,防止事故擴大。
10、組織製定並檢查督促各級幹部和職能部門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
11、負責抓好員工防治水安全技術培訓、安全質量標準化等安全基礎工作。
12、按照防治水隱患排查製度,對防治水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麵負責。
13、對各單位進行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考核,並決定進行獎勵和懲罰。
(二)總工程師
1、總工程師對礦防治水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全麵負責防治水技術業務管理及防治水工作的安排落實。
2、協助總經理、礦長貫徹上級防治水技術方麵的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決定和規定。
3、負責組織製定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報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每季末,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改,製定補充措施;組織編製防治水安全技術發展規劃,製定和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檢查督促實施情況。
4、對防治水工作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編製、審批實施、查防治水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
5.總工程師在總經理、礦長領導下對確保防治水安全生產急需解決的問題,有權調動人員和物資進行搶險處理。
6、負責對防治水被術問題提出方案和措施,經總經理審定批準後組織實施。
7、負竟組織審批防治水作業01manbetx 及安全技術措施,定期組織複審。
8、按照防治水隱患排查製度,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
9、負責主持防治水技術標準、生產技術管理製度、作業01manbetx 、施工措施的製定修改、審批和執行情況的檢查。
10、嚴格考核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執行情況,並提出獎勵和懲罰意見。
11、貫徹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煤礦防治水細則》 ,嚴格執行規定的審批權限,履行職責,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礦長采取措施,組織搶救。
(三)生產礦長
1、在總經理、礦長領導下,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相關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配合經理貫徹上級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定。
3、對分管單位防治水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製定並實施防治水管理工作計劃,落實防治水方麵管理措施。
4、經常深入現場,加強現場管理,解決和處理防治水方麵的問題,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5、負責抓好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方麵各項措施、方案的實施。
6、抓好分管範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
7、抓好分管職能部門的防治水業務保安工作。
8、按照水害事故隱患排查製度,對分管範圍內的水害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
9、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製定雨季“三防”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
10、配合總工程師搞好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的實施。
(四)機電礦長
1、在總經理、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防治水方麵機電、排水等安全工作負責。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防治水方麵機電、運輸業務保安責任製。
3、組織製定機電防治水方麵安全管理規章製度,製定礦井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檢修計劃、抓好並落實。
4、負責每月召開一次機電、運輸專題會,研究解決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抓好機電、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03manbetx 防治水方麵事故,製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6、負責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
7、按照事故隱患排查製度,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方麵機電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組織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的安全檢查。
8、負責防治水設備更新和改造方麵的技術工作。
9、對礦井的排水、安全供電、電氣失爆、設備完好率等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五)安全礦長
1、嚴格執行黨和國家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承擔安全綜合管理責任。
2、參與每周一次的安全質量檢查,對查出防治水方麵的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跟蹤督促有關單位整改落實。
3、監督檢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製、演習和執行;負責對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參加公司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的各種會議,審查有關防治水方麵文件、資料、圖紙等。
5、監督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及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進度,製定並執行安全獎懲製度。
6、參與組織有關部門編製防治水方麵安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並監督實施。
7、參加審定作業規程及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貫徹實施。
8、經常深入現場,排查隱患,狠反“三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組織追查03manbetx “三違”現象及各類安全事故,並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
9、對群監協管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
10、對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及實施負監督檢查責任。
11、負責公司安檢隊伍的管理、安全監察人員的思想和政治教育、業務學習,調度安全情況,組織安全活動,總結安全工作。
(六)通風助理
1、在礦長的領導下,對企業執行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條例進行監督檢查和抓好安全綜合管理工作。
2、協助總工程師抓好防治水方麵管理。
3、參與安全質量檢查,對查出的防治水方麵重大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有關單位整改落實。
4、參與編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參與編製、審批作業規程及防治水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七)防治水副總
1、按時編製本礦井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在開采特殊地段含水煤層時要及時編製安全技術措施。
2、每年在雨季來臨前對本礦井的防治水工程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向領導彙報,要及時處理水災隱患,不得延誤。
3、要及時了解本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同邊煤礦開采範圍及老窯積水資料。
4、要及時封閉報廢的鑽孔,在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時,必須修築排水工程。
5、對防治水工程要及時上圖,並及時作好防治水的有關台帳和報表。
6、要及時編製探水放水設計及方案。
(八)防治水科長
防治水科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的責任部門,在礦長、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體業務。
1、必須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細則》等有關規定的要求,積極開展好各項水文地質工作。
2、必須做好采區、工作麵水文地質探查工作,選用物探、鑽探、化探和水文地質試驗等手段,查明構造發育情況及其導水性,主要含水層厚度、岩性、水質、水壓、富水性以及隔水層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質條件不清或預計湧水量較大的采掘工作麵,尤其是僅能依靠水泵排放湧水的工作麵,應超前開展井下水文物探,進一步查明開采區的富水情況,並提出防治水措施。
3、負責健全地下水動態觀測網。應對所有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充水含水層布設水文觀測孔。積極推廣先進的水位自動觀測技術,以獲得準確豐富的水位資料。
4、煤層近強含水層(水害威脅區域)開采時,負責開展“三帶”發育高度的探測工作。 開采淺部受地表水威脅的煤層,必須有充分的水文地質資料和“三帶”觀測資料,負責編製專項報告,確定安全合理的開采上限,按《建築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的規定上報批準後,方可開采。
5、加強礦井防治水基礎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質資料,各種原始記錄台帳、卡片等要齊全、準確,圖紙資料要完善可靠、填繪及時。做好礦井水害(情)03manbetx 預測預報工作,及時報送有關領導、生產安全部門及上級部門。
6、參與審查每一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查清工作地點的水文地質情況、水害因素,確定需要實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7、負責編製探放水設計,並參與探放水施工的有關管理工作。
8、受水威脅的回采工作麵,回采前負責編製專門的《工作麵水文地質說明書》,對各類水害因素依據補勘或探查資料作出明確的分析。
9、負責編製年度礦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計劃,並認真組織落實。負責做好礦井防治水儀器、儀表的檢測標定工作。
10、負責及時啟封處理達不到現行封閉質量標準要求的鑽孔。
11、負責開展礦井水文地質及防治水研究,推廣應用水文地質物探、湧水 量預計、水患監測和突水預報等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術水平。
12、礦井發生水災事故時,協助公司領導製定處理措施 。
13、采掘工程設計時,從開拓布局、采區巷道布置上要有利於礦井防治水管理,盡量避免大量積水的產生,並確保排泄水係統安全、合理、可靠。
14、采掘工作麵設計中,必須有排泄水設計及礦井防治水措施。
15、審查作業規程時,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設施,並檢查落實情況,具備完善的礦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災路線;負責落實礦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負責組織審查探放水、疏放水設計並組織落實實施。
16、負責組織落實分管範圍內與礦井防治水的相關問題和措施。
17、井下采掘生產任務的安排,必須保證不會引起大的水患災害。
18、對有發生礦井水害危險的區域設計專門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離煤柱。
19、負責安排對臨時水倉的淤泥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
20、負責安排對井下水溝中的淤泥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
(九)地測科科長
1、在總工程師和科長的領導下,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測量、防治水問題,積極組織及時處理解決。
2、逐月將相鄰礦井邊界及百米內井巷工程、相關內容在采工圖上填繪齊全。
3、檢查督促測量技術員做好現場探放水孔、防治水工程的標定工作。
4、檢查本礦開采進度,防止破壞煤柱。督促和檢查巷道預透通知單的發放,以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5、組織定期對地表地形、地物進行補測,滿足防治水工作需要。
6、組織測量組人員進行防治水培訓。
(十)生產技術科科長
1、采掘工程設計時,從開拓布局、采區巷道布置上要有利於礦井防治水管理,盡量避免大量積水的產生,並確保排泄水係統安全、合理、可靠。
2、采掘工作麵設計中,必須有排泄水設計及礦井防治水措施。
3、審查作業規程時,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設施,並檢查落實情況,具備完善的礦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災路線;負責落實礦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負責組織審查探放水、疏放水設計並組織薄實實施。
4、負責組織落實分管範圍內與礦井防治水的相關問題和措施。
5、井下采掘生產任務的安排,必須保證不會引起大的水患災害。
6、對有發生礦井水害危險的區域設計專門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離煤柱。
7、負責安排對臨時水倉的淤泥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
8、負責安排對井下水溝中的淤泥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
9、檢查采掘工程質量的同時,負責檢查礦井防治水工程質量,並納入工程質量驗收考核。
(十一)調度室主任
1、加強水情、水害情況的調度,及時落實處理采掘工作麵等地點的異常出水情況,並落實人員、設備等,加強采掘工作麵等異常湧水排泄的調度協調。
2、發生水災事故時,立刻指揮現場人員安全撤離,並迅速指揮協調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救災工作。
3、每年雨季前,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檢查,並製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編製排放水工程計劃,組織搶險隊伍,安排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十二)安全科科長
1、負責做好水害防治的監察工作,要把礦井防治水工作列為重要的安全監察內容,對各專業部門和區隊所承擔的礦井防治水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破壞礦井防治水設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製止並進行處理。
2、負責對采掘設計和作業規程中礦井防治水內容及探放水設計進行審查,對現場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三)通風科科長
1、參與對采掘設計、作業規程及探、疏放水設計的審查工作,對其中有關通風路線及避災路線等內容進行審查。
2、負責探、疏放水工程的管理工作,負責防治水施工安全措施的審查。
3、負責探、疏放水過程中的氣體監測工作,發現氣體超限時,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指揮現場作業人員采取措施並安全撤離。
4、負責密閉湧水口的檢查,發現出水口堵塞、閉內積水時,及時疏通處理。
(十四)機電科科長
1、參與對采掘設計和作業規程的審查工作,對其中排放水設備等內容進行審查。
2、負責對礦井排放水設備的檢查、維護的管理工作,確保排放水設備正常運轉。
3、負責對臨時水倉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麵檢修一次,並對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負責儲備足夠數量的防治水搶險設備。
(十五)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
1、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對礦井水害防治工作負具體的管理責任。
2、在礦總工程師、防治水科長的領導下開展水文地質工作。
3、熟悉和掌握《煤礦防治水細則》、煤礦水害防治基礎知識、礦井水文地質情況。
4、負責完善井下水文動態觀測係統,定期對礦井分水平、分采區進行湧水量動態觀測(在訊期應加密觀測),為分析含水層富水特征,研究礦井突水規律和製定水害防治措施提供詳實、可靠的技術依據。
5、負責對地表水體、河流、泉井的動態觀測,研究開采條件下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途徑,特別是對穿過煤係地層及頂、底板的河流,進行漏失量觀測。
6、負責對地表岩溶窪地、溶蝕漏鬥、采動塌陷的調查工作,為製定地表防治水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據。
7、負責編製各類水文地質基礎台帳:除按地測標準化要求建立健全各類水文成果台帳外,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建立氣象資料台帳、地表水文觀測成果台帳、鑽孔水位及並泉動態觀測台帳、老空積水台帳、防水鬧門管理台帳等。
8、負責編製各類水文地質圖紙:包括礦井充水性圖、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圍、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礦井水文地質柱狀圖、礦井水文地質剖麵圖。
9、負責收集、調查、核實對本礦具有安全威脅的地方小礦、廢棄老窯開采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並將有關資料填繪在礦井充水性圖上。
10、負責礦井的年、月和臨時性的水害預測預報,並與采掘工程揭露的實際情況進行比對,分析和評價預報內容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不斷提高預測預報水平。年未負責編製水文地質工作總結報告並報公司地測部門備案。
11、物探技術人員及時對巷道進行物探,搞好瞬變電磁儀物探工作,依照測量結果認真分析,提高物探的準確性,為礦井安全生產打下基礎。
12、依據各采掘工作麵的實際情況,編製有針對性的探放水設計和探放水措施,對完成的防治水工程編製防治水工程總結報告。對現場探放水的具體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13、隨時了解探放水鑽機的完好情況和設備動態。
14、負責汛期 “三防”中涉及防洪、防水方麵的落實和檢查工作。
15、負責編製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年度防治水計劃和防治水工作總結,製定礦井水害預測預報、水害隱患排查等防治水管理製度。
16、物探技術人員及時對巷道進行物探,搞好瞬變電磁儀物探工作,依照測量結果認真分析,提高物探的準確性,為礦井安全生產打下基礎。
(十六) 探放水隊隊長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協助專業副總搞好本單位的防治水管理工作。
2、抓好工區工作,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確保鑽探期間的安全。
3、要及時了解本礦水文地質情況及周邊煤礦開采範圍及老窯積水情況。
4、每年在雨季來臨前對本礦井的防治水工程進行前麵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及時處理水災隱患,不得延誤。
5、加強對單位內鑽工等特殊工種人員的技術和崗位培訓,並負責考核崗位責任製的執行情況。
6、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排查現場隱患及組織處理事故。
(十七)探放隊成員
1、在探放水隊隊長的領導下,完成各項探水任務。
2、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做到應知應會。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技術01manbetx 、作業規程(施工措施)的有關規定,熟悉有關管理製度對本工種崗位的要求,並按規定要求操作。
4、安裝或操作鑽探設備時必須注意敲幫問頂,防止冒頂、片幫傷人。
5、掌握鑽孔設計技術參數,並嚴格按要求鑽探。
6、收集整理鑽探資料,並及時填寫彙總上報。
7、在瓦斯、水等危險區鑽探,必須熟悉緊急避險措施與避災路線,以防在發生事故時能夠及時撒退到安全地點。
8、熟悉現場自救互救常識,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向現場或礦有關負責人彙報,並積極自救、互救。
9、積極學習新技術、新方法,改進鑽探工藝,提高鑽探效率。
10、要熟悉避災路線,發生災害後能安全迅速撤離。
(十八)采、掘隊
1、對於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麵等作業地點,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必須掌握作業地點的水文地質情況、水害因素,嚴格落實各項防治水措施,切實做好防治水工作。
2、采掘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3、堅持“預測預報、探掘分離、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不消除水害隱患,不得從事采掘活動。對有水害威脅的工作地點,按探放水設計要求停掘、停采,並負責探、疏放水部分工程的現場施工工作,嚴格按有關規定及設計進行施工,並詳細記錄施工情況、出水情況等,經有關部門審查確認消除水害隱患後,方可繼續施工。
4、負責貫徹學習作業規程中的礦井防治水有關內容,確定避水災路線等,並認真貫徹到每個作業人員。
5、負責施工地點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電設備的安裝、維護、回撤工作。
6、杜絕生產用水的“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7、下山掘進巷道的供水管必須有應急控水閥門,以便管路出現開裂、斷裂時及時關閉。大於15°下山巷道每隔150m安裝一組,小於15°的下山巷道每隔300m安裝一組。
8、預計最大湧水量大於20m³/h,長度大於200m的下山必須安裝固定排水管路,固定排水管路距離迎頭的距離不得大於50m,固定管路至迎頭備有與固定管路管徑一致的軟管。工作麵必須備有與工作水泵排水能力一致的備用水泵,排水係統的排水能力必須大於預計最大湧水量的1.5倍,排水設備掛牌管理,明確管理維護責任。
9、長期淋水、湧水積水的低窪點必須施工排水硐室,安裝排水設備,不得在巷道內施工永久排水坑,排水硐室(水坑)必須設置明顯警戒標誌,防止行人墜入。巷道頂、幫淋水、湧水點必須采取防水措施,采用統一的集水、導水設施,將湧水倒入水溝。
10、設計有排水溝的巷道,必須及時開挖臨時水溝,永久水溝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新開工工程對排水係統可能造成影響的必須預先采取保護措施,造成破壞的必須在工程結束後恢複原樣。
11、負責施工下山範圍內探測孔湧水的排除工作(排水硐室、迎頭)。
12、隊組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十九)行政後勤
1、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工作負責。
2、保證防汛物資、材料的供應,並負安全質量責任,對因物資、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負責追查處理。
3、負責汛期工業廣場和生活區排水工作,防止內澇。
4、負責儲備足夠數量的防治水搶險物資。
六、各單位必須對本單位下井人員進行礦井防治水知識和礦有關礦井防治水管理製度的培訓學習,熟悉礦井防治水基本知識,掌握水害事故的基本處理方法和避災路線。
七、本責任製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