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煤瓦治辦〔20XX〕240號
礦屬各單位、各施工項目部:
為做好礦井防滅火工作,進一步規範黃泥灌漿管理,特製定楊柳煤礦黃泥灌漿管理辦法,望相關單位認真遵照執行。
一、地麵黃泥灌漿站管理
(一)通風區負責地麵黃泥灌漿站及地麵灌漿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地麵灌漿站要備足土方量(至少備3個月計劃的土方量)。
(三)製漿時保證水土比不得低於5:1,必要時添加粘稠劑或阻化劑。
(四)通風區要建立灌漿台賬及灌漿日誌,地麵灌漿工要認真準確統計每天的灌漿量、土方量、灌漿時間、地點等數據。
(五)灌漿人員在結束當班灌漿任務後,必須將所屬範圍內的設備、環境衛生進行清理。
二、井下黃泥灌漿管理
(一)結合礦工作製度,暫定每天大班進行灌漿,灌漿時間不得低於3小時並確保每天灌漿量不少於100m3。(根據工作麵回采進度可適當調整灌漿量)
(二)灌漿前後各用30分鍾用清水衝洗灌漿管路,防止管路堵塞。
(三)通風區負責每周對黃泥灌漿管路至少進行2次檢查,防止灌漿時管路出現滲漏現象,影響灌漿效果。
(四)工作麵灌漿管路與老塘壓茬4米時,井下灌漿工負責掐管路。
三、灌漿考核辦法
(一)由瓦斯辦、安監處對黃泥灌漿工作進行考核,如無特殊情況未進行灌漿或灌漿量不足的,罰通風區500元、相關責任人100元。
(二)如灌漿係統被人為破壞,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200元。
(三)裝土量不夠罰通風區500元、責任人100元。
(四)灌漿不按比例要求配置罰通風區500元、責任人100元。
(五)灌漿人當班完工後未清理設備和打掃衛生罰責任人50元。
(六)管路巡查不到位,出現滲漏現象罰責任人100元。
(七)工作麵灌漿管路與老塘壓茬4米時未掐管路,罰通風區500元、責任人100元。
(八)因灌漿量不足,老塘出現CO超標或350C以上高溫時,罰通風區2000元、責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