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煤業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管理規定
楊煤通〔2014〕181號
第六十二條 采煤工作麵開采區域內巷道冒高處,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如水泥背板,黃泥等)填實、填密(必要時,采取噴漿注凝膠充填處理,噴漿厚度不小於150mm),冒落的煤、雜物等生產單位要及時清理,保證進回風巷道斷麵符合要求,做到行人、通風暢通無阻。
第六十三條在煤層中掘進巷道,空幫、空頂、冒頂處要用不燃性材料接頂,並打撞管注凝膠。
第六十四條采掘單位技術員實行漏空高溫點周報製,每周填寫一次所管轄巷道內冒高防火卡片。通風區根據冒高防火卡進行探查,發現有漏頂的地點,及時打撞管注凝膠。
第六十五條加強對巷道冒高點檢查管理工作,對冒高點進行編號、填圖預報建立檔案,定期取樣化驗,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第六十六條發現有發火隱患的冒高點,必須立即彙報總工程師,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並且做到每天取樣化驗03manbetx ,每小班至少檢查一次,把自然發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十節 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檢查製度
第六十八條每周對井下封閉牆至少檢查一次,檢查記錄表、檢查手冊、台帳做到三對口。發現封閉牆內外氣體成分、溫度、水溫變化異常時,要及時取樣化驗03manbetx 。封閉牆牆麵破損或漏氣時,及時聯係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第六十九條采煤工作麵、煤巷掘進工作麵測氣員隨身攜帶CO便攜儀,隨時檢查工作麵回風流CO情況。當CO濃度超過24PPM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如發現自然發火征兆(巷道溫度濕度增高、出現霧氣、煤壁掛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或出現高溫點(溫度上升至35度以上)都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七十條每周定期對采煤工作麵機風巷、煤巷掘進工作麵進行防火探查,對已有的冒高探查點取樣化驗03manbetx 。發現有發火隱患的冒高點,必須立即彙報總工程師,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並且做到每天取樣化驗03manbetx ,每小班至少檢查一次,把自然發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七十一條利用人工預埋束管係統,每班對采煤工作麵上隅角氣體成分、溫度進行檢查,根據檢查情況定期取樣化驗分析;不定期對工作麵架間、架尾進行防火探查,發現發火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第七十二條采煤工作麵注氮期間檢查氮氣濃度,確保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於97%。另外,認真檢查上下隅角氧氣濃度,當氧氣濃度低於20%時,禁止人員作業,防止人員窒息。
第七十三條加強注氮、灌漿管路巡查,確保管路係統完好,無跑冒滴漏現象。
第七十四條每周至少對抽放管路、地麵抽放鑽孔以及其他可能發熱地點檢查一次,並取樣化驗分析。
第十一節 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分析製度
第七十五條每周由總工程師定期組織召開防治煤層自然發分析會議,通風副總、通風區區長、防火副區長、防火技術員、防火隊長以及生產技術部、瓦斯辦、采掘修等相關單位人員參加。
第七十六條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向總工程師請假。
第七十七條采掘修單位認真彙報分管範圍內巷道冒高及處理情況,排查分管範圍內存在的自然發火隱患。
第七十八條通風區總結分析本周防滅火重點工作,彙報總結本周采空區防火灌漿情況、巷道冒高、防火探查、注三相泡沫工作量以及取樣化驗分析情況等,排查現場存在的發火隱患。
第七十九條針對現場存在的隱患,製定針對性的防火措施,並指定責任人,嚴格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第八十條根據現場存在問題及生產接替情況,安排下周防滅火重點工作,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書麵材料並下發。
第八十一條防治煤層自然發火裝備及安全儀器儀表進礦使用前,必須由物管科、機電科、經管部、通風區等單位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通風區方可接收,並按有關規定送驗後投入使用。
第八十二條按礦井生產的實際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防滅火儀器儀表,備用量不少於應裝備的20%,並保證性能完好,計量檢定合格。
第八十三條防滅火儀器儀表必須按集團公司的年度送檢計劃,及時送檢,並填寫送檢台帳。隻有取得檢定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不準超過檢定周期使用。
第八十四條防滅火儀器儀表必須登記台帳,做到帳物相符。儀器儀表必須集中管理,使用、發放、維修記錄齊全。
第八十五條發出的便攜儀式儀器儀表要保證電量充足、靈敏可靠,便攜式儀器儀表使用人員必須憑牌領取,領取時認真檢查儀器儀表完好情況。
第八十六條使用人員要妥善使用便攜式儀器儀表,注意保養、愛護,防止猛烈摔打和碰撞,避免淋水,禁止浸入水中清洗。使用過程中,如有故障,應升井後及時交維修人員登記修理,嚴禁自行拆卸修理。凡發現人為損壞的應視情節及損壞程度給予賠、罰等處理。
第八十七條便攜式儀器儀表在每班使用完畢後,應及時交回發放室充電,防止電池放電過度而影響使用壽命。
第八十八條收回的便攜式儀器儀表,應首先檢查其完好情況,清理浮塵,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員進行維修,並記入台帳。
第八十九條有故障的儀器儀表,要維修及時、保證質量,損壞部件應及時更換修複。
第九十條保證色譜儀及製氮機始終處於完好狀態,加強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確保色譜儀及製氮機能夠隨時投入使用。
第九十一條色譜儀及製氮機每次使用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使用說明進行操作,防止因誤操作造成設備故障。
第九十二條對於無法正常使用或技術性能落後無法修複的防滅火裝備及儀器儀表,嚴禁投入使用,並及時申請報廢更新。
第十三節 防治煤層自然發火責任追究製度
第九十三條在采區設計和編製采掘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時,未製定預防煤層自然發火措施或措施針對性不強,追究措施編製者及審批人員責任。
第九十四條回采巷道在設計和施工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因設計造成巷道留頂煤的,追究設計人員及掘進副總責任;因施工不到位的,追究施工單位區長、隊長、技術員及掘進礦長責任。
第九十五條采煤工作麵的收作位置,必須由總工程師在作業01manbetx 中規定,不準越界回采。否則,追究總工程師、采煤礦長、采煤副總責任。
第九十六條嚴格盲巷管理,設計和施工中均要避免盲巷發生,否則由施工單位備料封閉。因設計造成盲巷的,追究設計人員及掘進副總責任;因施工原因造成盲巷的,追究施工單位區長、隊長、技術員及掘進礦長責任。
第九十七條選擇合理的開采程序,工作麵的壓茬時間與壓茬距離不符合要求的,追究設計者、總工程師、采煤副總責任。
第九十八條井下未按規定設立消防材料庫,追究總工程師、通風副總責任;未配齊消防材料或消防器材挪作他用,追究通風區長、防火隊長及使用者責任。
第九十九條封閉牆施工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做到嚴密不漏風,必要時對牆麵及牆前巷道進行噴漿。封閉牆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的,追究封閉班(隊)長、分管區長及通風區長責任;噴漿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施工單位區長、隊長責任。
第一百條采煤工作麵必須按要求建立防火灌漿係統,因灌漿係統不完善、灌漿質量或時間不符合要求,影響工作麵正常回采的,追究防火隊隊長、分管區長、通風區長責任;因生產單位保護不到位,造成無法正常灌漿的,追究生產單位區長、隊長責任。
第一百零一條采煤工作麵注氮係統不完善,影響工作麵正常回采的,追究防火隊隊長、分管區長、通風區長責任;因生產單位保護不到位,造成無法正常注氮的,追究生產單位區長、隊長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采煤工作麵過斷層、初采以及收作等特殊時期未嚴格按防火措施執行的,根據職責分工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認真做好防火預測預報工作,因防火預測預報工作不到位,發火隱患不能及時處理,追究通風區測氣隊、防火隊、通風隊相關責任人、分管區長及通風區長責任。
第一百零四條巷道冒高,采掘修單位未采取措施處理的,追究采掘修單位隊長、區長責任;未及時填寫冒高防火卡片並聯係通風區的,追究采掘修單位技術員責任;通風區未根據冒高防火卡片采取防火措施處理的,追究通風區防火隊長、分管區長和通風區長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岩石巷道過煤段未按要求噴漿處理的,追究施工單位區長、隊長責任。
第一百零六條 采煤工作麵未按要求設置CO及溫度監測探頭的,追究監測隊長、分管區長和通風區長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礦井發生自然發火02manbetx.com 或重大隱患未及時報集團公司安監局、通防處的,追究總工程師、通風副總、通風區長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未按要求對火區封閉牆進行檢查的,追究通風區長、分管區長以及通風隊長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火區封閉後未積極采取措施加速火區熄滅進程的,追究總工程師、通風副總、通風區長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 啟封已熄滅的火區未製定啟封安全措施或未報集團公司批準就實施啟封的,追究總工程師、通風副總、通風區長、救護隊隊長責任。
第一百一十一條啟封火區完畢後的3天內在沒有確定火區完全熄滅、通風等情況良好就進行生產工作,追究總工程師、采掘礦長、采掘區長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火區附近進行采掘作業未遵守相關規定的,追究總工程師、采掘礦長、采掘副總以及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