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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柳煤業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製度礦領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責任製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22-06-24 13:35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楊柳煤業瓦斯製度領導工作責任製

  楊柳煤業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製度

  楊煤通〔2013〕50號

  二、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責任製

  為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各項規定,保證工作紮實有效開展,特製定如下責任製。

  (一)礦領導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責任製

  1、礦長

  (1)礦長是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全麵負責。要將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作為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來抓。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及瓦斯治理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嚴格落實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針,嚴格按照礦井核定能力組織生產。

  (2)對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按規定配齊瓦斯治理和防突人員,保證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需人、財、物等的投入,主持製定瓦斯防治和防突管理工作的規劃,認真審批、貫徹落實重大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技措工程。

  (3)每月主持召開一次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存在問題,並負責明確責任,限期解決,杜絕瓦斯02manbetx.com 發生。定期聽取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彙報,解決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人、財、物三方麵存在的重大問題,主持製定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規劃。

  (4)利用安全辦公會研究03manbetx 、布置、檢查、總結防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煤(岩)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的發生。

  (5)組織製定重大瓦斯02manbetx.com 搶險應急預案,決策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的處理方案,督查02manbetx.com 防範措施;組織指揮瓦斯事故搶險救災工作

  (6)負責定期檢查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齊抓共管責任製執行情況,負責審閱瓦斯日報表,組織對瓦斯事故的追查處理。

  2、礦黨委書記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頒發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指令、決定、規定等,對全礦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負總責。

  (2)把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主持召開黨委會,研究決定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人員考核任免,黨員幹部和職工群眾瓦斯治理和防突培訓等事項。

  (3)負責抓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規和遵章守紀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觀念。

  (4)掌握職工安全思想動態,總結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生產經驗,03manbetx 和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5)負責黨、政、工、團、技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齊抓共管責任製的落實。

  (6)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重大安全事項、資金投入提出意見。

  3、總工程師

  (1)對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技術及技術管理全麵負責,是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技術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在礦長的領導下,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技術管理責任,對於瓦斯綜合治理所涉及到的人、財、物問題直接對礦長負責。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及瓦斯治理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機構及管理製度,落實各業務部門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責任製。

  (3)負責組織礦井瓦斯綜合治理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的製定、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的立項和實施;負責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資金的安排並把好專項資金使用關,負責組織編製、審批防突專項設計和瓦斯治理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負責把好設計關,在開采設計、技術裝備和工程施工設計中,要落實上級有關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戰略理念,並優先滿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需要,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麵,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把好源頭設計關。

  (5)負責礦井合理生產布局,平衡“抽、掘、采”關係,為瓦斯治理創造良好條件,避免采掘接替失調、生產過於集中給通風造成困難。協同分管礦長抓好采、掘、機、運、通、修等主要環節涉及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

  (6)負責瓦斯治理和防突新技術的開發並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建立和完善瓦斯治理技術保障體係。

  (7)負責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負責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8)參與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瓦斯問題,隨時組織會議,研究處理辦法。

  (9)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隱患,提出解決的方案,及時組織實施。

  (10)每天審閱瓦斯日報,對出現的通風、瓦斯、防突、煤塵異常,要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並對處理過程進行督促檢查。

  (11)負責每周召開一次瓦斯治理辦公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務。

  (12)定期組織開展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等競賽活動,提高瓦斯綜合防治效果。

  4、礦工會主席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頒發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指令、決定、規定等。

  (2)負責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對廣大職工進行通風、瓦斯、防突等瓦斯治理知識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3)負責教育職工和家屬以主人翁的精神,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共同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保護職工人身安全。

  (4)負責教育職工和家屬以主人翁的精神,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共同做好瓦斯治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保護職工人身安全。

  (5)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及時表彰對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做出貢獻的有功人員,並把此項工作作為評選勞模、標兵的條件。

  5、采煤礦

  (1)在礦長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2)協助礦長和總工程師抓好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擺正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與生產的關係,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負責。

  (3)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專題會議,負責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措施和綜合防突措施貫徹落實,保證瓦斯治理和防突設施、安全裝備正常使用。

  (3)負責貫徹執行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文件、指令和有關規定,並把落實到區隊。堅持“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和“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綜合措施補充”的瓦斯治理原則,合理安排采煤工作麵生產。

  (4)經常檢查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進展情況,會同總工程師03manbetx 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於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違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規定的,要及時組織整改落實,重大問題要立即停產整頓。

  (5)參與對瓦斯治理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瓦斯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6)經常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協調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與生產間存在的矛盾。

  6、掘進礦長

  (1)在礦長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2)協助礦長和總工程師抓好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擺正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與生產的關係,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負責。

  (3)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專題會議,負責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措施和綜合防突措施貫徹落實,保證瓦斯治理和防突設施、安全裝備正常使用。

  (4)負責貫徹執行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文件、指令和有關規定,並把落實到區隊。堅持“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和“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綜合措施補充”的瓦斯治理原則,合理安排掘進工作麵生產。

  (5)經常檢查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進展情況,會同總工程師03manbetx 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於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違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規定的,要及時組織整改落實,重大問題要立即停產整頓。

  (6)負責抓好快速掘進工作,加快井巷工程進度,確保施工巷道工程規格質量,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7)負責抓好掘進通風供電“三專三閉鎖”,局部通風機“主備扇自動切換”等裝備係列化管理工作;參與巷道貫通、瓦斯排放、石門揭煤及煤巷掘進防突、盲巷管理和綜合防塵等管理工作。

  (8)參與對瓦斯治理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瓦斯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9)經常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協調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與生產間存在的矛盾。

  7、機電礦長

  (1)在礦長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文件、指令和有關規定,並把落實到區隊。

  (3)經常檢查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進展情況,會同總工程師分析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措施並組織實施。

  (4)負責督促、檢查井下供電,機電設備安裝質量、維修保養製度執行情況,確保電氣設備防爆性能良好,杜絕失爆失保。

  (5)負責重點抓好采掘供電、掘進通風供電“三專三閉鎖”,局部通風機“主、備扇自動切換”裝備係列化工作。

  (6)負責抓好礦井通風、瓦斯抽采、注氮等係統設備的保養和安全連續運行,及時發現、解決和處理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7)參與對瓦斯治理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瓦斯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8、經營礦長

  (1)在礦長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2)根據瓦斯治理工作需要,負責落實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需設備、資金等;嚴格把好瓦斯治理和防突設備、材料的進貨關,嚴禁不合格設備、材料投入使用。

  (3)負責落實瓦斯綜合治理的新技術、新裝備和先進經驗推廣應用的資金保障。

  (4)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瓦斯治理和防突材料管理進行計劃、考核、兌現工作。

  9、安監處長

  (1)安監處長是全礦範圍內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主要監督者,參與並研究、製定有關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方麵的製度、措施。全麵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指示,並督促落實;對礦井瓦斯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

  (2)組織開展全礦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專項檢查,排查瓦斯事故隱患,監督檢查瓦斯治理和防突技術與管理措施的落實和隱患整改,對防止瓦斯事故負監督責任。

  (3)督促、協調相關單位搞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督促、檢查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方麵有關規定落實情況,對查出問題要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重大隱患要立即停產整頓。

  (4)組織、落實對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場所,要立即令其停產,撤出人員。

  (5)利用安全會議,通報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的檢查情況,督促有關單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按時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上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

  (6)參與組織礦井瓦斯治理中長期規劃、年度安全生產計劃、重大安技措項目計劃、重大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及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製和審查。督促瓦斯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搶險方案的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 。

  (7)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協助礦長和總工程師研究解決瓦斯防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8)參與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方麵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及科研項目研究、審核工作

  (9)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及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責任製的貫徹落實及進展情況。

  (10)負責組織瓦斯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11)抓好全礦幹部、職工瓦斯治理和防突專業知識的學習、培訓。參與對礦各級領導、各部門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業務考核

  (12)負責充分發揮駐礦安全檢查人員和群眾安全檢查網員的作用,辦好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三違”人員學習班,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提出獎勵意見。

  (二)副總工程師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責任製

  1、防突副總

  (1)防突副總是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具體技術負責人,負責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技術工作,並協助礦總工程師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

  (2)貫徹落實上級下發的各項技術政策、指令、規定、措施等,協助總工程師把好五關(設計關、生產布局關、措施審查關、隱患排查處理關、安技措資金使用關)。

  (3)負責組織各種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和審批。負責組織防突設計、方案措施、防突中長期規劃,防突月(季)度計劃的編製、會審的召集、上報等與防突有關的技術工作,並監督實施、檢查等。

  (4)參與組織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例會,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並督促落實。

  (5)經常深入基層,親臨現場,了解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情況,解決處理現場存在的重大問題。監督通風區和防突區完成礦下達的各項任務,並根據生產狀況對通風區和防突區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定期組織通風安全檢查,掌握礦井通風、瓦斯抽采、防突、瓦斯監控、防滅火、防塵等係統的裝備和運行情況,以及瓦斯治理和防突安技措工程資金的使用情況,對查出的瓦斯事故和隱患,負責提出處理意見、製定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7)對采掘工作麵有違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有關規定的,應立即製止,對重大違章行為要勒令停止作業,進行整改,並向第一責任者、直接領導者彙報。

  (8)負責審簽瓦斯治理各類報表,負責安全儀器、儀表的購置和調撥,負責組織對瓦斯治理和防突特殊工種的培訓,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術上對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指導。

  (9)負責組織實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技術科研攻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

  (10)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11)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負責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2、通風副總

  (1)通風副總是瓦斯治理工作具體技術負責人,負責礦井瓦斯治理技術工作,並協助礦總工程師做好瓦斯治理工作。

  (2)貫徹落實上級下發的各項技術政策、指令、規定、措施等,協助總工程師把好五關(設計關、生產布局關、措施審查關、隱患排查處理關、安技措資金使用關)。

  (3)負責組織各種瓦斯治理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和審批。

  (4)參與組織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例會,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並督促落實。

  (5)經常深入基層,親臨現場,了解瓦斯治理工作情況,解決處理現場存在的重大問題。監督通風區和防突區完成礦下達的各項任務,並根據生產狀況對通風區和防突區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定期組織通風安全檢查,掌握礦井通風、瓦斯監控、防滅火、防塵等係統的裝備和運行情況,以及瓦斯治理等安技措工程資金的使用情況,對查出的瓦斯事故和隱患,負責提出處理意見、製定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7)對采掘工作麵有違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有關規定的,應立即製止,對重大違章行為要勒令停止作業,進行整改,並向第一責任者、直接領導者彙報。

  (8)負責審簽瓦斯治理各類報表,負責安全儀器、儀表的購置和調撥。

  (9)負責組織實施瓦斯治理方麵的技術科研攻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

  (10)負責組織礦井進行瓦斯等級鑒定、煤塵爆炸性鑒定、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主扇性能測定、通風阻力測定等工作,並做好彙總、上報工作。

  (11)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12)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負責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3、地測副總

  (1)在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礦井瓦斯地質工作負責。

  (2)參與編製、審查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規劃、計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人員收集、整理瓦斯地質資料,指導瓦斯地質圖的編製。

  (4)采取鑽探等措施控製施工區域的煤岩層位,及時探明采掘工作麵前方地質構造,提前對瓦斯地質工作進行預報。

  (5)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6)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負責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4、采煤副總

  (1)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術工作負責。

  (2)參與編製、審查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規劃、計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總工程師,搞好分管範圍內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術工作,並監督實施。

  (3)堅持“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和“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綜合措施補充”的瓦斯治理原則,合理安排采煤工作麵施工合理布置工作麵。

  (4)負責組織編製、審批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把好審查關。作業01manbetx 措施應包括通風、防突、瓦斯管理、防火、防滅塵等安全措施

  (5)在工作麵投入生產前要組織人員對工作麵瓦斯防治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負責督促、檢查瓦斯防治措施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勒令整改。

  (6)抓好采煤工作麵的工程規格、質量管理、煤層注水等管理工作,督促區隊按預定位置收作采麵,為封閉創造條件。

  (7)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8)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負責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5、掘進副總

  (1)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術工作負責

  (2)參與編製、審查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規劃、計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總工程師,搞好分管範圍內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術工作,並監督實施。協助總工程師搞好分管範內瓦斯防治技術工作,並監督實施。

  (3)堅持“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和“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綜合措施補充”的瓦斯治理原則,合理安排掘進工作麵施工合理布置工作麵。

  (4)負責組織編製、審批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把好審查關。作業01manbetx 措施應包括通風、防突、瓦斯管理、防火、防滅塵等安全措施

  (5)在工作麵投入生產前要組織人員對工作麵瓦斯防治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負責督促、檢查瓦斯防治措施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勒令整改。

  (6)負責督促檢查施工單位搞好井巷工程規格質量,隨時掌握巷道前方地質構造及變化,杜絕巷道誤揭煤層,確保安全施工。抓好開拓工程、生產準備工程、瓦斯治理安技措工程,並保質保量地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7)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8)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負責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6、機電副總

  (1)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術工作負責。

  (2)參與組織編製、審查瓦斯治理規劃、計劃、措施並貫徹落實。

  (3)負責把好井下機電安裝工程的電氣設備防爆性能關,電纜、器材等耐壓、絕緣性能關,皮帶等非金屬製品的阻燃性能關。

  (4)協助機電副礦長,重點抓好井下安全供電、掘進通風供電等管理工作,並負責技術把關。

  (5)負責抓好礦井通風、瓦斯抽采、注氮等係統的保養和安全連續運行,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6)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7)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負責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7、安全副總

  (1)協助總工程師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貫徹、落實技術監督責任。

  (2)協助安監處長搞好各單位幹部、職工在瓦斯治理和防突專業知識方麵的培訓、學習。

  (3)參與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規劃、計劃、措施的審查與審批,並負責監督實施。

  (4)參與礦井所有的采掘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和單項工程設計、作業規程、技術安全措施的審查與審批,並負責監督實施。

  (5)負責對各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技術政策和瓦斯治理有關規定的監督檢查,及時掌握了解井下采、掘工作麵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情況。

  (三)各單位正職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責任製

  1、瓦斯治理辦公室主任

  (1)在礦總工程師和通風副總的領導下,負責瓦斯治理和防突技術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有關指令、指示、文件、規定、通知等

  (2)負責組織防突專項設計的製定,參與組織各種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和審批、防突中長期規劃,防突月(季)度計劃的編製、上報等與防突有關的技術工作,並監督實施、檢查等。

  (3)參與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例會,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並督促落實。

  (4)負責組織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項檢查、質量標準化達標檢查及專項治理活動,參與策劃礦井瓦斯治理及防突管理工作標準化創建。經常深入基層,親臨現場,了解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情況,解決處理現場存在的問題。監督通風區和防突區完成礦下達的各項任務,並根據生產狀況對通風區和防突區提出合理化建議。

  (5)參與定期組織通風安全檢查,掌握通風、瓦斯抽采、防突、瓦斯監控、防滅火、防塵等係統的裝備和運行情況,對查出的瓦斯事故和隱患,負責提出處理意見、製定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6)對采掘工作麵有違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有關規定的,應立即製止,對重大違章行為要勒令停止作業,進行整改,並向第一責任者、直接領導者彙報。

  (7)參與審簽瓦斯治理各類報表,負責組織對瓦斯治理和防突特殊工種的培訓,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術上對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指導。

  (8)參與組織實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技術科研攻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

  (9)參與組織礦井進行瓦斯等級鑒定、煤塵爆炸性鑒定、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等工作,並做好彙總、上報工作。

  (10)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11)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2、信息中心主任

  (1)協調全礦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

  (2)監督檢查瓦斯綜合防治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3)配合相關副總組織好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的驗收工作。

  (4)配合安監處追查違反瓦斯防治有關規定的事故。

  (5)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6)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3、生產技術部部長

  (1)負責召集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工作,把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納入生產準備計劃。

  (2)協助通風防突部門進行瓦斯治理及防突方麵技術研究和改造工作。

  (3)嚴把設計關,合理安排生產布局,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4)協助指導各采掘工作麵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技術工作。

  (5)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6)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4、地測科科長

  (1)負責組織礦井的超前探煤工作,采取鑽探等措施控製施工區域的煤岩層位,及時探明采掘工作麵前方地質構造,提前對瓦斯地質工作進行預報。負責研究分析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地質工作,根據煤層賦存特征繪製相關地質圖紙,為瓦斯治理辦公室提供設計依據,並指導施工。

  (2)負責組織人員收集、整理瓦斯地質資料,指導瓦斯地質圖的編製。

  (3)協助通風防突部門進行瓦斯綜合防治方麵技術研究和改造工作。

  (4)配合安監處追查違反瓦斯防治有關規定的事故。

  (5)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6)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5、安監處副處長

  (1)對全礦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

  (2)配合職教、通風、防突、技術等部門搞好全礦職工瓦斯治理和防突專業知識培訓及考核工作。

  (3)監督檢查瓦斯綜合治理措施貫徹落實情況,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4)參加追查違反瓦斯綜合治理有關規定的事故,跟蹤整改措施的落實。

  (5)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6)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負責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6、機電科長

  (1)按規定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使用電器設備的防爆檢查,杜絕電器設備失爆。

  (2)協助通風防突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各項瓦斯治理和防突措施。

  (3)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瓦斯防治專業知識。

  (4)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5)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7、經管部部長

  (1)設立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項基金,保證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2)對落實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所需要器材、設備等的資金落實負責,保證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所需要器材、設備等的資金優先審批。

  (3)負責編報每年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計劃。

  (4)負責落實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資金使用情況。

  (5)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6)根據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需要,配齊瓦斯治理和防突人員。

  (7)協助職教辦搞好工人安全培訓,並監督落實。

  8、政工部部長

  做好管技人員的考核工作,並製訂好全員的培訓計劃。

  9、物管科科長

  對落實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工程所需要的器材、設備等負責,及時采購到位,保證供應。

  10、通風區區長

  (1)對礦井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全麵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礦井防突管理的規章製度。

  (2)參與審批礦井防治突出設計和工程計劃、技術措施,提出改進方案和意見建議。

  (3)強化通風係統管理,按照突出礦井管理要求設置通風設施,保證通風係統正規、合理、穩定、可靠,提高礦井抗災能力。

  (4)按照突出礦井的管理要求完善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保證各種斷電保護功能靈敏可靠。

  (5)認真貫徹落實兩級“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6)認真負責地做好職工防突知識培訓,提高職工整體素質。

  (7)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8)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11、防突區區長

  (1)負責防突各項規章製度的建立、完善、修訂,並嚴格監督各項製度的落實。

  (2)依據技術部門確定的生產按替規劃,編製采區、區段、采掘工作麵(包括石門揭煤)防治突出專門設計、年度、季度、月度及長期防突計劃,負責防突工程的實施,保證防突工程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3)負責防突參數的測試和預測工作,對兩級“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的執行程序、標準提出主導意見,並報防突小組安排實施。

  (4)負責安裝防突設施、儀器,按責任製範圍辦好移交手續,由使用單位正常使用和看管。

  (5)積極推廣防突新技術、新工藝。

  (6)認真負責地做好防突專業隊伍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職工整體素質。

  (7)負責礦井瓦斯抽放工程(係統)的驗收、運轉、維護和觀測工作。

  (8)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9)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12、采煤區區長

  (1)負責貫徹、落實采煤工作麵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2)協助通風區和防突區認真貫徹落實好兩級級“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3)保護施工範圍以內防突設備、設施,鑽機及附屬設備無丟失,設施無人為損壞。

  (4)組織本區幹部、職工學習瓦斯治理和防突專業知識。

  (5)配合瓦斯辦、通風區、防突區做好工作麵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正確使用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儀器、設備。

  (6)堅持按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原則組織生產,擺正瓦斯防治與生產關係。

  (7)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8)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13、掘進區區長

  (1)負責貫徹、落實采煤工作麵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2)協助通風區和防突區認真貫徹落實好兩級級“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3)保護施工範圍以內防突設備、設施,鑽機及附屬設備無丟失,設施無人為損壞。

  (4)組織本區幹部、職工學習瓦斯治理和防突專業知識。

  (5)配合瓦斯辦、通風區、防突區做好工作麵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正確使用瓦斯治理和防突安全儀器、設備。

  (6)堅持按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原則組織生產,擺正瓦斯防治與生產關係。

  (7)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8)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14、保運一區區長

  (1)提高供電質量,保證瓦斯治理和防突機電設備正常供電。

  (2)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瓦斯防治專業知識。

  (3)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4)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15、保運二區區長

  (1)負責組織礦井瓦斯抽采管路的安裝和拆除、鑽機工作地點的供電管理等工作。

  (2)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瓦斯防治專業知識。

  (3)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4)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16、運輸區區長

  (1)保證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需設備運輸工作,按規定運輸到指定地點。

  (2)協助通風防突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各項瓦斯防治措施。

  (3)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瓦斯防治專業知識。

  (4)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5)參與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瓦斯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方案和事故防範措施的製定和落實,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指揮工作。

  (四)各業務部門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責任製

  1、瓦斯綜合治理辦公室

  (1)在礦總工程師和通風副總的領導下,負責瓦斯治理和防突技術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有關指令、指示、文件、規定、通知等。

  (2)負責組織礦井瓦斯治理專項檢查、質量標準化達標檢查及專項治理活動,參與策劃“一通三防”標準化創建。

  (3)負責鑽孔收尺及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工作;負責鑽場、鑽孔的設計、驗收工作;負責編製防突措施、揭煤措施;負責防治煤與瓦斯預測工作、排放鑽孔和巷幫鑽場的設計工作。

  (4)負責高瓦斯、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瓦斯治理方案的設計。

  (5)采掘工作麵過地質構造帶、老空以及其它瓦斯湧出異常區域,及時安排有關單位製定專門的瓦斯治理措施,負責審批並督促落實。

  (6)積極參加新水平、新采區、回采工作麵及其機風巷投產前的驗收,凡不符合瓦斯治理規定的一律不準投產。

  (7)負責製訂瓦斯治理年度計劃和長遠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8)定期檢查礦井瓦斯治理管理製度及辦法的執行落實情況,審查礦井瓦斯治理方麵的技術資料;定期檢查礦井防突抽采工程進度、安全技術措施執行落實情況。

  (9)負責瓦斯治理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使用工作。

  (10)協助職教辦組織全礦人員進行防突知識和瓦斯治理的培訓工作。

  (11)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救災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負責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安全生產信息中心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針、政策、規程、規定,督促檢查其執行落實情況。

  (2)負責掌握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動態情況,發現事故隱患有權下達調度指令,及時向領導彙報並督促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

  (3)積極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項檢查和安全大檢查。

  (4)按照法律法規、規程科學合理地指揮安全生產,當生產與瓦斯治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負責協調解決,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5)認真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上情下達、下情上報,保證文件、材料呈批、催辦、傳遞準確及時。

  (6)認真記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彙報,關注礦井瓦斯情況,安排有關單位及時消除瓦斯治理隱患,並牽頭組織對瓦斯事故的追查。

  (6)負責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調動人力、物力、財力、車輛等,全力以赴,搶救人員性命。

  3、生產技術部

  (1)負責把好設計關,在開采設計、技術裝備和工程施工設計中,要落實上級有關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戰略理念,並優先滿足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需要。在安排采掘工作麵布局時,平衡“掘、抽、采”關係,避免采掘接替失調、生產過於集中給通風造成困難。嚴格做到各風井係統、各采區均衡生產,避免出現生產過於集中及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及老塘通風,並督促各單位嚴格按設計要求合理組織施工,為瓦斯治理技術管理創造條件。

  (2)進行水平、采區、階段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需要,負責把好瓦斯治理和防突設計關。

  (3)積極參加礦範圍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項檢查和安全大檢查。

  (4)負責監督采掘單位措施落實情況,對誤穿煤層、誤透巷道等負有技術管理及監督責任。

  (5)參與瓦斯治理治理和防突管理規劃、瓦斯治理工程設計措施的編製;積極參加新水平、新采區、回采工作麵及其機風巷投產前的驗收,凡不符合瓦斯治理規定的一律不準投產。

  (6)負責組織落實把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措施納入到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中去。

  (7)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救災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牽頭製訂瓦斯治理和防突年度計劃和長遠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4、地測科

  (1)貫徹執行上級和礦製定的有關瓦斯治理和防突的政策、規定,負責本職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

  (2)負責提供相關煤層地質和地溫資料,及時填繪瓦斯地質圖,提供巷道貫通通知書,為礦井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地質、測量保證。

  (3)參與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規劃、瓦斯治理工程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

  (4)在編製礦井地質、補充勘探設計、重要測量工程設計、礦井地質報告及防治地質災害技術方案時,要充分考慮瓦斯治理需要和瓦斯地質工程。

  (5)貫徹落實“瓦斯治理,掘進、地質先行”的理念,負責根據鑽孔資料分析采掘工作麵前方地質變化情況,及時向有關單位下發地質預測預報。並經常深入采掘現場考察,準確掌握掘進迎頭煤(岩)層變化,防止誤揭煤層。

  (6)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救災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安監處

  (1)負責對傳達、貫徹、執行上級及礦有關安全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指令、指示、文件、規定、通知進行監督檢查落實。

  (2)組織開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專項檢查。負責組織落實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3)積極參加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例會,督促按時解決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4)負責瓦斯治理及防突管理技術和管理措施的監督檢查,對防止瓦斯事故負監督責任。

  (5)對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全設施、設備、裝置和儀器、儀表的使用和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6)參與有關瓦斯治理和瓦斯治理方麵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及科研項目研究與審核工作。

  6、機電科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集團公司、礦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2)負責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創建工作,組織機電係統內各類檢查及迎檢工作。

  (3)負責礦井電器設備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電器設備性能符合規定。

  (5)負責檢查掘進工作麵局扇的“三專”供電及風電閉鎖裝置,確保齊全、完好。

  (6)負責礦井瓦斯抽放工程(係統)的敷設工作。負責瓦斯抽采泵站和灌漿站設備的完好。

  (7)參與瓦斯治理治理規劃、瓦斯治理工程設計措施的編製;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救災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經管部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集團公司、礦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2)參與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規劃、瓦斯治理工程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

  (3)積極組織、協調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措資金優先到位,優先安排。

  (4)負責組織實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安措資金工程計劃的列項、工程項目的預算及結算審查,優先保證計劃。

  (5)會同有關部門檢查瓦斯治理和防突計劃工程項目的落實和完成情況,督促有關單位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計劃。

  (6)按照集團公司和礦的有關規定,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資獎金的安排工作,確保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7)有權監督、檢查瓦斯治理安措資金的落實使用情況,保證瓦斯治理資金專款專用。

  (8)按照集團公司和礦的有關規定,負責配齊配足通防係統的人員,確保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8、政工部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集團公司、礦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2)按照集團公司和礦的有關規定,做好瓦斯治理和防突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3)按照集團公司和礦的有關規定,做好對管技人員的考核工作。

  9、物管科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集團公司、礦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2)對礦井瓦斯治理相關的材料、設備及儀器儀表的供應負責,做到采購及時,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礦井。

  10、通風區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礦瓦斯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對礦井瓦斯治理及通風管理工作全麵負責。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有關指令、指示、文件、規定、通知等。

  (3)根據礦井戰略規劃和生產發展需要,負責通風係統的調整、通風質量標準化的實施、礦井通風質量達標和瓦斯治理安全目標的實現。

  (4)參與瓦斯治理規劃、瓦斯治理工程設計措施的編製,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麵設計以及作業規程的審批,把好瓦斯治理措施關;參加新水平、新采區、回采工作麵及其機風巷投產前的驗收,凡不符合瓦斯治理規定的一律不準投產。

  (5)負責采用計算機繪製礦井通風、防塵、瓦斯抽采、瓦斯監控係統圖。

  (6)負責瓦斯治理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使用工作。

  (7)定期檢查礦井瓦斯治理管理製度及辦法的執行落實情況,審查礦井瓦斯治理方麵的技術資料。

  (8)參與組織礦井進行瓦斯等級鑒定、煤塵爆炸性鑒定、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主扇性能測定、通風阻力測定等工作,並做好彙總、上報工作。

  (9)協助職教辦組織礦井通風人員進行瓦斯治理的培訓工作,對無上崗證和不適合瓦斯治理工作的人員必須停止上崗。

  (10)參加瓦斯事故搶險救災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1、防突區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全麵負責瓦斯抽采、防突業務範圍內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暨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方麵的有關指令、指示、文件、規定、通知等。

  (2)參與瓦斯治理規劃、瓦斯治理工程設計措施的編製,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麵設計以及作業規程的審批,把好瓦斯治理措施關;積極參加新水平、新采區、回采工作麵及其機風巷投產前的驗收,凡不符合瓦斯治理規定的一律不準投產。

  (3)負責礦井瓦斯抽放工程(係統)的驗收、運轉、維護和觀測工作。定期檢查瓦斯抽采係統,不斷改進、完善打鑽工藝及瓦斯抽放方法,確保完成打鑽進尺和瓦斯抽放計劃。

  (4)始終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嚴格執行兩級“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做好區域及局部防突工作,確保石門的安全揭煤和掘進防突工作。

  (5)參與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麵設計審查以及作業規程的審批,把好與防突、抽采有關的措施實施關。

  (6)定期檢查礦井防突抽采工程進度、安全技術措施執行落實情況,負責測定和保存礦井防突抽采方麵的技術資料。

  (7)負責瓦斯治理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使用工作。

  (8)協助職教辦組織礦井防突人員進行防突知識的培訓工作,對無上崗證和不適於防突工作的人員有權停止上崗。

  (9)參與瓦斯事故搶險救災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采煤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集團公司、礦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2)采煤單位是所轄作業區內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管理單位,對瓦斯治理工作和防突管理全麵負責,必須保證通風斷麵符合規定。愛護通風設施,保證通風係統的穩定可靠。

  (3)嚴格執行跟班幹部和班隊長瓦斯檢查彙報製度,杜絕瓦斯超限和瓦斯積聚。

  (4)認真執行綜合防塵相關規定,杜絕煤塵堆積、飛揚現象。

  (5)嚴格執行放炮及火工品管理規定,杜絕放炮事故。

  (6)積極配合防突抽采工作,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防突措施。

  13、掘進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集團公司、礦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2)掘進單位是所轄作業區內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的管理單位,對瓦斯治理工作和防突管理全麵負責,必須保證通風斷麵符合規定。愛護通風設施,保證通風係統的穩定可靠。

  (3)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愛護風筒,保證風筒末端距符合規定,局扇安專人看管,實行掛牌留名,嚴禁任意停開局扇或斷開風筒,保證迎頭風量,嚴格執行停風斷電撤人製度。

  (4)嚴格執行跟班幹部和班隊長瓦斯檢查彙報製度,杜絕瓦斯超限和瓦斯積聚。

  (5)認真執行綜合防塵相關規定,杜絕煤塵堆積、飛揚現象。

  (6)嚴格執行放炮及火工品管理規定,杜絕放炮事故。

  (7)積極配合防突抽采工作,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防突措施,隨時掌握迎頭層位,杜絕誤揭煤層。

  14、保運一區

  (1)負責井上下瓦斯泵、地麵瓦斯電廠等設備維護。

  (2)負責礦井安全供電,保證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安全運行和反風係統設施的安全可靠,做好礦井備扇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入井電氣設備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護”靈敏可靠,消滅失爆現象,確保掘進工作麵的“三專”供電及風電閉鎖齊全、完好。預防並控製無計劃停電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對因機電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要組織追查,並製定防範措施。

  (3)參與礦突發事件的搶險工作。

  15、保運二區

  (1)負責全礦機電設備安裝,瓦斯管路的拆除和安裝及鑽機工作點的供電管理(含甩火、搭夥、電器防爆、電纜吊掛)。

  (2)負責皮帶機巷環境衛生和機頭機尾的噴霧滅塵,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保證入井電氣設備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護”靈敏可靠,消滅失爆現象。

  (3)參與礦突發事件的搶險工作。

  16、運輸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集團公司、礦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2)做好礦井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工作所需設備運輸工作,嚴格按規定運輸到指定地點。

  (3)認真執行綜合防塵相關規定,杜絕煤塵堆積、飛揚現象。

  (4)協助通風防突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各項瓦斯防治措施。

  三、其它

  (一)本製度與上級部門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製度一並貫徹執行。

  (二)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楊柳煤業原下發關於“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的製度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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