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生命追求的最高層次,幸福是人生最大的酬報,幸福是每一個人來過世界之後對生活的感恩,幸福又是你對身邊的重新認識和重新體驗。每一個人的心裏,都會有一個美麗的遠方。不論我們長得多大,走得多遠,美麗的東西不僅在心裏盤旋,而且,更在你無法涉足的遠方。你可以眺望天際,遠方的暇想引誘著你,對明天,對將來,對你的以後,充滿著幸福的憧憬。
幸福在別處,永遠都是人們的錯覺,不論遠方還是別處,距離都是一種本能的感覺,它以暈眩的光環,對人們的生活和錯誤開始了慢步的引導。遠方的別處,以種種不同的方式浸入著我們,包括我們的遠足、包括我們的婚姻,包括我們的狀態。在身邊的生活裏,每一個人都是幸福的,隻是你以為自己的幸福是在別處,而不在自己的心裏。別處,隻能是一場別人的美麗風景;別處,僅僅是一種你不能察覺到的身邊生活;別處,以堅硬的態度錯誤而遠遠地對峙著我們的現實。它不是一個等待縮放的花朵,它不是一枚低垂的麥穗。它更多的觸覺,就是讓我們有更多的想法和活力,去追趕、去接近、去錯覺,甚至去迷戀那個遠處身邊、別處的今天。遠方,它隻是距離,並不能抵達目標;就像幸福,它永遠都會在身邊;更像別處的人,也在用羨慕的目光,感受你的幸福。為遠方而生活、而努力奮鬥,其實也是一種人生方式的選擇。你可以不必為目標的抵達而欣喜,也大可不必為身置別處而懊惱,更不必為暫時的失敗而耿耿於懷愁苦難言,因為幸福早已駐守你的心中。從一定的意義上講,最遠的地方還是你自己的心靈,所以,幸福永遠隻能在你的內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