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山西陽城陽泰集團晶鑫煤業武甲分公司“4·26”煤與瓦斯突出涉險事故的通報
各市應急管理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各處室、統計中心、救援指揮中心,各煤礦企業:
2022年4月26日17時59分46秒,山西陽城陽泰集團晶鑫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以下簡稱武甲分公司)井下北翼運輸巷開拓工作麵發生了一起煤與瓦斯突出涉險02manbetx.com ,突出煤量64.08t,瓦斯湧出量3957.12m3,瓦斯超限濃度7%左右時長達38分鍾,最大濃度22.3%,02manbetx.com 當班共入井235人,發生突出的工作麵現場有9人作業。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在國家礦山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係統發現異常後,第一時間下達撤人指令,井下所有作業人員先後撤出,未造成人員傷亡。該礦為地方國有煤礦,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生產能力120萬噸/年。
02manbetx.com 發生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組織晉城市有關部門對該起涉險02manbetx.com 進行了調查;對該礦礦長、總工程師分別給予免職、撤職處理,對其他13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了嚴肅處理;對該礦責令停產整頓,並由晉城市應急管理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事故的直接原因:北翼運輸巷開拓工作麵迎頭前方存在斷層構造,礦方預報為頂幫岩石侵入,未能準確查明斷層構造,並實施相關措施,當260型重型綜掘機清理底煤過程中發生擾動,打破了該地點地應力、構造應力、超前集中應力和煤層瓦斯壓力等多重應力疊加的平衡狀態,致使積聚的能量超出該斷層附近煤體的抵抗強度極限,導致煤與瓦斯突出。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未嚴格落實防突措施。發生事故的工作麵采用的抽采半徑未經實際考察;區域防突措施鑽孔施工中出現塌孔未及時03manbetx ;當工作麵遇斷層時,未將其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麵並實施相應措施。
二是技術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工作麵區域防突措施未經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未製定過斷層構造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綜掘機清理底煤作業時未進行作業地點多重應力疊加的風險03manbetx 研判。
三是瓦斯地質工作基礎差,管理有漏洞。武甲分公司地質部門技術人員能力不足,不清楚地質構造的判斷和探查方法;地質工作不實不細,當工作麵迎頭出現斷層後,未經實地勘查就判定為頂幫岩石侵入。
四是防突部門人員業務素質不高。武甲分公司防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夠、能力不足,且防突專業知識培訓流於形式;在工作麵迎頭已經出現斷層等異常情況後,未進行突出預兆的風險研判,而直接采取局部防突措施。
五是應急處置措施執行不到位。武甲分公司管理人員安全風險意識不強、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瓦斯超限後未嚴格執行瓦斯超限停電撤人製度,撤人不及時、不徹底,未及時將井下人員全部撤出。
六是主體企業責任落實不到位。主體企業陽泰集團的地測、防突兩部門管理人員職責不清,未建立突出礦井過地質構造、瓦斯賦存異常區域的聯合03manbetx 預警機製;日常檢查中缺少對瓦斯地質和防突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瓦斯治理工作,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製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現就做好當前煤礦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各煤礦企業要深刻吸取武甲分公司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始終堅持“兩個至上”,統籌好發展和安全的關係,強化法治意識、規矩意識,堅守安全紅線底線。要落實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全麵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製,認真開展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製定科學有效的管控措施,狠抓各項安全管控措施落實,有效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二、牢固樹立優先開采保護層的瓦斯治理理念。各煤礦主體企業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進一步落實黃玉治副部長對武甲分公司“4·26”煤與瓦斯突出涉險事故作出的“要強力推進保護層開采和底抽巷措施”批示要求,充分認清“開采保護層”是最有效的區域消突措施,也是將來突出礦井唯一的出路,樹牢優先開采保護層的消突理念,做到“應保盡保、可保必保”,真正從根源上解決瓦斯治理問題,堅決防範和遏製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三、加強瓦斯治理基礎工作。各煤礦主體企業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強化防突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業人員,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上級公司至少要配備2名及以上防突專業技術人員;大型突出礦井或者有6個及以上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同時作業的礦井至少配備4名防突專業技術人員,其他突出礦井至少配備3名防突專業技術人員。要強化瓦斯地質探查工作,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掘工作麵作業前要探明采掘工作麵前方煤層賦存、煤層厚度、地質構造、采空區等情況。在突出煤層頂(底)板及鄰近煤層中掘進巷道時,必須超前探測煤層及地質構造情況,防止誤穿(揭)突出煤層。要加強對瓦斯抽采鑽孔的03manbetx 工作,在抽采鑽孔施工中遇到塌孔、夾鑽等現象時要認真分析、查明原因。要加強對抽采鑽孔的設計和施工監督管理,按要求分單元安裝瓦斯抽采自動計量裝置,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不出現抽采盲區。要強化瓦斯突出防治關鍵環節的管控,建立健全突出預警機製,當發現煤層賦存條件發生變化、出現地質構造、瓦斯湧出異常、頂鑽、噴孔等突出預兆時,要及時預警、快速響應,采取果斷有效處置措施。
四、強化瓦斯綜合防治措施落實。各煤礦主體企業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實行瓦斯防治“一礦一策、一麵一策”;要強化瓦斯基礎參數測定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台賬,定期整理歸納,妥善保管備查;要嚴格執行瓦斯抽采鑽孔施工精細化管理,做到“鑽到位、管到底、孔封嚴、水放通”;要精準開展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和抽采達標評判,區域預抽、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及掘進工作麵區域驗證的鑽孔施工應當采用視頻監控等手段檢查確認鑽孔深度,按規定測定鑽孔軌跡;要嚴格執行通風瓦斯日分析製度;要精準繪製防突預測圖,每月更新;要強化防突員的管理,任何人員不得直接或變相安排防突員假預測。
五、壓緊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督促推動煤礦企業配齊配強專業管理團隊和專業技術人員,切實強化風險分析研判,嚴格落實重大災害治理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要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製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推動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現場,做到全員全過程安全管控。要堅持“逢查必考”,倒逼煤礦企業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專業技能,著力解決從業人員素質能力不足的問題。
六、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強化風險分析研判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大災害和關鍵環節、關鍵時段、關鍵人員的分析研判,緊盯停產停工礦、技改重組礦、即將關閉礦、災害嚴重礦、大班次礦、保供礦等6類重點礦山,督促其製定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存在參數造假、假打鑽、假抽采、假計量、假檢驗、假評判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對防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齊、安全管理人員不具備基本防突知識能力的,要責令停止礦井生產;對采掘工作麵前方地質構造不清、煤層賦存情況不明、頂(底)板岩巷掘進未掌握圍岩變化情況的,要責令停止采掘作業;對突出礦井煤巷掘進工作麵過應力集中和構造複雜區未施工超前鑽孔,突出煤層巷道貫通前未施工鑽孔一次打透的,要責令停止作業;對瓦斯超限追查處理不到位的,要責令停止生產,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存在未按規定調校甲烷傳感器、設置斷電範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對高濃度、高時長、高頻率瓦斯超限仍組織生產的,要比照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對相關責任人嚴肅進行追責問責。對包裹、風吹甲烷傳感器、壓縮傳感器量程、刪除或者修改瓦斯超限數據、關閉安全監控係統數據上傳功能的礦井,要依據《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機關。
請各市應急管理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迅速將本通報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煤礦企業,並督促抓好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