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莊煤業西露天礦加強“三公”經費管控
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司《關於加強“三公”經費等八項費用管控的若幹規定》的精神,今年以來,平莊煤業西露天礦在製定完善關於做好“三公”經費管理製度措施的基礎上,不斷加強“三公”經費管控工作力度。
在責任落實方麵。該礦在建立完善相關措施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製定出台了《西露天礦關於加強“三公”經費等八項費用管控的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了礦長、礦黨委書記為“八項”費用第一責任人,確定了各項費用的歸口管理部門,並要求責任部門必須嚴格把關。為確保各項費用控製在預算範圍內,該礦製定了詳細的履職履責內容,如財務部負責牽頭完善和編製“八項費用”專項預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督。
在審批流程管理方麵,該礦製定完善了嚴格的“八項費用”審批流程,礦紀委書記負責對“八項費用”執行情況組織抽查和檢查,並在抽查報告和檢查報告上簽字背書。並要求財務部每月做好“八項費用執行情況報告”,並附相關明細,同時,要求該報告須由礦長、礦黨委書記、總會計師、紀委書記簽字備書。
在其它費用使用管理方麵,該礦對日常業務招待費、車輛購置及使用費、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線上線下培訓費、廣告宣傳費的管理使用做出了一係列的管控措施和製度,並堅決做到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審批,不屬於正常發生的費用不予報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報銷因私招待費用、個人消費費用。同時,該礦紀委不定期對“八項費用”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將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以確保各項措施執行落實到位。齊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