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元,不明不白“借”出去
這裏所說的"借",恐怕應當申請專利,因為它可能是絕無僅有的。
且聽我娓娓道來。
前年的什麼時候,我忽地從政府機關“跌落”下來,剛巧,我一相處20餘年的極為要好的G君正籌劃著與他人合夥開一家酒產品銷售公司,他把我拉了過去,算作兼職,因我是窮人,隻能"出力不出錢".公司開張之際和開業之前,我忙活得像個陀螺似的,幹些文字方麵的活兒,萬分賣力.又因人手不夠,我便在公司“看鋪”——值夜班.
此時,一些熟絡的哥兒們便跟我開玩笑說:“這家夥,東方不亮西方亮,下海發財了。”而我的一些親戚則說:“別瞎折騰了,無商不奸,你會吃虧的。再說,你也不是那塊料,到最後,連本職工作也給耽誤了,還是趁早抽身”。
猶豫之時,紕漏可就出來了。一天上午,公司老板說少了三十箱酒,價值近十萬元。至於是不是少了酒,至於是不是少了三十箱,隻有G君知道,因為從來沒盤貸。事發後,大家都認定是頭天晚上被盜的,可門鎖完好無損.報案後,包括公安人員在內一致認為是監守自盜.我分明感覺到:除我以外,所有的人都認為是我偷走了它們。最後G君說:“隻有三人有鑰匙,能打開門,按照到岸價六萬元算,平均每人賠二萬。”不知什麼原因,我的數額又漲到了二萬伍千元,但是,G君說:
“這是算借你的錢,中秋節過後還你,你知道我說話算數。”我主動拿出三萬,其中多出五千元的“感動費。”
中秋節過去了。
春節過去了。
被“借”出去的三萬,依然形如黃鶴。
向公司谘詢了一次,隻一次。那是中秋節過後,回答說公司虧損。
春節前,G君去醫院看望了己是計花去數萬元費用的我家的病人,沒等我提那三萬元的事,G君己先講了他拉貨的車撞死了人將花去十幾萬的情況。本來,我就沒打算提這三萬元。
30000元人民幣——20餘年的友情,估算了一下,每天的教訓費約合4.285714元,不到一天的手機費用,不貴。
三萬元,不明不白的三萬元,權當打牌輸了,權當傳銷虧了,權當期貨黃了,權當股票跌了。權當……我內心在尋找著盡量多的“權當”.不為數額,隻為它的不明不白“借出”。
G君依然是我的同學,我的好友,我自以為。但我更相信,這三萬元也不會永遠這麼不明不白下去的。
奉勸那些為尚未以此種方式把錢“借”出去的讀者諸君,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