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宿舍要配舍長一名,報後勤科備案管理。
2、宿舍內每天由宿舍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衛生情況是否達標。
3、為了保證員工住宿環境的舒適性,各舍長應每天組織宿舍成員進行宿舍衛生的大掃除活動。
4、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單位主管進行聯係修理。
5、宿舍嚴禁白天遮擋窗簾,玻璃門窗上不得張貼遮擋物,紙張及貼膜,隨時接受檢查。
6、宿舍內被褥疊放整齊,床上無雜物,物品擺放整齊,地麵幹淨無灰塵。
7、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
8、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
9、宿舍內請勿大聲喧嘩,不得影響其餘員工休息。
10、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插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電量大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
11、常住人員必須由單位統一上報花名並且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後勤科備案。
12、職工分到的宿舍,隻能本人居住,不得借給他人居住。
13、後勤科每月對職工宿舍進行考核。
考核辦法
1、故意遮擋玻璃者,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2、宿舍內東西擺放不整齊地麵不幹淨者,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3、對浪費水、電者,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4、宿舍內對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者,罰部門負責人200元,肇事者罰500元,情節嚴重者取消住宿資格。
5、對宿舍內私接電源、插座,使用電爐者,造成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
6、對職工分到的宿舍弄虛作假借給他人居住者,罰單位正職和當事人各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