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井下各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探放水有關製度,對各工作麵探水情況進行嚴格監管、落實。
二、工作麵現場實行探放水圖牌板管理製度,探放水動態管理牌板吊掛在行人側,探水起始點吊掛在巷道醒目位置,定期對防治水動態管理牌板進行更新,真實反映允許掘進的剩餘距離以指導工作麵安全生產。
三、防治水科根據施工隊組作業進度,更新圖牌板相關內容,主要是已掘距離、剩餘距離等內容,並及時下發停掘通知單,下發不及時,處罰責任人100元。
四、施工隊組必須按通知書要求嚴格控製掘進距離,嚴禁超距離掘進,違者處罰500元。施工隊組對工作麵5米範圍內浮煤進行清理,做好探放水前的準備工作,因浮煤、支護、接電等準備工作不到位,耽誤工作麵探放水的,對責任人處罰100元。
五、每次探放水完畢後,防治水科必須以書麵形式通知施工隊組允許向前掘進的安全距離,並及時下發至隊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六、在探水完成後,探放水隊施工人員根據現場簽字確認的探水原始記錄,填寫鑽孔深度,將現場記錄上報防治水科存檔備查。
七、防治水科負責現場記錄的收集、保存及監督工作,對現場數據不齊全,未簽字,發現一次處罰責任人100元,連帶相關責任人100元;數據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罰500元,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並連帶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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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煤礦防治水安全辦公會議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