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麵回采前,必須先采用無線電坑透儀對回采工作麵進行坑透,對坑透異常區進行鑽探驗證,實現對工作麵回采前的“精細”探查,確保工作麵安全順利回采。
二、井下掘進必須執行 “物探先行、鑽探驗證”的綜合探測方法,,采用探水儀對掘進工作麵進行超前探測,探測完成後,鑽探跟進驗證,針對物探異常區必須重點進行驗證。
三、本年度必須根據物探培訓計劃對物探操作人員進行施工工藝和儀器操作的培訓,使其能夠熟練掌握各種物探儀器的性能。
四、各種物探儀器必須按使用說明書進行使用、保管與維護,指定專人負責,做到各種儀器設備齊全、完好、無損,保證物探工作能正常開展。
五、提前收集現場資料,做好物探前的準備工作,製定物探布點路線。
六、下井前必須對物探儀器進行檢查,看其電量是否充足、清點其配套設施是否齊全。
七、進行物探布點時,必須準確丈量探測點的位置。
八、在操作儀器時,操作人員不準離開儀器,及時對現場探測數據進行收集,對物探儀器要做到輕拿、輕放。
九、操作作中發現儀器有問題,應及時反饋,禁止帶病作業。
十、井下探測完畢後,根據現場情況,對照物探數據進行處理,並對數據進行03manbetx 解釋,出具物探報告;將報告上報分管領導簽字後,報送各相關專業領導,生產結束後編寫物探驗證報告或總結。
十一、根據物探報告結果,針對物探異常區,編製鑽探設計,在鑽探結束後,根據鑽探結果出具異常區鑽探驗證報告,並上報本專業領導,上會研究,製定采掘方案。
十二、由於鑽探成果,未及時預警,造成工作麵跌進陷落柱,根據實際情況,處罰相應責任人1000-3000元。
十三、建立物探成果台帳,分類分工作麵登記,並做好目錄索引工作,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