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將加快推進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的生活垃圾分類,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完善垃圾分類處理類別,增加處置能力,逐步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置的生活垃圾處理係統,實現資源有效利用。
安慶市將統一對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進行分類。居民居住區以及黨政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菜場、集貿市場、商業綜合體、賓館、酒店、機場、車站等,實行“四分法”分類;廣場、公園、城市幹道、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可根據垃圾產生的實際情況,實行除廚餘垃圾之外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法”分類。
各區合理選定並建設運行垃圾投放站點,完善居民小區垃圾分類站點布設,在非居民小區的公共場所,合理設置生活垃圾集中或分散投放點。新建小區按每300-500戶規劃配建一個“四分類”生活垃圾集中投放點,現有各生活小區、老舊小區參照新建小區標準設置集中投放點。公共場所的投放點建設應為固定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垃圾分類廂房等。
設置統一標識的垃圾分類站點,按照分類標準配備數量適宜的分類投放垃圾容器。居民或責任主體對廚餘垃圾、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後,進行定時投放,投放時間由各區自行確定。分類投放實施兩個月後,實施垃圾分類的小區全麵撤桶並點。同時,對破袋投放等未能達到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督導人員將開展現場督導和宣傳引導,如實記錄居民分類生活垃圾投放量、準確率等信息。支持建立居民“生態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建立垃圾分類獎勵製度和激勵機製,提高居民源頭分類的參與率和準確率。
“分類”和“收運”是垃圾處理的核心內容。根據《方案》要求,市城管部門依托城區環衛一體化項目,進一步優化垃圾分類轉運站點布局,按需配備密封性好、分類標識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實行分收分運,嚴禁混裝混運混處,落實分類投放站點“不分類不接駁”製度。
此外在生活垃圾的處置上,也嚴格采取分類處置。
對於可回收物,各區政府可采取市場化運行模式,將投放、收運、分揀、處理委托第三方運營,進行資源化利用,也可自行運營。安慶市生態環境部門指導有害垃圾的分類處理工作,集中規範處理,並進行監管。市城管局、安慶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建立完善廚餘垃圾收運處理係統,2022年底前完成餐廚垃圾處理廠擴能建設。相關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查處廚餘垃圾收運、處理中的違法行為和以廚餘垃圾為原料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
還要求規劃建設安慶市大件廢棄物處理中心,各區至少設立一處廢舊家具集中投放點,向市民公布投放指引及預約清運方式。在住宅區規範設置廢舊織物智能回收箱,加強廢舊織物回收備案監管和綜合利用。
同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信息管理係統,各地及時采集、儲存、上傳生活垃圾分類源頭數據,通過大數據平台,實現線上線下數據互通、實時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