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9時35分,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大坪煤礦(以下簡稱大坪煤礦)11135聯絡上山發生一起頂板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05.55萬元。
5月6日,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成立了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牽頭,六盤水市能源局、六盤水市水城區能源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總工會等單位參與的02manbetx.com 調查組,並邀請六盤水市水城區紀委監委派員介入02manbetx.com 調查。
02manbetx.com 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和“四不放過”要求,經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及技術03manbetx ,查明了事故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劃清了事故責任,並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和事故防範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企業概況
貴州嵩穎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嵩穎公司)為煤礦獨立法人公司,2021年4月2日在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注冊成立,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企業,公司證照齊全。
嵩穎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共6名: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劉效剛,總經理郭宇傑,總工程師劉文載,安全副總經理李應興,生產副總經理董文雄,機電副總經理單明國。
(二)事故煤礦概況
大坪煤礦位於六盤水市水城區玉舍鎮玉舍社區,設計生產能力為30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斜井開拓,中央並列式通風。
1.證照情況
營業執照長期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20221MAAKEDYR2U,經營範圍為煤炭銷售;采礦許可證有效期為2020年12月至2030年12月,證號為:C5200002011121120121556,礦區麵積1.2268km2,開采深度為+2060m至+1300m標高;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已被注銷。
2.曆史沿革
大坪煤礦30萬噸/年係統於2010年12月開始建設,2012年6月正式投產。2020年12月由於采礦許可證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停產。2019年11月18日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大坪煤礦進行破產重整。2021年8月,嵩穎公司經競爭性談判,確定為大坪煤礦重整投資人。
3.礦井現狀
2021年12月11日大坪煤礦製定了隱患排查工作方案,嵩穎公司同日批複同意該方案。2021年12月13日六盤水市水城區玉舍鎮人民政府、六盤水市水城區能源局同意大坪煤礦進行隱患排查整改。至事故發生時,煤礦已完成主斜井、副斜井、132軌道石門、131軌道石門(185岔口以裏段)、11185運輸巷、井底水倉、井底水泵房、11185聯絡巷、主井底聯絡巷、133運輸石門等地點維修工作。
事故發生時,井下布置有4個維修點:11185回風巷、1890回風大巷、西翼集中運輸巷、11135聯絡上山。
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
(1)“五職礦長”和技術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礦長蒙香平,全麵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鄧書桂,全麵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安全副礦長劉關軍,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生產副礦長李寶存,負責煤礦生產管理工作;機電副礦長秦榮傑,負責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其他礦級管理人員還有通防副總工程師兼通防科科長盧增斌,機電運輸副總工程師龍剛,采煤副總工程師兼生產技術科科長趙川倫,地測副總工程師兼地測科科長周雷,安全副總工程師周龍,生產副總工程師王青雲。
(2)職能機構設置情況。煤礦共設置有調度室和安全監控監測中心、安全科、生產技術科、通防科、機運科、地測科等6個業務科(室),設置通防隊、巷修一隊、巷修二隊、機運隊等4個區隊。
安全科有12人,科長胡昌達;生產技術科有2人,科長由采掘副總工程師趙川倫兼任;通防科有10人,科長任榮華;機運科有4人,科長由機電副總工程師龍剛兼任;調度室及監測監控中心有12人(調度員3人、監控員3人、監控維護人員3人),監控主任由總工程師鄧書桂兼任,調度室主任吳達明;地測防治水科有2人,科長由地測副總工程師周雷兼任。
(3)特種作業人員配備情況。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有35人,均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其中:監測監控員6人,瓦檢員9人,安全員10人,電工4人,掘進機司機4人,提升機司機2人。
(三)事故地點概況
事故發生在11135聯絡上山,該巷道長120m,平均傾角26.5°,2012年6月施工完成。巷道沿K13煤層頂板布置,K13煤層厚1.83m,頂板無偽頂,直接頂與老頂均以細砂岩為主,平均厚度約13.29m。巷道為矩形斷麵,寬4m,高2m,原采用錨杆(索)+錨網支護。2022年3月22日煤礦開始從下往上維修該巷道,已維修90m。維修時,裏程0~78m段在原來支護基礎上補打錨索加強支護,78~90m段頂板破碎采用工字鋼棚支護,排距0.8~1m,頂梁長4m,頂梁中間用木點柱支撐,兩邊采用工字鋼支護。 經事故後現場勘察,此次事故冒頂區位於11135聯絡上山巷道口往上86.4m至90m段,冒頂段長3.6m、寬3.5m、高3.5m;現場散落有工字鋼、錨網、錨杆、錨索、木板、圓木等支護材料。冒落推倒圓木4根,現場可見工字鋼腿4對,棚距為0.82m。
二、事故發生經過、搶險救援及信息報告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2年5月5日6時,機電副礦長秦榮傑(值班礦領導)組織召開班前會,礦長蒙香平(當班帶班礦領導)、生產副礦長李寶存參加,安排井下維修11185回風巷、11135聯絡上山、西翼集中運輸巷和131軌道石門。當班入井72人,其中9人到11135聯絡上山作業,6人在下段回收雜物,3人(陳馮舉、劉吉、陳友興)到11135聯絡上山維修點修梯步。8時30分許工人劉吉和班長陳馮舉相繼到達11135聯絡上山維修點,9時28分工人陳友興到達11135聯絡上山維修點,遇到陳馮舉正在背對維修點拉線(為修梯步做準備),陳馮舉安排陳友興到維修點拿工具。當陳友興走到迎頭時,此時劉吉距陳友興下方約2m處回收雜物。
9時35分陳友興拿工具過程中頂板突然冒落,陳友興、劉吉被冒落的矸石掩埋,陳馮舉立即向安全地點轉移。9時40分,脫險後的陳馮舉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
(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情況
事故發生後,陳馮舉立即通知在11135聯絡上山下段回收雜物的作業人員參與現場救援,井下接到調度室電話的蒙香平趕到事故現場後組織井下其他地點作業人員參與救援。11時30分劉吉被成功救出,12時15分劉吉被抬出井口後救護車將其送往鍾山區安居醫院進行檢查治療,生命體征正常。12時50分陳友興被救出並送至地麵,13時25分經搶救無效後死亡。搶險救援結束。
(三)事故報告情況
9時35分大坪煤礦發生2人被困頂板事故,12時24分,煤礦總工程鄧書桂向六盤水市水城區能源局玉舍能源管理站(以下簡稱玉舍能源管理站)站長李玉龍報告煤礦11135聯絡上山發生漏頂事故,1人受傷、1人被困,李玉龍立即到現場核實具體情況。13時33分李玉龍向玉舍鎮人民政府報告,之後各級部門按規定上報了事故情況。煤礦未按規定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報告該起事故,遲報事故。
三、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11135聯絡上山維修點支護強度不足,作業過程中擾動引起頂板冒落,導致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1.煤礦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煤礦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流於形式,未及時發現11135聯絡上山巷修支護強度不足的問題,維修過程中曾出現過漏頂現象,但煤礦未采取加強支護措施。
(2)技術管理不到位。煤礦4月份修改了《11135聯絡上山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增加了11#工字鋼架棚支護工藝,但未對修訂後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會審和貫徹學習。使用工字鋼架棚支護時,頂梁跨度達4m,頂梁中間用木點柱支撐,未進行支護強度驗算。
(3)未按規定開展安全培訓工作。陳友興入職後,隻培訓1天,培訓時間不足,導致其自保互保意識差。
2.嵩穎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不到位。
公司未認真履行對大坪煤礦的監督管理職責,安全檢查不深不細不實,未發現存在問題;未督促大坪煤礦認真03manbetx 研判安全風險,督促煤礦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3.水城區玉舍鎮人民政府督促煤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不力。督促煤礦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煤礦沒有及時排查出11135聯絡上山維修安全技術措施中支護強度不足的問題並加以整改。
(三)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責任的人員。
陳友興,當班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在危險區域內作業,頂板冒落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鑒於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人員。
1.鄧書桂,大坪煤礦總工程師,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履行技術管理職責不到位,11135聯絡上山維修安全技術措施修改後未組織會審,未驗證支護強度;11135聯絡上山維修過程中出現過漏頂現象,未組織評估安全技術措施可靠性。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暫停或者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並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規定,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編號:520201197409284039),並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計6.24萬元(上一年年收入15.6萬元)。
2.李寶存,大坪煤礦生產副礦長,負責煤礦生產組織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煤礦巷修、頂板管理等工作。在11135聯絡上山已維修巷道發生漏頂現象後,未采取措施加強頂板支護;未認真在分管範圍內開展隱患排查,履行崗位安全職責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編號:520221196906160011),並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五十的罰款計7.2萬元(上一年年收入14.4萬元)。
3.蒙香平,大坪煤礦礦長,全麵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認真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的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7.2萬元(上一年年收入18萬元)。未按規定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報告事故,遲報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並由應急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的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九十的罰款16.2萬元。兩項合並對其處23.4萬元的罰款。
4.劉關軍,大坪煤礦安全副礦長,負責煤礦安全管理、安全
培訓工作。未及時組織排查、消除煤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履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職責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從業資格(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編號:522424197911120096),並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計6.24萬元(上一年年收入15.6萬元)。
5.李應興,嵩穎公司安全副總經理,負責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履行崗位安全管理職責不到位,未及時督促大坪煤礦排查、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從業資格(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編號:522528197011120454),並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計5.76萬元(上一年年收入14.4萬元)。
6.郭宇傑,嵩穎公司總經理,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麵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到位,未按照安全管理製度明確公司管理人員職責並督促履職到位;未及時督促、檢查大坪煤礦安全工作,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5.28萬元(上一年年收入13.2萬元);未按規定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報告事故,遲報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九十的罰款11.88萬元。兩項合並對其處17.16萬元的罰款。
7.劉效剛,大坪煤礦主要投資人,嵩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負責煤礦投資經營管理。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到位,督促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計5.76萬元(上一年年收入14.4萬元);未按規定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報告事故,遲報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九十的罰款計12.96萬元。兩項合並對其處18.72萬元的罰款。
(三)對事故單位的處理建議。
大坪煤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技術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亂,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其處90萬元的罰款。
(四)對有關單位的處理意見。
水城區玉舍鎮人民政府督促煤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不力。建議責成水城區玉舍鎮人民政府向水城區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麵檢查。
五、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一)強化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大坪煤礦要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安全意識,依法依規進行煤礦安全管理。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立即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按規定報告事故情況。在複產前,進行隱患排查、清理及巷道維修作業期間,深入開展風險研判工作。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提升從業人員安全風險意識,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二)煤礦要切實加強頂板管理。井巷維修時,必須認真03manbetx 作業地點頂、幫岩性,科學確定支護工藝、支護材料及支護參數,製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落實到位。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及圍岩觀測製度。維修工作麵遇地質構造、頂板破碎地段必須加強支護。
(三)煤礦要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係。建立完善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機構,完善技術管理製度,明確技術管理要求。井下單項工程開工前要編製作業01manbetx ,維修巷道前,要製定有效安全技術措施,對巷道支護工藝、材料、參數等進行精確計算、科學驗證,確保支護強度滿足要求。按規定對作業01manbetx 及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會審並貫徹學習。
(四)嵩穎公司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嵩穎公司要認真履行對大坪煤礦的監督管理職責,03manbetx 研判煤礦安全風險,對大坪煤礦紮實開展安全檢查;督促煤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強化屬地安全監管工作。玉舍鎮人民政府、六盤水市水城區能源局要認真落實《貴州省煤礦複工複產驗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製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黔府函〔2022〕31號)等要求,厘清職能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履行好對長期停產停建煤礦的監管職責。水城區能源局要加強組織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加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若幹規定的通知》(礦安〔2021〕166號)的學習貫徹,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送有關規定,督促、指導煤礦認真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報告事故信息,杜絕瞞報、遲報、漏報事故。
附件: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大坪煤礦“5·5”頂板事故事故平麵示意圖
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大坪煤礦 “5·5”頂板事故調查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