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必須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煤礦企業必須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煤礦企業每年必須至少組織1次礦井救災演習。
【解讀】本條是關於編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
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是指為了防止災害的發生和在一旦發,預先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它是煤礦生產建設活動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1985月2日,四川省某煤礦軌道上山因岩溶裂隙透水,泥漿和礫石將上山下口堵住,7名被困在上山裏。在搶救過程中,因無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搶救人員盲目行動,救人心切,結果造成重大失誤,致使61名救援人員死亡。血的教訓說明,製定礦井預防和處理計劃是非常必要的。同時,煤礦企業每年至少按照《計劃》方案,組織一井救災實戰演習,對演習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和漏洞,必須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不斷和補充,完善《計劃),增強其《計劃》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