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每一個采區、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應設置風速傳感器,主要通風機的風硐應設置壓力傳感器;
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每一個采區、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應設置風速傳感器,主要通風機的風硐應設置壓力傳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應設置流量傳感、溫度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利用瓦斯時,還應輸出管路中設置流量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
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礦井,應設置一氧休碳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
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應設置開停傳感器,主要風門應設置風門開關傳感器,被控設置開關的負荷側應設置饋電狀態傳感器。
【解讀】本條是關於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規定。
1.一氧化碳傳感器
自然發火礦井應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除用作環境監測外(報警濃度為0.0024%),還用於自然發火預測。一氧化碳傳感器布置在巷道上方,並應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一氧化碳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壁不得小於200mm,一氧化碳傳感器應設在風流穩定、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與新鮮風流混合均勻的位置,如圖2-3-11所示。一氧化碳傳感器用於自然發火預測時,應以每天一氧化碳平均濃度的增量變化為依據。
2.自然發火礦井應設置溫度傳感器
溫度傳感器除用作環境監測外(報警溫度為30℃),還用於自然發火預測。溫度傳感器應布置在巷道的上方,並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於200mm。溫度傳感器應設置在風流穩定的位置,如圖2-3-11所示。溫度傳感器用於自然發火預測時,應以每天平均溫度的增量變化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