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在采掘過程中,隻要發生過一次煤(岩)與瓦斯突出(簡稱突出,下同),該礦井即為突出礦井,發生突出的煤層即為突出煤層。
礦井在采掘過程中,隻要發生過一次煤(岩)與瓦斯突出(簡稱突出,下同),該礦井即為突出礦井,發生突出的煤層即為突出煤層。突出礦井及突出煤層的確定,由煤礦企業提出報告,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授權單位鑒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煤炭行業管理的部門審批,並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對於突出煤層或突出礦井,隻有在有充分依據證明不再有突出危險,由煤礦企業提出報告,經原鑒定單位確認和審批單位批準後,方可撤銷,並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新建礦井的煤層突出危險性根據地質勘探部門提供的基礎資料,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授權單位鑒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煤炭行業管理的部門審批。新井建設期間必須根據揭穿各煤層的實際情況重新驗證煤層的突出危險性,經驗證與所定的煤層突出危險性不符時,由煤礦企業提出報告,報原審批部門審批。
【解讀】本條是關於突出礦井和突出煤層的鑒定、撤銷與審批權限的規定。
煤與瓦斯突出是煤礦中一種極其複雜的動力現象,是威脅煤礦安全生產的嚴重自然災害之一。
經鑒定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的礦井,對生產人員的安全威脅極大,需投入大量的人力與物力,導致開采成本的增加。突出機理目前仍處於假說階段。由於影響它的因素多、隨機性強,要完全控製還有一定的難度。根據目前所掌握的規律,通過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可以做到不發生突出或減少傷亡02manbetx.com 。
1.突出礦井鑒定
在瓦斯動力現象出現的初期,緩傾斜煤層多以壓出形式出現,它與片幫現象很難區另隊急傾斜煤層多出現受媒體自重作用而誘發的傾出,而這種現象又與冒頂現象難以區分。判斷瓦斯動力現象的性質,需要經驗豐富的專業機構通過實測煤層瓦斯壓力、取樣03manbetx 化驗和現場勘察,綜合判斷該礦井是否具備煤與瓦斯突出的三大要素,才可做到避免判斷失誤。一般首次出現動力現象的礦井不具備判斷瓦斯動力現象的基本技術與裝備,難以進行正確的鑒定,因此,礦井和煤層突出危險性的確定必須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授權的單位鑒定。
突出礦井鑒定方法,主要是以實際發生的動力現象為依據,按其特征確定所屬類型。凡經鑒定屬於突出動力現象的,則可定為突出礦井。當其特征不明顯時,要到現場考察或在實驗室進行有關參數的測定,進行綜合03manbetx ,最後作出鑒定結論。
1)鑒定所需資料
凡需鑒定的礦井應向鑒定的授權單位提出申請報告,並提供以下資料:
(1)礦井概況。包括礦井地質概況(所屬煤田、成煤時代、地質構造、煤層賦存情況等);礦井生產概況(開拓方式、采煤方法、頂板管理方法、生產水平和開拓水平的標高及垂深);礦井通風瓦斯概況(通風方式、風量、瓦斯湧出量、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等);
(2)發生動力現象地點的情況。包括發生動力現象采區的地質資料(斷層和榴曲的分布、煤層厚度和傾角變化),該地點的巷道名稱、類別、標高及距地表垂深,發生動力現象地點與鄰近層開采的相對位置,該采區的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煤的堅固性係數和破壞類型資料;
(3)動力現象發生前後的實況描述和動力現象後的主要特征。
2)鑒定報告主要內容
(1礦井基本情況;
(2)經審核後的動力現象發生情況;
(3)確定動力現象所屬類型的依據;
(4)作出是否屬於突出礦井的結論:
3)鑒定報告的審批程序
煤礦企業根據授權單位提出的鑒定報告,正式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申報、審批,並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審批後的文件應抄送原鑒定單位存檔。確定為突出礦井後,應嚴格按突出礦井管理。
2.突出礦井的撤銷
對於一個突出礦井或突出煤層,當受地質條件的影響、采掘地區的變更或采掘條件的變化,沒有再次出現瓦斯動力現象時,要對其真實原因作出正確的判斷難度較大。為了查明原因和作出正確的判斷,同樣也需要作現場調查、實測瓦斯參數、取樣03manbetx 化驗,綜合判斷突出礦井或煤層是否已不具備發生突出的三大要素。由於這些工作各鑒定單位所用儀器,所采取的方法不盡相同,為了慎重對待這項工作,以免造成由於判斷失誤而造成重大人身傷亡02manbetx.com ,撤銷突出煤層或突出礦井時,必須經原鑒定單位確認。
對於原定的突出礦井,由於開采或地質條件改變,在生產過程中較長時間(初步定為8年)沒再發生過突出動力現象,可重新鑒定,提出注銷突出礦井的意見。
注銷突出礦井的工作,應由煤礦企業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詳細研究與03manbetx ,特別要對以往所發生的突出動力現象作進一步核實和定性分析,參照突出危險性區域性預測資料進行驗證,確認無突出危險後,由煤礦企業提出撤銷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報告,經原突出礦井鑒定單位確認、原審批單位批準後,方可撤銷突出煤層或突出礦井的名稱,並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撤銷突出煤層或突出礦井的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礦井概況。包括礦井地質概況(所屬煤田、成煤時代、地質構造、煤層賦存情況等);礦井生產概況(開拓方式、采煤方法、頂板管理方法、生產水平和開拓水平的標高及垂深);
(2)瓦斯基本參數:瓦斯風化帶深度,分水平、分區的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煤層透氣性係數等;
(3)以往所發生的動力現象,記錄卡片和定性分析意見;
(4)煤層突出危險性區域性預測驗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