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股份壽陽景福煤業有限公司“5·7”一般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華陽股份壽陽景福煤業有限公司“5·7”一般頂板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22年5月7日4時28分,華陽股份壽陽景福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景福煤業)井下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發生一起一般頂板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98.9萬元。02manbetx.com 發生後,礦方遲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牽頭,組織壽陽縣人民政府以及壽陽縣公安局、壽陽縣應急管理局、壽陽縣總工會等部門,於2022年5月9日成立了華陽股份壽陽景福煤業有限公司“5·7”一般頂板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壽陽縣監察委員會參加,對該起事故展開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專家論證、技術認定及綜合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防範措施和整改建議。現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概況
(一)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概況
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陽集團)為省屬國有重點企業,位於山西省陽泉市北大西街5號,前身為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85年12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更名為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75.803723億元。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00070107060XJ,法定代表人:翟紅,營業期限:長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晉)MK安許證字〔2021〕GQ004Y3B2,主要負責人:翟紅,有效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華陽集團領導層設有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副總工程師。下設安全監察局、總調度室、基建處等安全生產業務部室。華陽集團現有煤礦10座,生
產能力為3800萬噸/年。
(二)山西華陽集團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概況
山西華陽集團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陽股份)位於陽泉市礦區桃北西街2號,前身為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15日更名為山西華陽集團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4.05億元,控股股東為華陽集團,持有公司股份58.34%,公司實際控製人為山西省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0071599263XM,法定代表人:楊乃時,營業期限:長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晉)MK安許證字〔2019〕GQ71Y2B1,主要負責人:楊乃時,有效期限:2019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5日。
2020年11月11日,華陽股份設立了智能礦山事業部(以下簡稱事業部),全麵履行對集團所屬的10座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事業部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各副總經理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室負責人和各煤礦負責人為成員的管理領導組;下設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總調度室、機電動力部、通風部、地質測量部等職能部室。
(三)景福煤業概況
1.礦井概況
景福煤業位於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平頭鎮南莊村,隸屬於華陽股份,屬國有重點煤礦,由華陽集團以70%股份控股並負責礦井生產經營,河北旭陽焦化有限公司占股30%。該礦前身是壽陽縣罕山煤業有限公司,屬地方鄉鎮企業,始建於1980年,於1992年投產;2006年10月由陽煤集團實行聯營重組,2007年3月正式更名為陽煤集團壽陽景福煤業有限公司;2009年12月,山西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批準列為單獨保留礦井,2010年9月開工建設,2015年6月通過竣工驗收,2015年9月礦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2015年11月完成礦井生產能力等相關生產要素信息公告。
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噸/年,井田麵積9.5605km2,允許開采6#、15#煤層,現開采煤層為15#煤層,在6#煤層布置有建設項目。礦井為高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煤層自燃傾向性均為不易自燃,煤塵均具有爆炸性,五衝擊地壓危險,開拓
方式為立井開拓,采煤工藝為綜采一次采全高,掘進工藝為綜掘、炮掘。
2.持證情況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000112912821L,法定代表人:蘇新彥,有效期限:1992年6月27日至2042年6月27日。
采礦許可證證號:C1400002009121220050271,有效期限:2012年10月8日至2032年10月8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晉)MK安許證字〔2021〕
KSYJ003SY1,主要負責人:蘇新彥,有效期限:2021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日。
景福煤業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安監處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長兼總經理助理和通風、地質、機電、安全、生產等副總工程師。下設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通風管理部、選煤廠、綜合工作部、人力資源部、地質測量部、安全監察處、經營管理部、政治工作部、紀委等11個管理機構;設有綜采隊、綜掘一隊、綜掘二隊、綜掘三隊、運輸隊、機電一隊、機電二隊、通風隊、通風綜合隊、安監隊等10個隊組。礦井在冊人員1023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員79人,特種作業人員220人,井下作業人員674人。
礦井按“三八”製組織生產作業,早班8時至16時(檢修班),中班16時至24時(生產班),夜班24時至次日8時(生產班)。
4.礦井主要係統情況
開拓係統:礦井采用立井開拓,布置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風立井3個井筒。礦井分為+720m和+810m兩個水平,+720m水平開采15#煤層,+810m水平開采6#煤層。
通風係統:礦井采用中央並列式通風,設有2個進風井(即主立井、副立井),1個回風井(即回風立井)。回風立井安設有兩台FBCDZ-No38型對旋式軸流通風機,配套電機2×1400kW,一用一備,擔負全礦井通風任務。
供電係統:礦井建有一座地麵35KV變電站,采用雙回路供
電,安裝兩台SZ11—12500/35型動力變壓器。井下設有中央變電所,供電取自35KV變電站。
排水係統:副立井井底設有主排水泵房,泵房內安裝三台MD155-67×8型礦用耐磨多級離心泵,單台排水能力155m3/h,揚程536m;中央水倉容量為1800m3。
提升運輸係統:主立井擔負礦井煤炭提升任務,采用箕鬥提升方式;副立井擔負礦井輔助提升任務,采用罐籠提升方式。
運輸係統:15#煤主運輸采用膠帶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蓄電池機車、防爆蓄電池機車、無極繩連續牽引絞車等牽引運輸;6#煤主運輸采用膠帶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JD-40調度絞車牽引
礦車運輸。
人員運輸:15#煤人員運輸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6#煤人員運輸目前采用步行方式。
防塵灑水係統:地麵工業場地設有2座容積為400m3的靜壓水池,供水水源來自處理後的礦井水。
防滅火係統:礦井采用注氮、噴灑阻化劑的綜合防滅火方法,采用JSG6型礦井火災束管監測係統。
安全避險“六大係統”:
監測監控係統:礦井裝備1套KJ95X型安全監控係統,與人員位置監測係統、應急廣播係統融合聯動。
人員位置監測係統:礦井裝備1套KJ69J礦井人員管理係統。
壓風自救係統:礦井地麵空壓機房安設3台SA250A-10K型螺杆式空氣壓縮機,壓風管路沿副立井敷設入井,並沿井下大巷敷設。
供水施救係統:礦井水源引自地麵高山水池,采用Φ159mm靜壓水管沿副立井入井。
通訊聯絡係統:礦井裝備1套SH-3000DS通訊係統和1套KT596型應急語音廣播係統。
緊急避險係統:礦井井下設置有永久避難硐室1處,自救器補給站4處。
(四)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概況
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為淮北永旭礦山工程有限公司,位於合肥市濱湖新區萬達城B棟54層,成立於2012年7月31日,2019年12月7日更名為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18億元,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公司領導層設有董事長1名、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2名、總工程師1名,副總工程師5名,下設安全部、技術部、業務部、財務部等。公司在冊職工1200人,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477人。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621051469052A,法定代表人:匡義龍,有效期限:2012年7月31日至2062年7月30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皖)MK安許證字〔2019〕Y176號,主要負責人:匡義龍,有效期限:2020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
2019年11月19日,景福煤業與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6#煤增層開采項目開拓大巷擴建工程》合同,合同編號為2019010292,由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駐景福公司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全麵負責6#煤增層開采項目施工。項目部在冊人員134人,設項目經理1名,生產經理、安全經理、機電經理、技術經理各1名;全麵負責建設項目的現場施工組織、工程質量及安全管控、人力投入、設備及材料的購置及使用。
(五)山西誠正建設監理谘詢有限公司概況
山西誠正建設監理谘詢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11月,2008年3月改製後隸屬於山西辰誠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位於陽泉市礦區北大西街10號,注冊資本為618萬元,具有礦山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公司在冊人員294人,其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186人。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30072818931XW,法定代表人:郝毅民,有效期限:2001年6月8日至2041年6月7日。
2020年12月7日,景福煤業與山西誠正建設監理谘詢有限公司簽訂《6#煤層開采項目工程監理》合同,合同編號為2020000093,由山西誠正建設監理谘詢有限公司景福礦井工程監理部(以下簡稱監理部)負責工程監理。監理部在冊人員5人,設總監理工程師1名,礦建監理員2名,土建工程師1名和機電工程師1名;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管理體係的建立及運行情況等工作。
二、事故發生區域情況
(一)6#煤開采項目審批情況
2019年1月29日,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關於6#煤層開采項目的批複》(陽煤計字〔2019〕101號)批複立項。同年3月14日,以《關於6#煤層開采初步設計的批複》(陽煤計字〔2019〕268號)批複初步設計。
2020年10月30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以《關於陽煤集團壽陽景福煤業有限公司開采6號煤層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批複》(晉煤監安一許〔2020〕85號)批複安全設施設計。
2020年12月11日,華陽集團以《關於陽煤集團壽陽景福煤業有限公司6號煤層開采項目開工建設單位批複》(華陽基字〔2020〕947號)批複開工,2021年1月12日正式開工。
(二)6#煤開拓部署情況
6#煤層布置在+810m水平,開拓大巷沿井田東部邊界南北向平行布置,三條大巷由東向西依次分別為膠帶大巷、軌道大巷和回風大巷,巷道間距30m。6#煤層劃分為三個采區,首采區為一采區,基建項目井巷工程總量為12770m。景福煤業與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井巷一期工程,井巷工程量為5902m,包括6#煤層軌道大巷2069m、6#煤層回風大巷1962m、6#煤層膠帶大巷1702m和6#煤暗斜井上部車場等。
事故發生前,6#煤有三個掘進麵正在施工,事故發生在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該巷道於2021年11月15日開始掘進,
至事故發生已掘進430m。
(三)6#煤回風大巷支護設計情況
6#煤回風大巷為半煤岩巷,設計斷麵為矩形,淨高4m、淨寬5m,頂部采用“錨杆+錨索+W鋼帶+菱形網”支護,即每排布置7根錨杆,在兩排錨杆中間五花交替布置錨索;兩幫采用“錨杆+菱形網+W鋼護板”支護,排距0.8m。
2021年10月27日,項目部編製了《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2021年10月29日通過了景福煤業的審批。
(四)過X7陷落柱支護變更情況
2022年4月23日,景福煤業預測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 (402米處)向前掘進20m將揭露X7陷落柱。4月30日,項目部編製了《6#煤回風大巷過X7、X8陷落柱安全技術措施》,同日通過了景福煤業的審批。
措施中明確,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期間巷道斷麵改為半圓拱形,淨高4.86m、淨寬5.4m,頂部采用“5根錨索+W鋼帶+雙層菱形網”支護,兩幫采用“錨杆+菱形網+W鋼護板”支護,排距仍然為0.8m。同時采用拱形棚加強支護,當頂錨索預緊力達到51MPa(含51MPa)以上時,拱形棚滯後錨網支護15m架設;當頂錨索預緊力小於51MPa時,拱形棚緊跟錨網支護支設。
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臨時支護采用DN28型內注式單體柱配合木鞋木帽支護,每排使用5根單體柱。臨時支護距工作麵迎頭不大於0.4m,距永久支護不大於0.8m。
5月4日,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420m處)迎頭揭露X7陷落柱,陷落柱填充物以砂岩和砂質泥岩為主,膠結狀態一般,無淋水。預計X7陷落柱為橢圓柱形,長軸(東西向)61m,短軸(南北向)50m,影響範圍50m。截止5月6日中班,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已進入X7陷落柱10m。
三、事故發生經過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2年5月6日22時30分,項目部掘進隊長謝鬆亮組織召開夜班班前會,當班出勤26人。謝鬆亮安排工長周維、掘進機司機劉寶煒、支護工苗國兵、支護工李興桓、支護工林安穀、皮帶工李建清和皮帶工嶽平等7人到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作業,並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23時29分周維等7人由副立井
入井,23時55分到達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
5月7日0時05分左右現場交接班完成後,周維、劉寶煒操作掘進機開始出矸、截割,支護工苗國兵、李興桓、林安穀等3人準備支護材料。
2時左右截割作業完畢後,迎頭左側和中部出現超掘,周維和劉寶煒進行了敲幫問頂,隨後周維與苗國兵、李興桓、林安穀等3人支設一排單體柱作為臨時支護,接著開始打設頂部錨索;4時左右頂部錨索施工完畢,周維等4人開始拆除臨時支護,臨時支護拆除完畢後,開始收拾工具、清理巷道。
4時25分左右,周維發現工作麵迎頭左側還有一個電動油泵沒有拿出來,便安排苗國兵將其取出。大約2分鍾後,站在掘進機後方的周維等人突然聽到迎頭有“嘩”的響聲,就急忙趕到迎頭,發現苗國兵趴在迎頭左側距迎頭約1.8m的地方,肩背部壓著一塊約長840mm×寬580mm×高400mm的石塊。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4時28分,發現苗國兵被迎頭掉落的石塊擠壓致傷後,周維、劉寶煒、林安穀和李興桓等4人立即將石塊挪開,接著,周維用工作麵電話向項目部調度室進行了彙報,劉寶煒等3人用錨杆、金屬網、風筒布自製了簡易擔架,然後4人一起運送苗國兵升井。
4時30分,項目部調度室謝賀龍接到周維報告後,立即向隊長謝鬆亮報告。謝鬆亮隨即彙報給項目部安全經理黃招實,黃招實立即安排車輛到副立井井口等待。
5時07分傷者苗國兵升井,黃招實和項目部司機任瑩君一起將傷者送往晉中市第一人民醫院。5時40分,苗國兵被送入急救室搶救。
2022年5月8日7時05分,苗國兵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報告情況
2022年5月7日4時30分項目部調度室謝賀龍接到事故報
告,隨後向隊長謝鬆亮報告,謝鬆亮隨即向項目部安全經理黃招實報告。
5時,黃招實向景福煤業安監處長司建禮報告。
6時20分,司建禮和景福煤業生產副總經理張建勇向景福煤業總經理馬晨晶報告。
2022年5月8日10時34分,景福煤業向壽陽縣應急管理局報告。11時10分,壽陽縣應急管理局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報告。
景福煤業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屬遲報。
四、企業安全管理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部
1.安全管理情況
項目部配備項目經理張永輝、生產經理程擁軍、安全經理黃招實、機電經理楊宏旺和技術經理馮亮;負責帶班下井、隱患排查和日常安全檢查,並對重點工作、關鍵環節進行蹲點把關。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現場作業人員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未及時發現工作麵迎頭的活矸。
(2)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在迎頭高風險區域作業時未認真觀察周圍頂幫穩定狀態。
(3)工作麵超掘後,現場作業人員僅支護一排臨時支護,
未按措施要求進行有效支護。
(4)未按《6#煤回風大巷過X7、X8陷落柱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在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配備專職安全員。
(5)項目部帶班領導履職不到位,未按照項目部領導帶班下井製度規定對重點工作、關鍵環節進行蹲點盯守。事故當班帶班領導雖去過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但未進行蹲點盯守。
(6)對《6#煤回風大巷過X7、X8陷落柱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不到位,現場作業人員對措施要求掌握不清。
(7)黃招實、楊宏旺未取得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上崗;馮亮、程擁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過期後未複訓。
(二)監理部
1.安全管理情況
監理部《巡視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製度》要求,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每旬巡視檢查1次。
經查,2022年1月1日至5月7日,監理部共對6#煤開采項目開展9次巡視檢查,其中1月份巡視檢查3次、2月份巡視檢查2次、3月份巡視檢查2次、4月份巡視檢查2次。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審查不嚴,未發現項目部多名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相關資格證上崗。
(2)未按規定每旬開展巡視檢查,2月份、3月份、4月份對施工現場均僅開展2次巡視檢查。
(三)景福煤業
1.安全管理情況
景福煤業《建設項目工程安全檢查製度》要求,安監處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對6#煤開采項目的安全大檢查。
經查,2022年1月1日至5月7日,景福煤業共計組織對6#煤開采項目安全大檢查4次,共發現各類隱患問題52條,其中涉及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的問題20條,主要問題是回風巷補打的頂錨索未及時預緊、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無備用支護材料。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項目部的監督檢查不力,未及時發現項目部的管理人員未取得相關資格。
(2)未認真執行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事故當班帶班領導未按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要求對過構造的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進行現場檢查。
(3)對01manbetx 措施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對項目部存在的超掘進循環進尺、臨時支護不到位、敲幫問頂製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監督檢查不力。
(4)事故當班安全員對工作麵過構造的安全風險認識不足,未能及時發現工作麵存在的安全隱患。
(5)未及時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2021年8月16日華陽集團任命馬晨晶為景福煤業總經理,同時免去蘇新彥景福煤業總經理職務,至事故發生前,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進行主要負責人變更。
(6)事故發生後,未在規定時間內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四)華陽股份
1.安全管理情況
華陽股份《安全檢查規定》要求,主要生產業務部門對所屬礦井每月至少開展全麵檢查指導一次。安全監察部派督導組駐礦,對煤礦進行安全督導檢查。
經查,2022年1月1日至5月7日,華陽股份共對景福煤業進行22次安全檢查,其中1月份檢查6次、2月份檢查7次、3月份檢查5次、4月份檢查4次,共發現各類隱患問題409條。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華陽股份安全監察部駐景福煤業督導組督促景福煤業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對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安全管控工作跟蹤指導不力。
(2)華陽股份生產技術部對基建項目和掘進工作的生產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工作不到位,對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安全管控工作督促指導不力。
(3)華陽股份安全監察部對煤礦重大風險管控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景福煤業風險管控不到位的問題。
五、地方安全監管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安全監管情況
按照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同意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批複》(縣政複〔2022〕1號)要求,壽陽縣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隊每月對煤礦開展巡查檢查2次,景福煤業的巡查檢查職責由壽陽縣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隊第二組履行。經查,2022年1月至5月,綜合執法隊第二組共對景福煤業檢查9次,發現各類隱患問題127條。
壽陽縣應急管理局在景福煤業派駐一名駐礦安全特派員,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煤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下達的監管指令,以及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對所駐煤礦實施日常安全檢查和重點盯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綜合執法隊第二組對景福煤業日常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
2.駐礦安全特派員對景福煤業日常安全檢查不到位,督促煤礦管理人員抓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六、事故類別、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類別: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為一起頂板事故。人員傷亡情況:經調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直接經濟損失: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1986)等有關規定統計,本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98.9萬元。
七、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過程中,工作麵迎頭超掘,且未采取有效支護措施,造成迎頭左肩處石塊掉落,將正在作業的人員擠壓致死,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現場作業人員風險辨識能力不強,安全防範意識差。現場作業人員在掘進工作麵迎頭高風險區作業,對陷落柱內岩塊存在的冒落風險認識不足,未認真觀察迎頭周圍頂幫圍岩情況。
(2)現場管理不到位。項目部頂板管理不到位,工作麵迎頭出現局部超掘後,未按措施要求進行有效支護;未配備專職安全員;事故當班帶班領導未對過構造的工作麵進行現場盯守。景福煤業監督檢查不到位,事故當班帶班領導帶班期間未到過陷落柱的工作麵進行監督檢查;事故當班安全員未對過陷落柱的工作麵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3)安全管理不到位。項目部多名安全管理人員無證或證件過期,未按規定進行培訓;監理部履行安全監理職責不到位,對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不嚴,未按規定每旬對項目部工程監理巡檢;景福煤業對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力度不夠,未安排專職安全員對關鍵環節進行現場盯守,對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審查不嚴;華陽股份駐礦督導人員對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風險管控督導不到位。
(4)地方安全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壽陽縣應急管理局對景福煤業日常安全檢查不嚴不細,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八、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不再追究責任人員(1人)
1.苗國兵,男,1969年9月出生,群眾,初中文化。項目部掘進隊工人。事故當班支護工,負責支護作業等相關工作。在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迎頭高風險區作業時未認真觀察迎頭周圍頂幫,未發現迎頭活矸,被迎頭掉落的石塊擠壓致死,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二)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或其他處理人員(20人)
項目部(6人)
2.周維,男,1990年5月出生,群眾,初中學曆,項目部掘進隊工長。負責事故當班現場管理和安全檢查工作。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迎頭局部超掘後,未按措施要求進行有效支護,未嚴格敲幫問頂製度,現場管理和安全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由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解除與其勞動合同。
3.謝鬆亮,男,1979年11月出生,群眾,大專學曆,項目部掘進隊隊長,全麵負責掘進隊的安全生產工作。現場安全管理不力,對隊組安全管理不到位,對本隊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由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解除與其勞動合同。
4.程擁軍,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高中學曆,項目部生產經理,負責6#煤開采項目生產工作,事故當班項目部帶班領導。未認真履行職責,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過期未複訓;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期間安全技術措施落實不力,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對重點環節進行現場盯守,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由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撤銷其項目部生產經理職務。
5.黃招實,男,1976年10月出生,群眾,初中學曆,項目部安全經理,負責6#煤開采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上崗;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期間,未按措施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由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撤銷其項目部安全經理職務。
6.馮亮,男,1983年2月出生,群眾,大專學曆,項目部技術經理,負責6#煤開采項目技術管理及01manbetx 措施貫徹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過期未複訓;《6#煤回風大巷過X7、X8陷落柱安全技術措施》貫徹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責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
規定,暫停其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並處上一年年收入50%的罰款,計人民幣叁萬零壹佰肆拾貳元伍角(¥30,142.50)。
7.張永輝,男,1980年11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項目部經理,全麵負責6#煤開采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管理不到位,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期間安全技術措施落實不力,對項目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
項之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計人民幣貳萬肆仟元(¥24,000.00)。
監理部(1人)
8.程連根,男,1966年12月出生,群眾,大專學曆,監理部負責人,全麵負責6#煤開采項目監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未發現項目部多名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相關資格證上崗,未按規定開展巡視檢查,對項目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景福煤業(8人)
9.高恒寶,男,1969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專學曆,景福煤業安監隊安監員,負責6#煤開采項目三個工作麵當班安全巡查。未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麵過構造存在的頂板安全風險認識不足,未能及時發現工作麵存在的安全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 第一款之規定,撤銷其安全檢查工特種作業操作證(證書編號:T142427196901232717)。
10.楊利軍,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景福煤業地測副總工程師兼地質測量部部長,全麵負責地質測量部工作,事故當班井下帶班領導。未認真履行職責,帶班期間未對過陷落柱的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進行現場檢查,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11.耿永飛,男,1977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景福煤業生產副總工程師兼生產技術部部長,負責生產組織及采掘技術管理。未認真履行職責,對《6#煤回風大巷過X7、X8陷落柱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監督管理不到位,對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現場管理和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12.郭世傑,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景福煤業安全副總工程師兼安全監察處常務副處長,負責全礦安全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安全風險管控不力,未安排事故當班安全員對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進行重點檢查,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13.張建勇,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景福煤業生產副總經理,分管生產和基建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2年5月27日,華陽集團以《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張海誌等職務任免的通知》(華陽人字〔2022〕199號)免去張建勇景福煤業副總經理職務。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14.司建禮,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景福煤業安監處長,分管全礦安全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期間的安全檢查工作監督管理不到位,對項目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2年5月27日,華陽集團以《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張海誌等職務任免的通知》(華陽人字〔2022〕199號)免去司建禮景福煤業安監處長職務。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15.馬晨晶,男,1982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景福煤業總經理(礦長),全麵負責公司行政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職責,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和治理不到位,職工安全培訓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事故發生後遲報,對遲報負直接責任。2022年5月27日,華陽集團以《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張海誌等職務任免的通知》(華陽人字〔2022〕199號)免去馬晨晶景福煤業總經理職務。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過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兩項合並共處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罰款,共計人民幣貳拾陸萬肆仟捌佰捌拾捌元肆角壹分(¥264,888.41);依據《山西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計分辦法》第十一條第(七)項規定一次記6分。
16.陳俊明,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景福煤業董事長、黨委書記,全麵負責董事會、黨委工作,領導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力,監督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2022年5月27日,華陽集團以《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張海誌等職務任免的通知》(華陽人字〔2022〕199號)免去陳俊明景福煤業董事長職務。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華陽股份(3人)
17.孟衛東,男,1968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曆。事業部安全監察部科長,駐景福煤業安全督導組組長,負責對景福煤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導。未認真履行職責,督促景福煤業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對6#煤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過陷落柱安全管控工作跟蹤指導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18.範軍平,男,1973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事業部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開拓科科長,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和掘進工作的生產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景福煤業基建項目和掘進工作的生產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建議: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對範軍平進行誡勉談話。
19.王德忠,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事業部安全監察部處長,負責華陽股份所屬煤礦的安全監管工作。對景福煤業重大風險管控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建議: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對王德忠進行誡勉談話。
地方監管部門(2人)
20.張勇軍,男,1972年6月出生,群眾,中專學曆,壽陽縣應急管理局派駐景福煤業的駐礦特派員,負責對景福煤業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檢查。未認真履行職責,對景福煤業日常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督促煤礦抓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張勇軍予以誡勉。
21.榮健,男,1987年12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壽陽縣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隊二組組長,負責景福煤業安全生產巡查檢查和執法工作。對景福煤業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榮健予以誡勉。
(三)對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1.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駐景福公司項目部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對安徽中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人民幣壹佰萬元(¥1,000,000.00)的罰款。
2.景福煤業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對景福煤業處人民幣壹佰萬元(¥1,000,000.00)的罰款。
3.景福煤業發生事故後,未在規定時間內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依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對景福煤業處人民幣壹拾伍萬元(¥150,000.00)的罰款。
九、防範措施和整改建議
(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景福煤業要深刻認識和反思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從自身做起,不斷加強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貫徹落實,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創新工作方法,狠抓責任落實。要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單位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級各崗位人員要緊盯建設項目的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嚴防類似事故發生。要督促監理單位落實好監理責任,對監理到位履職情況進行審查,充分發揮監理單位作用,保障建設項目施工安全、高效。
(二)加強技術管理
景福煤業要立即製定科學有效措施,查明致災地質因素,消除災害隱患,對頂板特殊地段加強支護。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等安全規定。要進一步加強地質預測預報,開展巷道支護方式及參數與巷道圍岩條件適應性優化研究。加強井下施工質量檢查與巷道圍岩穩定性的監測工作,確保巷道掘進與支護安全。
(三)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
景福煤業要強化對幹部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全員業務素質、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製度,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結合礦井實際災害情況,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
(四)進一步落實主體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華陽股份要提升安全監督管理實效,更大限度發揮安全監督管理作用,幫助所屬煤礦解決製約安全發展的關鍵問題,徹底消除事故隱患。對采掘工作麵過構造的煤礦進行全麵排查,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五)加強地方安全監管
壽陽縣應急管理局要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進一步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要充分發揮綜合執法隊和駐礦安全特派員的作用,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督促煤礦企業做好重大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風險辨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