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峙,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低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二)在高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喧或錨噴支護;
2.有瓦斯湧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
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減小火花的集電器;
4.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三)掘進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四)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巷和采區進、回風巷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五)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解讀】本條是關於在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的規定。
在不同的瓦斯(高、低瓦斯)礦井和不同的運輸巷道,瓦斯危險程度不同,規定出"可使用"、"應使用"、"必須使用"的不同型式的運輸機車。
(1)低瓦斯(瓦斯相對湧出量小於或等於10m3/t,而且絕對湧出量小於或等於40m3/min)礦井的全風壓通風(用礦井主要通風機通風,不是局部通風)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指運輸大巷、運輸石門或主要平巷),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因架線電機車的集電器與架線之間摩擦,經常有較大的火花發生。
(2)在高瓦斯礦井(礦井的相對瓦斯湧出量大於10m3/t,或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大於40m3/min)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在瓦斯(高、低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巷和采區進、回風巷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3)掘進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4)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或瓦斯噴出區域中,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在高瓦斯礦井全風壓通風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當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是砌磕或錨噴支護時,可以使用架線電機車,但有瓦斯湧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必須使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減小火花的集電器,而且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1975年8月4日,某礦二水平在揭開煤層爆破時,發生了煤與瓦斯突出,突出瓦斯4萬m3,當突出的瓦斯逆風流衝到一水平後,一水平的架線電機車正在運行中,集電器滑動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死亡63人,受傷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