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和保管提升鋼絲繩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新繩到貨後,應由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鏽蝕。
(二)對每卷鋼絲繩必須保存有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驗收證書等完整的原始資料。
(三)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1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直徑為18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有廠家合格證書,外觀檢驗無鏽蝕和損傷,可以不進行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所要求的檢驗。
【解讀】本條是對使用和保管鋼絲繩的規定。
新鋼絲繩到貨後要進行檢驗和驗收,包括對出廠合格證和鋼絲繩實物的檢查驗收。對出廠合格證的檢查包括:①有無"MA"的安全標誌,煤礦提升用鋼絲繩必須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有製做礦井提升鋼絲繩資質的鋼絲繩廠生產,不能到市場購買,有無安全標誌都用。②在韌性標準上必須是"重要",證明是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規定的韌性標準。③型號是否與要求的相同,如6T×7+NF,是指6T×7絲纖維芯的麵接觸鋼絲繩‘6×7+NF,是6股7絲纖維芯的點接觸鋼絲繩等。④直徑和長度是否合適。⑤合格鋼絲破斷力總和與實際最大靜拉力之比的安全係數是否合格,有無不合格鋼絲,其麵積與鋼絲繩總斷麵之比是否符合01manbetx 要求等。對實物的檢驗包括:①標牌內容和數據是否與要求的符合,有無"陽"安全標誌。②外包裝是否完好,有無破損和碰傷。③打開包裝後,鋼絲有無鏽蝕,有無機械傷痕,浸泊是否完全周到。④直徑是否在標準允許的公差之內,繩頭是否鬆散,撚股是否均勻。⑤長度夠否。驗收合格後,重新包裝好,進行防水處理,放通風幹燥處存放。
如果鋼絲繩內部潤滑不好,浸油有不到之處,保管1年後可能局部有鏽蝕,熱處理不好,機械性能也可能有變化,保管和運輸途中如有意外,如內部進水表麵看不出來等,都會對其安全性能有影響,故保管期超過一年,懸掛前必須進行性能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對於出廠合格證、驗收資料、鋼絲繩的日常檢查記錄都要保存好,使用中如發現斷絲多、直徑減小過快等問題,可根據資料03manbetx ,查找原因。
直徑為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有廠家合格證書,外觀檢查無鏽蝕和損傷,可以不進行本條第(一)項、第(三)項所要求的檢驗。
直徑為18mm及其以下的鋼絲繩的特點是,與同型號直徑為18mm以上的鋼絲繩相比鋼絲直徑小,直徑小的鋼絲抗彎曲和扭轉的性能都大大高於直徑大的鋼絲。比如6×7+NF-φ28mm的鋼絲繩,每根鋼絲直徑為3mm,公稱抗拉強度為1570N/mm2,彎曲圓柱半徑為7.50mm時的最低允許彎曲次數為8次;而6×7+NF-φ18mm的鋼絲繩,每根鋼絲直徑為2.1mm,同樣是抗拉強度為1570N/mm2,同樣彎曲圓柱半徑為7.50mm的最低允許彎曲次數為13次最低允許扭轉次數的φ3.0mm鋼絲是19次φ2.1mm鋼絲是22次,可見其韌性指標要比直徑大的鋼絲繩優越許多。有廠家合格證書,抗拉強度合格,又不用於立井提升,也不用於提人,表麵檢查無鏽蝕無損傷,新繩到貨驗收和懸掛前超過1年保管期的鋼絲繩,均可不作拉力強度和韌性的檢驗。
1979年9月3日,某礦主井鋼絲繩露天存放3年,未作檢驗,換上後斷繩,防墜器動作,幸未墜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