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股撚鋼絲繩在1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各種股撚鋼絲繩在1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一)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二)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製動鋼絲繩(包括緩衝繩)和兼作運人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鋼絲繩為10%。
(三)罐道鋼絲繩為15%。
(四)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和專為運物料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用的鋼絲繩為25%。
【解讀】本條是關於鋼絲繩斷絲的規定。
鋼絲繩的斷絲以每個撚距的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來判定,當鋼絲繩內的鋼絲直徑都相同時,也可以用斷絲的根數與鋼絲總根數之比代替斷麵積比,結果是一樣的。每條鋼絲繩的總斷絲數沒有規定,因為每根鋼絲超過一個撚距的再次斷絲,對鋼絲繩的拉力強度隻有斷1絲的影響。因為在撚股時,鋼絲繞股芯旋轉,在股撚繩時,股又繞繩芯旋轉,在一個撚距內,鋼絲受到股內和股外鋼絲的多次擠壓,摩擦力已經大於該鋼絲的拉斷力,而且鋼絲繩所受的張緊力越大,鋼絲所受的擠壓力和摩擦力越大,每根鋼絲超過1個撚距的二次斷絲,對鋼絲繩隻有斷1絲的強度影響,所以以撚距內的斷絲斷麵積作為判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