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 執行安全標誌管理的礦用產品目錄的通知 礦安〔2022〕123號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執行安全標誌管理的礦用產品目錄的通知
礦安〔2022〕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礦山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單位:
《執行安全標誌管理的礦用產品目錄》已經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自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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