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堡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3·18” 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2022年3月18日2時40分,大竹縣堡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堡子煤礦)3342采煤工作麵發生1起頂板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5.9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加強礦山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若幹規定的通知》(礦安〔2021〕166號)等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會同達州市應急管理局、大竹縣人民政府及大竹縣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總工會等部門單位,組成大竹縣堡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3?18”頂板02manbetx.com 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工作,邀請大竹縣紀委監委同步開展追責問責審查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原則,設技術組、管理組、綜合組開展調查工作,並聘請專家參與現場勘查和技術03manbetx 。通過現場勘查、查閱資料、調查取證和綜合03manbetx ,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劃分和處理建議,針對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防範措施,形成了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及相關情況
(一)堡子煤礦
堡子煤礦核定能力30萬噸/年,生產礦井。始建於1958年,原係大竹縣屬國有煤礦,1997年企業改製為大竹縣堡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007年以股權轉讓的形式轉讓給成都地奧集團礦業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3月又轉賣給自然人王善高、曹兵。聘請陳為楗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礦長。
堡子煤礦采礦許可證證號:C5100002010121120102584,有效期至2022年6月5日;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17242107064150,有效期為長期;安全生產許可證號:(川)MA安許證字〔2021〕5117240168B,有效期至2022年6月5日;礦長陳為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號:513029********2870 ,有效期至2023年4月28日。2021年1月,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達二級。
礦井井田範圍由45個拐點坐標圈定,麵積為2.412km2開采標高+420m~+100m,許可開采外大連、內大連、蠻炭、四夾連、三夾連、夾子連、泡炭、背影共8層煤。目前布置開采內大連、三夾連兩層煤,煤層平均厚度分別為1.1m、1.4m,傾角46°~70°。礦井為低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複雜。煤塵無爆炸危險性,煤層自燃傾向性為Ⅲ類。
礦井采用平硐+斜井開拓,井筒為+425m主斜井、+425m副平硐、+427m南風井、+459m北風井。現生產水平為+150m水平,劃分為兩個生產采區(31采區、33采區)和兩個準備采區(32采區、34采區)。礦井通風方式為邊界對角式,抽出式通風方法。礦井排水係統為兩級排水。礦井雙回路供電,電壓等級10kV。礦井采用兩級斜井提升,運輸大巷采用蓄電池機車運輸,采區軌道上山采用絞車串車提升。礦井建設了安全避險“六大”係統和風險監測預警係統。礦井聘請中介機構開展了柔性掩護支架采煤工藝論證,並通過了達州市應急管理局審查批複。
大竹縣應急管理局於2021年11月6日核定堡子煤礦采掘麵布置“2采1備4掘”,2021年12月10日又減為“2采1掘”,2022年春節複產文件又限定礦井最大班入井總人數30人(含帶班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礦井現在實際布置3172、3342兩個柔性掩護支架采煤工作麵和3372運輸巷一個掘進工作麵。事故發生在3342采煤工作麵。事故當班礦井實際入井人數26人。
(二)煤礦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
堡子煤礦“五長五科五隊”配置齊全。礦長陳為楗,總工程師牟建國,生產副礦長張洪亮,安全副礦長楊軍,機電副礦長楊建生,張元林等8人為副總工程師,楊興林等6人為科長(主任),羅春興等8人為專職技術人員,張興林等22人為隊長和副隊長,配備各類特種作業人員149人。采煤隊現有職工63人,隊長張興林,副隊長王大平、張禮國、秦順元、馬相全,其中馬相全負責地麵工作,張興林和王大平負責巡查抽查,張禮國負責3172采麵,秦順元負責3342采麵,另外配備跟班隊幹閻加友、褚登文、廖宇義、蔣官田等4人(均由瓦檢員兼任)負責現場跟班安全檢查。
(三)煤礦春節後複產複工情況
堡子煤礦於2022年1月31日-2月6日放假,分別於1月25日-30日和2月7日-12日安排了設備檢修。2022年2月9日,煤礦製定《春節後複產工作方案》;2月10日,召開春節後複產收心會,製定《春節後複產應急處置方案》;2月11日-13日,開展全員培訓;2月12日-13日開展隱患排查,查出隱患34條;2月14日,召開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製定《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2月16日中班啟動隱患整改,2月18日組織複產驗收並報縣局核查;2月21日,大竹縣應急管理局聘請專家組對堡子煤礦開展技術審查、災害治理效果審查、“四個下來”一礦一策工作方案審查、複產核查等綜合性核查;2月23日,大竹縣應急管理局下達文件同意恢複生產,煤礦於當天中班恢複生產。
(四)3342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相關規定
《3342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規定:工作麵調架,控架支柱間距為3m,中間段控架支柱最大間距不大於1.8m;工作麵在執行攉煤落架期間,柔架的控頂距必須嚴格控製在0.6~0.8m範圍;工作麵掩護支架隨著放煤後落架,每次攉煤3~5m長度時,必須停止攉煤,將已經攉煤的位置完成落架;嚴禁攉煤、落架同時進行或將該段所有的煤攉完後再落架。
二、事故區域及現場勘查情況
(一)3342采煤工作麵情況
3342采煤工作麵位於+150m~+100m標高33采區北翼,開采內大連煤層,回風巷標高+140m,運輸巷標高+100m。工作麵走向長420m(還剩餘281m),真傾斜長46m,煤層傾角46°~54°,平均傾角50°,煤層厚0.9m~1.2m,平均厚1.1m。采用俯偽斜柔性掩護支架、單體液壓支柱控架、走向長壁采煤法,工作麵按偽斜30°傾角布置,工作麵平均長度80m(偽斜),放炮落煤,工作麵搪瓷溜槽溜煤,運輸巷采用防爆蓄電池機車+1t礦車運煤。
(二)事故區域及現場勘查情況
3342采煤工作麵與運輸巷間設行人、通風、溜煤3條斜巷(真傾斜布置),斜巷長3.6m、寬1.2m,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木頂梁支護;3條斜巷間及斜巷與工作麵間設聯絡巷(偽傾斜布置),聯絡巷高約1.3m、寬1.5m,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木頂梁支護,排距0.8m,支柱與巷壁間用木排材背幫;聯絡巷與工作麵下口相連,該處尾架長度為1m。工作麵下口往上10m段,煤幫至支架寬1.03m、高1.03m、控架支柱柱距2.2m,支架有皺架現象;10~19m段煤幫至支架寬1.8m、高1.0m,有2架控架支柱歪斜,控架支柱柱距一處3.6m、一處2.1m,有一處出現皺架,此段未落架;19~23m段煤幫至支架寬度1.3m、高1.2m,個別點有皺架,控架支柱歪斜,柱距2.0~2.2m(且支柱失穩),支架未落架;23~27m段煤幫至支架寬度1.5m、高1.3m,柔性掩護支架彎曲、歪斜,控架支柱歪斜,柱距2.1m、此段4m內出現2處皺架和趴架,支架未落架,23m處出現支架歪斜,支架4根鋼絲繩扭、皺繩量0.2m以上,此處有死者礦工鞋一隻,風鎬一把;27~29.5m段煤幫至支架高0.3m、事故點柔性掩護支架彎曲、歪斜嚴重,控架支柱歪斜、此段皺架和趴架嚴重,支架2根鋼絲繩扭、皺繩量0.3m以上。
工作麵上段從上安全出口向下距事故點總長48m,事故點見兩組支架(10根柔性掩護支架)趴架,工作麵有少量煤炭。事故點以上48m共有4根控架支柱卸壓,煤壁距支架上端頭最大空頂距離1.2m,地溝距煤壁最大距離1.7m,靠煤壁側架設有5根臨時單體支柱。工作麵上口高1.2m、寬1.0m,平巷未安裝超前掩護支架(詳見附圖)。
工作麵壓風管路從運輸平巷往上供壓風,每10m設有三通,安設風鎬4把、備用2把,風煤鑽2台、備用1台。
三、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情況
2022年3月17日22時30分,3342采煤工作麵跟班隊幹(瓦檢員兼安檢員)閻加友組織當班人員蔡元輝(班長)、蔡元財、蔡文禮、曾祥艱4人召開班前會。約23時30分,5人入井;3月18日0時30分左右到達3342采煤工作麵回風巷。閻加友檢查完回風巷的瓦斯和安全後,5人一同進入采煤工作麵檢查,閻加友走在前麵,沿途沒有發現垮架和落架等異常情況。閻加友安排蔡元輝、蔡文禮從下口往上10m處(接上班停工位置)攉煤、落架,自己和蔡元財、曾祥艱在下口轉運煤和處理聯絡巷隱患。2時30分,蔡文禮攉煤至距工作麵下口28m處,在未支設控架支柱並進行落架作業的情況下(規定攉煤3~5m必須落架),用風鎬清理底板煤矸,支架上支突然下移撞擊、擠壓蔡文禮上半身。此時,在蔡文禮下方1.5m處攉煤的蔡元輝突然聽見“轟”的一聲,看見蔡文禮被下移的支架、矸石壓住,蔡元輝立即大聲喊“趕忙些,蔡文禮被架子壓到了”,隨後去拉蔡文禮的腳,拉不動。在工作麵下方溜煤斜巷段轉運煤、打控架支柱和在溜煤眼下口裝煤的蔡元財、曾祥艱、閻加友三人聽到喊聲後,立即趕到事故點,用2根單體支柱將支架撐起,用風鎬掏掉一些工作麵底板的矸渣,鬆動後快速將蔡文禮拉出來,看見蔡文禮處於昏迷狀態,身上沒有血跡,還有生命體征,一隻腳的礦工靴掉了。隨後4人立即將蔡文禮運送至工作麵機巷。蔡元輝立即組織現場人員將蔡文禮裝入礦車用機車運至33采區軌道下車場,3月18日4時06分,將其送出井。
(二)事故應急處置及報告情況
2時40分,閻加友在3342采煤工作麵機巷處電話向礦調度室報告了蔡文禮受傷事故。當班調度值班人員黃占仁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運輸隊副隊長李選明安排機車到33采區運送傷員,通知礦醫務室醫生沈來友到井口等候,通知礦行政辦公室王開新馬上安排車輛到井口準備送傷員到縣醫院搶救;並立即電話向值班領導、總工程師牟建國報告。牟建國立即趕到調度室,又向礦長陳為楗報告事故情況。4時06分,傷員蔡文禮被送往大竹縣人民醫院搶救。4時37分,大竹縣人民醫院宣布蔡文禮臨床死亡。4時45分,煤礦撤出了井下作業人員。5時28分,陳為楗電話向大竹縣應急管理局報告了事故情況,大竹縣應急管理局隨後電話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監察執法四處報告了事故。礦長陳為楗接到事故報告時間為3月18日2點50分,向縣應急局報告時間為5點28分,未按規定在1小時內報告,遲報時間1小時38分。
大竹縣政府及應急管理局接報後按規定進行了處置,積極協調煤礦做好事故處置和善後工作,3月19日善後工作處理完畢,礦區社會秩序穩定。
四、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經調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5.9萬元。
(二)死者基本情況
蔡文禮,男,55歲,采煤工,初中文化,大竹縣烏木鎮廣子村4組人,身份證號:513029********285X,本礦工齡15年。
五、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現場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攉煤長度達18m未按規定支設控架支柱並及時落架,造成掩護支架上支突然快速下移並撞擊、擠傷作業人員,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間接原因
1.未按正規循環作業組織生產。一是未按限定的礦井最大班入井作業人數要求壓減采掘麵數量,而是采取減少正規循環數、分段推進、作業人員輪流交替、工序接力等辦法組織生產,雖然滿足單項工序作業的基本要求,但導致工作麵推進度放緩、維護時間長,增加了柔性掩護支架皺架、趴架、仰架的風險。二是采煤工作麵主要生產作業工序不當,在工作麵煤厚1m、掩護支架長1.2m,采用破底板開采方式的情況下,先采煤層且未對底板(厚0.2m)同時爆破開采,導致支架底板側下支不能同步下移,導致支架容易趴架。
2.技術工作及管理不到位。一是采煤工作麵柔性掩護支架存在缺陷。使用的柔性掩護支架與控架支柱沒有一體化設計,現場采用單體支柱作控架支柱整體性差,受礦壓和采空區矸石作用容易支架彎曲、歪斜。二是工作麵柔性掩護支架每五根連接為一組(長度1m),控架支柱設計間距(正常3m、中段1.8m)過大,不能有效控製支架架態。三是《3342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不完善,未規定支架的角度和支架允許彎曲量、歪斜量,未規定控架支柱的支設角度,未製定支架彎曲、歪斜隱患的處置措施;設計的炮眼深度、循環進度過大,一次性爆破40m,增大了控架支柱、掩護支架失穩和損壞的風險。
3.現場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嚴格貫徹執行作業01manbetx ,3342工作麵回風巷未按規定安裝3~5m的超前掩護支架,支架尾部未按規定留設3~5m尾架,在27~29m段的連接支架的綱絲繩未拉緊,造成掩護支架皺架。二是事故當班,在采煤工作麵自下而上10~28m範圍內支設的控架支柱間距超過規定(最大3.6m),存在支架未落架、支架趴架等問題。三是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作業前未對現場作業環境認真開展風險辨識並采取管控措施,未及時排查消除皺架、趴架、控架支柱間距過大等事故隱患。
4.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采煤隊配備的4名跟班隊幹(安檢員)由瓦檢員兼任,未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事故當班安檢員閻加友、采煤工曾祥艱無學習《3342工作麵作業規程》的簽字;事故當班班長蔡元輝帶頭違章作業,作業過程中不按規定間距進行控架支護並及時進行落架作業。
5.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大竹縣對近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貫徹落實不到位,未及時調整煤礦專業技術幹部充實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領導班子;批準煤礦複產與采掘麵核定工作統籌不夠,在核查同意煤礦複產時未根據限定的最大班入井人數核減采掘工作麵;監管專班督促煤礦落實每日風險管控措施不到位;煤礦安全監管執法檢查工作不細致,督促堡子煤礦隱患整改不到位。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六、對事故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有關人員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1.建議免於追究責任的人員
蔡文禮,堡子煤礦采煤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意識差,違章作業,不按規定間距進行控架支護並及時進行落架作業,導致事故發生,應對此次事故負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再追究責任。
2.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的人員
蔡元輝,堡子02manbetx.com 當班班長。安全意識和自主互助保安意識差,帶頭違章作業,不按作業規程規定間距進行控架支護並及時進行落架作業,導致事故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直接責任。其行為涉嫌犯罪,依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和《應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54號)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3.建議給予行政處罰人員
(1)閻加友,堡子煤礦3342采煤工作麵事故當班跟班隊幹(兼瓦檢員)。未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未及時排查消除3342工作麵皺架、趴架、控架支柱間距過大等事故隱患,未及時發現和製止作業人員不按規定進行控架支護並及時落架的違章作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一款第(五)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處罰款壹萬捌仟元(18,000.00元)。
(2)秦順元,堡子煤礦采煤隊副隊長,負責3342采煤工作麵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及時排查消除3342工作麵回風巷未安設超前掩護支架、尾架長度不符合規定、控架支柱間距超過規定等事故隱患,未及時發現糾正作業人員違章作業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一款第(五)、第(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捌仟元(18,00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3521********2255)。
(3)張興林,中共黨員,堡子煤礦采煤隊隊長,負責采煤隊全麵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按規定下井和跟班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未組織及時排查消除3342工作麵未按規定安設支架和進行控架支護等事故隱患,未及時發現糾正作業人員違章作業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一款第(五)項、第(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捌仟元(18,00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3029********1852)。
(4)張元林,2022年3月10日任堡子煤礦技術副總工程師、生技部經理,協助總工程師管理生產技術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柔性掩護支架、《3342工作麵作業規程》不完善及貫徹落實不到位問題,未及時排查消除工作麵存在的事故隱患,未及時糾正不按正規循環作業組織生產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處罰款壹萬陸仟元(16,000.00元)。
(5)楊興林,中共黨員,堡子煤礦安全副總工程師、安監部經理,負責安全監督、隱患排查、培訓等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監督檢查不嚴格,監督貫徹落實作業規程不到位,未發現消除3342工作麵回風巷未安設超前掩護支架、控架支柱間距超過規定、尾架長度不夠等事故隱患;未督促采煤隊4名跟班隊幹(安檢員)取得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未及時糾正不按正規循環作業組織生產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一款第(五)、(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陸仟元(16,00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19051000208921)。
(6)張洪亮,2022年3月3日任堡子煤礦副礦長,分管生產工作,事故當班井下帶班礦領導。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組織貫徹落實作業規程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消除3342工作麵回風巷未安設超前掩護支架、控架支柱間距超過規定、尾架長度不夠等事故隱患,未及時糾正不按正規循環作業組織生產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第(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陸仟元(16,00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19051000208922)。
(7)楊軍,堡子煤礦副礦長,分管安全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監督檢查不嚴格,對貫徹落實作業規程監督不到位,未發現並督促整改3342工作麵回風巷未安設超前掩護支架、控架支柱間距超過規定、尾架長度不夠等事故隱患;未督促采煤隊4名跟班隊幹(安檢員)取得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未及時發現和糾正不按正規循環作業組織生產、作業人員違章作業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六)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處罰款壹萬柒仟元(17,00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3029********2617)。
(8)牟建國,中共黨員,堡子煤礦總工程師,分管煤礦“一通三防”和技術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技術管理職責,礦井技術管理不到位,未發現掩護支架及作業規程存在的問題,對貫徹落實作業規程督促檢查不到位,未發現和糾正不按正規循環作業組織生產及存在的事故隱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壹萬陸仟元(16,00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0212********3519)。
(9)陳為楗,中共黨員,堡子煤礦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礦長,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糾正不按正規循環作業組織生產、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培訓、技術管理缺陷、作業規程貫徹執行不到位等問題隱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二)、(三)、(四)、(五)項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事故發生後未按規定及時上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建議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按照“分別裁量,合並處罰”的原則,建議按上一年收入的100%處罰,共計處罰款貳拾捌萬叁仟玖佰元(283,90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513029********2870)。
(10)曹兵,堡子煤礦股東代表,負責監督煤礦經營。未認真履行監督檢查煤礦安全生產職責,未及時發現和糾正未按規定組織正規生產、技術管理缺陷、作業規程貫徹落實不到位、安全培訓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二)、(三)、(五)項的規定,應對此次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四條的規定,因當事人未提供上一年年收入,建議按四川省2021年度職工平均工資54425元的5倍計算,處百分之四十的罰款計壹拾萬捌仟捌佰元(108,800.00元)。
上述人員屬中共黨員的,建議按黨組織黨員管理權限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二)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大竹縣堡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製和管理製度貫徹落實不到位,技術管理不到位,現場管理不到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對事故負主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建議處罰款柒拾玖萬元(790,000.00元)。
根據原《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的通知》(煤安監行管〔2020〕16號)規定,建議由認證部門降低其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等級。
(三)對監管責任的認定及處理建議
大竹縣應急管理局批準堡子煤礦複產核查與采掘麵核定工作統籌不夠,未根據限定的最大班入井人數核減組織生產的采掘工作麵,監管人員對堡子煤礦日常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監管專班督促煤礦落實每日風險管控措施不到位。根據省紀委監委等5部門印發的《關於在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辦法(試行)》(川紀發〔2022〕2號)的規定,建議移交大竹縣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七、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一)大力推進采煤工藝升級改造。一是做好礦井資源開采計劃方案,對能夠采用綜合機械化開采工藝的煤炭資源必須采用綜合機械化開采,提升礦井本質安全水平。二是開展柔性掩護炮采工作麵的支架改造,采用柔性掩護支架與控架支柱一體化設計,或將工字鋼柔性掩護支架改造為可伸縮式柔性掩護液壓支架。
(二)加強技術管理。要對照《煤礦01manbetx 》(2022年版)第112條和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對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進行審查修訂完善。工作麵支架形狀、尺寸(選型)及上下出口的斷麵,滿足安全操作及“一通三防”;工作麵循環進度、一次性爆破長度及爆破炮眼數量、支架下落步距等,滿足不發生煤矸堵塞和不增大落架時的安全風險的需要;工作麵控架支柱間距滿足有效控製支架架態要求,確保安全生產。
(三)依法依規加強煤礦安全管理。一是要嚴格貫徹執行《四川省煤礦安全生產基本要求》,配足采掘隊級幹部,確保作業現場有隊級幹部跟班負責安全。二是要嚴格按正規循環作業組織生產,作業人員不能滿足規定要求的,不得組織生產作業。三是嚴格貫徹執行《作業規程》、《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加強對生產作業全過程、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三違”行為,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四是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四)切實改進和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大竹縣要調整充實煤礦專業技術幹部,加強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專業管理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各級領導和監管人員要按規定職責和要求履行聯係、檢查煤礦職責,督促煤礦解決安全生產實際問題。合理核定采掘麵及相應入井作業人數並公示。要加強對監管人員新技術、新知識的培訓,提升監管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改進作風、嚴格執法、嚴格監管,督促落實風險管控措施,督促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紮實推進煤礦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