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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城西河煤業有限公司“9·1”一般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23-01-04 09:57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城西河煤業有限公司頂板事故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城西河煤業有限公司“9·1”一般頂板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22年9月1日16時15分左右,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城西河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河煤業)發生一起一般頂板02manbetx.com ,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61.5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牽頭,組織陽城縣人民政府及陽城縣應急管理局、陽城縣公安局、陽城縣總工會等部門,於9月2日成立西河煤業“9·1”一般頂板02manbetx.com 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聘請3名專家並邀請陽城縣監察委員會參加,對該起事故展開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專家論證、技術認定及綜合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防範措施和整改建議。現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概況

  (一)晉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概況

  晉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晉能控股集團)於2020年9月29日經省委、省政府批準成立,由原同煤集團、晉煤集團和晉能集團聯合重組而成,同步整合潞安化工集團、華陽新材料集團、山西焦煤集團部分煤礦、電廠和裝備製造廠,以及轉製改企後的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於2020年10月30日正式掛牌成立,是山西省屬重要骨幹企業。

  重組後的晉能控股集團注冊地址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區太和路,法定代表人為李國彪,注冊資本500億元,股比構成為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代表山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90%,山西省財政廳出資10%。公司以煤炭、電力、裝備、化工為主,涉及建築建材、房地產建築、綜合服務、農業扶貧、文化旅遊等多種產業,資產總額10942億元,在冊職工38.5萬人,煤炭產能約4億噸,電力裝機容量3814萬千瓦。

  晉能控股集團實行“集團化管控、板塊化運營、專業化發展”,總部現設有29個部門(中心),其中設有安全環保部、煤炭產業部、電力裝備部、物流貿易部、化工多元部、科技信息部等6個業務部門和應急指揮中心、員工培訓中心等8個服務共享中心。集團下設10戶二級子分公司,32戶提級管理單位。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140000MA0LAJ3H0K,營業期限自2020年10月10日至長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為(晉)MK安許證字〔2022〕

  BPCQ026SB1,有效期限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二)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城有限公司概況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晉城公司)是晉能控股集團二級子公司,成立於2009年7月30日,注冊資本2億元,是以煤炭生產、銷售為主業的國有重點企業。

  晉城公司領導層設有黨委書記兼執行董事、黨委副書記兼總經理、生產副經理、安全副經理、機電副經理、總工程師、副經理、紀檢書記、銷售副經理、財務總監、工會主席、黨委副書記。下設安全環保部、調度指揮中心、生產技術部、機電管理中心、一通三防中心、地測防治水中心等安全生產業務部門。晉城公司下屬有15座生產礦井,總核定生產能力為1230萬噸/年,另有5座停緩建礦井。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140500111202748G,營業期限自2009年7月30日至2029年7月29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為(晉)MK安許證字〔2020〕GQ047Y3B1,有效期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

  (三)西河煤業概況

  1.企業概況

  西河煤業位於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西河鄉陝莊村,隸屬於晉城公司,屬國有重點煤礦。該礦是經山西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以晉煤重組辦發〔2009〕42號文批準的兼並重組整合礦井,由原山西陽城西河陝莊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原山西陽城西河孔坪煤業有限公司、原山西陽城西河郭河煤業有限公司、原山西陽城北任煤業有限公司和原山西陽城西河莊頭煤業有限公司五礦整合而成,整合主體為晉城公司,該礦實際股東及股比構成為晉城公司85%,陽城縣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10%,陽城縣神運經貿有限公司5%。2011年6月29日,西河煤業礦井兼並重組整合項目開工建設,2014年10月11日兼並重組整合項目竣工驗收。

  礦井現開采3#煤層,核定生產能力為60萬噸/年,低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中等,煤塵無爆炸性,煤層不易自燃,無衝擊地壓危險。

  2.持證情況

  西河煤業屬證照齊全有效的生產礦井,持證情況為:

  《營業執照》:證號為9114000059089033XE,有效期自2018年4月20日至2032年6月29日。

  《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1400002009111220044533,有效期自2012年6月29日至2032年6月29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為(晉)MK安許證字﹝2020﹞GC359Y2B2,有效期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9日。

  主要負責人(礦長)梁庭瑞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為140522197202269752,有效期自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3.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西河煤業設立了以礦長為首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常務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通風助理、防治水助理、機電副總、生產副總、安全副總。下設調度指揮中心、安全監察科、生產技術科、地測防治水科、機電設備科、一通三防科、采煤隊、掘進隊、機運隊、通風隊、探放水隊等科隊。該礦現有職工623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員52名,特殊工種130人,井下作業人員401人。

  4.主要係統情況

  (1)開拓開采係統

  礦井采用斜井開拓,共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風立井三個井筒。礦井劃分為六個采區,現采掘活動均在三采區。目前,井下布置有1個回采工作麵、2個掘進工作麵,分別是3301綜放工作麵、南運輸大巷掘進工作麵和南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麵。

  (2)通風係統

  礦井采用中央並列式通風,通風方法為機械抽出式,主斜井、副斜井進風,回風立井回風。回風立井安裝2台FBCDZ-8-№22 (B)型主要通風機,1台工作,1台備用,電機額定功率2×160kW,供電電壓10kV,配備雙回路電源,風機風量3300-7380m3/min,風壓756-2857Pa。礦井總進風量5005m3/min,總回風量5040m3/min。采煤工作麵采用U型通風,掘進工作麵采用局部通風機壓入式通風。

  (3)供電係統

  礦井采用10kV雙回路供電,兩回10kV電源引自梁莊35kV變電站10kV不同母線段,送電距離3.7km。在礦井工業場地內建有一座10kV變電所,采用兩回10kV電纜沿副斜井敷設引至中央變電所,采區設三采區臨時配電點,負責采區供電任務。

  (4)提升運輸係統

  主斜井安裝有一部DTL80/45/200型帶式輸送機,運輸距離316m,電機功率200kW,運量450t/h,帶速2m/s,擔負原煤提升任務。井下采用4部帶式輸送機擔負井下原煤運輸任務。

  (5)排水係統

  副斜井井底設中央水泵房,安裝3台MD280-43×4型耐磨多級離心泵,額定流量為280m3/h,井底水倉設主水倉和副水倉,主水倉容量600m3,副水倉容量300m3,沿副斜井敷設兩趟Φ219×6mm無縫鋼管至地麵礦井水處理站。井下運輸大巷1000m處布置有采區水泵房,水泵房安裝2台MD155-30×4型耐磨多級離心泵,額定流量155m3/h,2台MD155-30×4P型耐磨多級離心泵,額定流量155m3/h,水倉容量460m3,安裝有兩趟Φ159×4.5mm無縫鋼管通過輔助運輸大巷到中央水倉。

  (6)安全避險“六大係統”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礦井采用KJ340X型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主要由地麵中心站、井上下分站、備用電源箱、各類智能傳感器、傳輸電纜和係統軟件組成。共設11台KJ340X-F型分站,安設甲烷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等各類傳感器177台。

  人員位置監測係統:礦井采用KJ128A型人員定位監測係統,主要由地麵中心站、井下分站、人員標識卡等設備組成,井下安裝分站32台,讀卡器36台。

  通訊聯絡係統:礦井裝備有1套KTJ103型有線通信聯絡係統,具備強插、強拆、監聽等集中管理功能,1套KT394廣播通信聯絡係統,具備井上下通話、群呼功能。

  壓風自救係統:地麵壓風站選擇EAS-350型螺杆空氣壓縮機3台,1台工作,1台備用,1台檢修。單台主要技術參數:排氣量41m3/min,排氣壓力0.85MPa。主幹管道采用Ф194×6無縫鋼管,分支管道采用Ф89×4.5無縫鋼管。主要大巷每隔200m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在距掘進頭、回采工作麵40m範圍內各安裝一套壓風自救裝置,每組壓風自救裝置配備6個ZYJ(A)型隔離式呼吸器,可供6人使用。

  供水施救係統:副斜井口附近設置一座300m3消防水池,通過Ф133mm型無縫鋼管沿副斜井下井,經Ф108mm型鋼管輸送到井下各大巷和各工作麵。在礦井避險硐室、各采掘工作麵均設置ZYJ(A)型礦井供水施救裝置,滿足人員避災使用。

  緊急避險係統:主斜井井底輔助運輸大巷布置一個可容納100人的永久避難硐室,擔負整個井下工作人員避險任務。在西運輸大巷約50米處布置一個容納40人的臨時避難硐室。

  二、事故相關情況

  (一)事故區域基本情況

  事故發生在3#煤層3301綜放工作麵(複采)。該工作麵位於井田中部,東部為實體煤,西部為運輸大巷,南部為3303綜放工作麵采空區,北部為原孔坪煤業開采破壞區域。該工作麵可采長度480m,切眼長160m,平均煤厚4.35m。工作麵切眼內由南向北揭露有7條空巷,其中6條與工作麵垂直布置,1條斜交布置,冒頂事故區域南北部均有老窯空巷揭露,處於空巷影響區域,該工作麵於8月25日開始回采,目前處於初采階段,運輸順槽側推進約3.3m,回風順槽側推進約15m。事故地點位於工作麵57號、58號支架處。(見圖1)

  (二)采煤工藝

  工作麵采用長壁綜采放頂煤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工作麵煤層平均厚度4.35m,其中割煤厚度2.8m,放煤厚度1.55m,采放比1:0.55,滾筒截深0.6m,采煤機割煤一刀,放煤一輪為一正規循環,其循環進度0.6m。

  (三)運輸方式

  工作麵采用雙滾筒采煤機落煤,其螺旋滾筒配合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前移裝煤,然後運至轉載機,經轉載機、破碎機運至工作麵運輸順槽的可伸縮帶式輸送機。工作麵選用SGZ764/400型刮板輸送機運煤,運輸順槽選用SZZ630/110型轉載機、PLM800型破碎機及DSJ80/40/2×55型阻燃帶式輸送機運煤。

  (四)頂板管理

  1.工作麵共布置107架液壓支架,其中ZF5000/17/30型中部液壓支架101架、ZFG5900/20/32型過渡液壓支架6架。(見圖2)

  2.順槽超前支護:運輸順槽采用DZ-31.5單體液壓支柱配合鉸接頂梁支護,鉸接頂梁垂直工作麵支設共3排,一梁一柱標準支設。回風順槽采用一梁四柱兩排3.6mπ型鋼梁支護,回風順槽超前30m采用單體柱配π型鋼梁支護。

  三、事故發生經過及搶險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2年9月1日9時許,西河煤業生產副總張軍良(主持綜采隊全麵工作)、綜采隊隊長郭兵(暫停隊長職務)、副隊長田郭峰(當班跟班隊長)組織綜采隊二班的19人召開班前會,安排陝戰良為當班臨時班組長並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

  10時22分,綜采隊工人開始陸續入井,因當天全縣全員核酸檢測,綜采隊上一班(一班)工人已出井,田郭峰未與上一班跟班隊幹部進行現場交接班。進入3301綜放工作麵後,采煤機機頭處於50號支架附近,經檢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工人開始操作采煤機從50號支架往1號支架方向割煤,後又從1號支架往機尾割煤。田郭峰、陝戰良二人在巡查過程中發現57號、58號支架壓死無法移架,采煤機割煤到62號支架附近時停機。田郭峰違章指揮采用局部打眼鬆動爆破頂煤的方法處理死架,後田郭峰組織班組長陝戰良、爆破員劉海軍、安全員郭斌斌、普工崔明生、支架工張君軍、瓦斯員田向陽等人,在57號、58號支架間和58號、59號支架間各打了2個炮眼,約16時左右實施了鬆動爆破。爆破幾分鍾後,田郭峰、陝戰良、張君軍、田向陽、郭斌斌到了爆破現場,田向陽、郭斌斌檢查了爆破現場,沒有發現異常情況便離開了現場。田郭峰、陝戰良、張君軍查看57號、58號支架後發現支架還處於壓死狀態,他們將57號、58號支架前梁收回讓支架頂梁上的鬆動煤塊落下,張君軍升了一下支架,支架仍處於壓死狀態升不動。田郭峰、陝戰良在56號支架下向57號、58號支架上方看了一下,發現57號支架頂梁上有一大塊炭。田郭峰拿一長柄工具與陝戰良違章進入溜槽裏,田郭峰用長柄工具捅57號支架頂梁上的大塊炭,陝戰良離開去撤警戒。陝戰良到了設置警戒的地方,讓設置警戒的崔明生和站在旁邊的機組司機馮雄偉撤了警戒到壓死支架的地方聽從田郭峰安排。崔明生、馮雄偉到了56號支架時,田郭峰還沒有將57號支架頂梁上方的大塊炭撬下來,這時張君軍叫田郭峰到58號支架下商量將支架尾梁落下讓尾梁上的炭落下,是否能解決了支架壓死的狀況。田郭峰就將崔明生、馮雄偉叫進身後的溜槽(前溜)裏,將長柄工具給了崔明生說:“把57號支架上的大塊炭看看怎麼處理下來”。說完後田郭峰就到58號支架後立柱下與張君軍商量落下尾梁的事。

  大約16時15分左右,田郭峰、張君軍就聽見57號、58號支架上部發生冒頂的聲音。田郭峰、張君軍先後從58號支架後立柱下跑出,田郭峰喊叫崔明生、馮雄偉二人的名字,均無回應。劉海軍此時收爆破線和爆破器材到了60號支架下休息,聽到冒頂聲音後,就往外跑,被地上的東西絆倒,致骨盆骨裂,後被現場人員救起。田郭峰用電話向綜采隊辦公室彙報3301工作麵發生冒頂事故並有人員被埋。

  (二)事故搶險救援情況

  9月1日16時24分,西河煤業礦長梁庭瑞接到井下事故彙報,第一時間安排現場跟班礦長楊建良組織人員開展救援;

  17時15分,梁庭瑞宣布啟動西河煤業應急救援預案;

  17時23分,調度室通知各應急救援小組到指揮部集合,初步製定了現場救援技術方案並展開現場救援。

  接到事故報告後,陽城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陽城縣應急、公安、能源等部門負責人立即趕赴該礦,會同晉城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監察執法九處、晉城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工作。

  18時47分,現場搜救到被困人員馮雄偉,臉朝下趴臥於57號支架頂梁上方,腳部朝向煤壁側;現場由職工抬上擔架運送出井,送往陽城縣人民醫院救治;20時42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19時18分,現場搶險組組長晉城公司總經理劉小峰帶領救護隊開展現場搶險工作;20時10分,救護隊到達事故發生點3301綜放工作麵58號支架處;受救援空間限製,現場指揮部安排救護隊持續監測有毒有害氣體情況,觀察頂板變化情況;22時03分,現場搜救到被困人員崔明生,臉朝下趴臥於58號支架頂梁上方,腳部朝向煤壁側;22時30分,被困人員崔明生由救護隊運送出井,送往陽城縣人民醫院救治,現場救援結束;9月2日6時52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四、事故報告情況

  9月1日16時24分(通話結束時間),梁庭瑞接到井下事故彙報,立即安排現場跟班礦長楊建良組織人員開展救援;

  17時18分,梁庭瑞用本人手機向陽城縣應急局值班室彙報了事故;

  17時20分,西河煤業調度室向晉城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彙報了事故。

  五、企業安全管理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西河煤業1.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西河煤業《2022年度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方案》規定,分管副礦長每半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礦長每月底組織開展月度隱患排查。

  經查,2022年7月、8月,礦長組織開展月度隱患排查2次,共查出問題33條;分管副礦長組織進行隱患排查12次,共查出問題98條。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當班副隊長違章指揮,直接采用爆破鬆動頂煤方法處理壓死支架,並帶頭和陝戰良違章進入無支護的煤壁側處理大塊煤(矸);二是當班安全員未在現場履行安全檢查職責;三是未按照措施要求支護空巷、處理壓死架;四是礦領導(安全監察專員)未按照初采措施要求在3301綜放工作麵現場交接班,且對爆破、處理壓死架等關鍵環節未做到現場安全監督確認;五是未按照作業01manbetx 要求采取切巷預裂卸壓措施;六是在初采期間違反規定連續采用架間爆破方法回收頂煤;七是該工作麵礦壓在線監測時斷時續;八是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貫徹不力,現場落實不到位;九是未經上級公司驗收擅自組織3301綜放工作麵生產。

  (2)機電設備管理不到位。一是該工作麵使用的液壓支架最大工作阻力不能滿足現場安全生產條件;二是未按規定對液壓支架進行檢修,對長期存在柱芯鏽蝕、安全閥不卸載等問題的液壓支架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在用支架完好率僅40.2%。

  (3)技術管理有漏洞。一是編製的《3301綜放工作麵預鬆動爆破安全技術措施》不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一百一十五條第四款規定:“采用預裂爆破處理堅硬頂板或者堅硬頂煤時,應當在工作麵未采動區進行,並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工作麵內采用炸藥爆破方法處理未冒落頂煤、頂板及大塊煤 (矸)”;二是編製的《3301綜放工作麵初采初放安全技術組織措施》中處理壓死支架措施無針對性、不具體、缺乏操作性。

  (4)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該礦對職工的安全培訓流於形式,職工的風險辨識能力差,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聯保意識不強。

  (二)晉城公司1.安全管理情況

  (1)晉城公司規定:煤礦安全包保和掛牌第一責任人每月要到所包煤礦下井檢查指導不少於1次。經檢查:7月至8月份,王兆祥(晉城公司工會主席、西河煤業包保和掛牌第一責任人)帶隊到礦檢查2次,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隱患5條。

  (2)晉城公司規定:分片包保組每月到包保區域進行全覆蓋檢查。經檢查:7月至8月份,史常青(晉城公司生產副經理、分片包保組組長)帶隊到礦檢查2次,共查出一般安全隱患10條。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西河煤業綜放工作麵初采期間的違規作業行為檢查不到位。一是對該礦在初采期間不執行切巷預裂卸壓措施且違反規定連續采用架間爆破方法回收頂煤失察;二是未按規定在綜采工作麵回采前對其組織驗收,同時對該礦未經驗收就組織生產行為失察;三是對該礦過空巷未采取支護措施失察;四是對該礦長期存在的礦壓在線監測時斷時續等行為監督不力。

  (2)機電設備管理不到位。一是對西河煤業選用最大工作阻力不能滿足現場安全生產條件的液壓支架把關不嚴;二是對西河煤業綜采液壓支架長期存在的柱芯鏽蝕、安全閥不卸載等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到位。

  (3)生產技術監督指導不到位。對西河煤業的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監督指導流於形式,不細不實。

  (4)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對西河煤業頂板、機電設備管理等履行綜合安全監督職責不到位,對西河煤業存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失察。

  (三)晉能控股集團

  1.安全管理情況

  按照《關於開展重要時期駐礦安全包保的通知》要求,公司駐礦人員履行對包保礦井的重要時段、變化作業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並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的職責。經檢查:7至8月份共檢查11次,查出一般安全隱患39條。

  2.存在的主要問題

  駐礦人員對該礦綜采工作麵初采期間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監督檢查不到位。

  六、地方安全監管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主要監管職責

  陽城縣應急管理局負責陽城縣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和參加基建礦井竣工驗收,依法組織全縣煤礦安全監督檢查,組織02manbetx.com 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對煤礦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采取現場處理、行政強製、行政處罰等措施。

  (二)職責履行情況

  根據陽城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煤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每周對西河煤業檢查1次。經查,2022年7月至8月,對西河煤業開展執法檢查8次,共計發現71條問題。

  根據陽城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煤監二股每月對西河煤業執法檢查1次。經查,2022年7月至8月,對西河煤業開展安全監管檢查2次,共計發現問題46條。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煤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履行包保責任不到位,對該礦工作麵初采期間存在的違規放炮落煤、支架不完好等安全隱患檢查不到位,對現場存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失察。

  2.陽城縣應急管理局對該礦日常檢查不嚴不細,安全監督不到位。

  七、事故類別、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類別: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屬頂板事故。

  人員傷亡情況:經調查,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

  直接經濟損失: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1986)等有關規定統計,該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61.5萬元。

  八、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

  綜采隊副隊長田郭峰違章指揮,直接采用爆破鬆動頂煤方法處理壓死支架,並違章進入無支護的煤壁側處理大塊煤(矸),對頂板臨時應力平衡形成擾動;在隱患未消除的情況下,田郭峰又安排采煤機司機馮雄偉、普工崔明生繼續處理,兩人違章進入無支護的支架頂梁上部處理大塊煤(矸),破壞了圍岩穩定性,垮落的煤(矸)將二人埋壓致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西河煤業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員未在現場履行安全檢查職責,未有效製止違章作業行為;二是礦領導(安全監察專員)履職缺位,未按照初采措施要求在3301綜放工作麵現場交接班,且對爆破、處理壓死架等關鍵環節未做到現場安全監督確認。

  (2)西河煤業頂板管理不到位。一是3301綜放工作麵初采前未按照作業01manbetx 規定要求采取切巷卸壓措施,且初采期間連續違規采用架間爆破方法回收頂煤;二是該礦對初采期間工作麵出現的過空巷、處理壓死架等重點工作重視不夠,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不到位;三是該礦對礦壓在線監測時斷時續的情況失察。

  (3)西河煤業機電設備管理不到位。一是支架選型把關不嚴,致使租賃的液壓支架最大工作阻力不能滿足現場安全生產條件;二是對液壓支架的檢修維護管理不到位,在用支架完好率僅40.2%。

  (4)西河煤業技術管理有漏洞。一是對安全技術措施審核把關不嚴,編製的《3301綜放工作麵預鬆動爆破安全技術措施》不符合《煤礦01manbetx 》第一百一十五條第四款規定;二是編製的《3301綜放工作麵初采初放安全技術組織措施》中處理壓死支架內容對指導現場操作缺乏針對性、不具體。

  (5)西河煤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該礦對職工的安全培訓流於形式,職工的安全意識淡薄,風險辨識能力差,自保互保聯保意識不強。

  (6)晉城公司履行技術指導、監督檢查職責不到位。一是對西河煤業在初采期間不執行切巷預裂卸壓措施、連續違規采用架間爆破方法回收頂煤、過空巷未采取支護措施、礦壓監測時斷時續等情況失管失察;二是對西河煤業長期存在的液壓支架柱芯鏽蝕、安全閥不卸載等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到位;三是對西河煤業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與審核監督指導流於形式,不細不實;四是未按規定在3301綜放工作麵回采前對其組織驗收,同時對該礦未經驗收就組織生產行為失察;五是對西河煤業存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失察。

  (7)晉能控股集團開展重要時期駐礦安全包保工作不到位。

  安排的駐礦人員對該礦綜采工作麵初采期間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監督檢查不到位。

  (8)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不到位。陽城縣應急管理局對該礦日常檢查不嚴不細,安全監督不到位。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九、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不再追究責任人員(2人)

  1.崔明生,男,1974年7月出生,群眾,中專文化,普工。在處理工作麵壓死支架時,違章進入無支護的支架頂梁上部處理大塊煤(矸),被垮落的煤(矸)埋壓致死,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2.馮雄偉,男,1993年12月出生,群眾,大專學曆,當班采煤機司機,負責采煤機的運行維護保養工作。在處理工作麵壓死支架時,違章進入無支護的支架頂梁上部處理大塊煤(矸),被垮落的煤(矸)埋壓致死,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二)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人員(1人)

  3.田郭峰,男,1975年10月出生,群眾,中專文化,西河煤業綜采隊副隊長,負責該隊安全生產及質量標準化,事故當班跟班隊長。違章指揮直接采用爆破鬆動頂煤方法處理工作麵壓死支架並違章進入無支護的煤壁側處理大塊煤(矸),在隱患未消除的情況下,又安排采煤機司機馮雄偉、普工崔明生繼續處理,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後,由有關部門(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及時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或其他處理人員(31人)

  西河煤業(14人)

  4.郭斌斌,男,1993年8月出生,群眾,中專學曆,西河煤業當班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檢查工作,未在現場履行安全檢查職責,未有效製止違章作業行為,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郭斌斌開除處分、撤銷其安全檢查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證書編號:TM140522199308105317)。

  5.陝戰良,男,1974年11月出生,群眾,中專文化,當班支架工(臨時班組長),當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違章進入無支護的煤壁側作業,對現場工人違章作業行為不製止,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留用察看處分。

  6.張軍良,男,1974年4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西河煤業生產副總工程師,協助生產礦長和總工程師負責回采掘進技術工作。8月22日起,按照早調會要求,主持綜采隊全麵工作。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貫徹落實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對綜采隊不按作業規程要求采取切巷預裂卸壓措施、連續違規爆破落煤、處理壓死架及過空巷不支護等違規行為管理不到位,對綜采隊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對《3301綜放工作麵預鬆動爆破安全技術措施》審核把關不嚴,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張軍良政務撤職處分。

  7.郭兵,男,1971年7月出生,群眾,大專學曆,西河煤業綜采隊隊長,8月22日早調會上被宣布暫停隊長職務,明確要求其被暫停職務期間仍要輔助做好綜采隊的工作。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對綜采隊不按作業規程要求采取切巷預裂卸壓措施、連續違規爆破落煤、處理壓死架及過空巷不支護等違規行為未及時糾正,對液壓支架長期存在的支柱鏽蝕、安全閥不卸載等問題整改不到位,對綜采隊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郭兵政務撤職處分。

  8.李二峰,男,1985年10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西河煤業安全副總工程師兼生產技術科科長,協助安全礦長做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同時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生產技術工作。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開展反“三違”工作不力,對《3301綜放工作麵預鬆動爆破安全技術措施》審核把關不嚴,對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對工作麵初采期間頂板風險辨識和管控不到位,對礦壓監測工作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李二峰政務降級處分。

  9.田躍輝,男,1982年1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西河煤業機電科科長,負責機電設備管理工作。對綜采隊未按規定檢修液壓支架及日常維護保養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田躍輝政務記大過處分。

  10.陝永明,男,1973年11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西河煤業安監科科長,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三違”行為管控不力,對安全員履職監督不力,對工作麵初采期間安全技術措施落實監督檢查不嚴,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陝永明政務記大過處分。

  11.景紅衛,男,1973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西河煤業黨總支委員,通風助理,負責一通三防和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二班(8點至16點)帶班礦領導(安全監察專員)。對當班存在的違規爆破落煤、過空巷不支護等違規行為監督檢查不到位,初采期間未按規定在綜放工作麵現場進行交接班,導致處理壓死架期間安全監察專員現場安全監督確認缺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景紅衛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12.楊建良,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西河煤業安全副礦長,負責全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三班(16點至0點)帶班礦領導(安全監察專員)。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初采期間未按初采措施規定要求在綜放工作麵現場交接班,導致處理壓死架期間安全監察專員現場安全監督確認缺位,對“三違”行為管控不力,對安全員履職監督不力,對工作麵初采期間安全技術措施落實監督檢查不嚴,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建議給予楊建良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13.李軍慶,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曆,西河煤業機電副礦長,負責機電設備和機電運輸管理工作。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對西河煤業租賃最大工作阻力不符合現場開采條件的液壓支架審核把關不嚴,對綜采隊未按規定檢修液壓支架及日常維護保養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李軍慶政務記大過處分。

  14.尚彥亭,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曆,西河煤業總工程師,負責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製、審查各類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對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審核把關不嚴,組織編製的《3301綜放工作麵預鬆動爆破安全技術措施》不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3301綜放工作麵初采初放安全技術組織措施》處理壓死架措施無針對性、不具體、缺乏操作性,對初采前切巷預裂卸壓、過空巷支護等措施落實監督指導不力,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尚彥亭政務記大過處分。

  15.郭晉鵬,男,1984年12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西河煤業生產副礦長,負責生產係統管理與勞動組織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不按措施要求處理壓死架及過空巷不支護等違規行為失管失察,對工作麵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審核把關不嚴,對礦壓監測工作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郭晉鵬政務記大過處分。

  16.郭晉生,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西河煤業常務副礦長,協助礦長抓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3301綜放工作麵初采期間安全風險辨識和防控不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郭晉生政務記過處分。

  17.梁庭瑞,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西河煤業黨總支書記、礦長,主持煤礦全麵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職責,對礦井安全管理不到位,對西河煤業租賃最大工作阻力不符合現場開采條件的液壓支架審核把關不嚴,對3301綜放工作麵初采期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三款、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給予梁庭瑞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並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計人民幣捌萬貳仟壹佰元整(¥82,100.00),自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煤礦或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

  晉城公司(11人)

  18.李軍軍,男,1987年5月出生,群眾,本科學曆,晉城公司駐西河煤業安全聯絡員,負責所駐礦井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彙報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西河煤業初采期間的違規作業行為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李軍軍政務降級處分。

  19.王彪,男,1988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曆,晉城公司生產技術部部長,負責公司生產技術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西河煤業違規爆破落煤、過空巷不支護、礦壓監測時斷時續等行為失管失察,對西河煤業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與審核監督指導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王彪政務記大過處分。

  20.李玉國,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曆,晉城公司機電管理中心主任,負責下屬煤礦機電設備、機電運輸、供配電等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西河煤業綜采液壓支架長期存在的柱芯鏽蝕、安全閥不卸載等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給予李玉國政務記過處分。

  21.王中元,男,1969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晉城公司安全環保部部長,負責安全環保及稽查中心全麵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西河煤業綜放工作麵初采期間的違規作業行為安全檢查不到位,對西河煤業綜采液壓支架長期存在的柱芯鏽蝕、安全閥不卸載等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王中元政務記過處分。

  22.王兆祥,男,1990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晉城公司工會主席,西河煤業掛牌包保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職責,履行包保責任不到位,對西河煤業初采期間的違規作業行為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王兆祥政務記過處分。

  23.史常青,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晉城公司生產副經理,負責公司下屬煤礦生產管理及調度指揮工作,分片包保組組長。未認真履行職責,履行分片包保責任不到位,未按規定在西河煤業3301綜放工作麵回采前組織驗收,同時對西河煤業未經驗收就組織生產行為失察,對西河煤業初采期間不執行切巷預裂卸壓措施且違反規定連續采用架間爆破方法回收頂煤、過空巷未采取支護措施等行為失察,對西河煤業長期存在的礦壓監測時斷時續行為失管,對事故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史常青政務記過處分。

  24.王學鋒,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晉城公司安全副經理,負責公司安全管理環保節能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西河煤業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對西河煤業存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失察,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王學鋒政務警告處分。

  25.蘇海,男,1983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曆,晉城公司機電副經理(2022年2月任現職),負責公司機電設備等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西河煤業綜采液壓支架長期存在的隱患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蘇海政務警告處分。

  26.李文,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晉城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公司技術和瓦斯利用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西河煤業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與審核監督指導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李文政務警告處分。

  27.劉小峰,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晉城公司總經理,全麵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經營運行、政策管理等行政工作。對公司各部門履行崗位職責管理不嚴,對西河煤業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七條第(九)項、第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建議對劉小峰進行誡勉。

  28.李垚,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曆,晉城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對西河煤業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七條第(九)項、第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建議對李垚進行誡勉。

  晉能控股集團(1人)

  29.周建國,男,1973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曆,原晉能控股煤業集團晉陽煤炭事業部地測部副部長,晉能控股集團重要時期(8月初至黨的二十大結束期間)駐西河煤業安全包保組組長。未認真履行職責,履行包保責任不到位,對西河煤業初采期間的違規作業行為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周建國政務記過處分。

  陽城縣應急管理局(5人)

  30.賈早雲,男,1986年8月出生,群眾,大專學曆,陽城縣應急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第一組組員,西河煤業包保責任人。未認真履行職責,履行包保責任不到位,對西河煤業3301綜放工作麵初采期間存在的違規放炮落煤、支架不完好等安全隱患檢查不到位,對現場存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失察,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賈早雲政務記大過處分。

  31.茹躍軍,男,1974年9月出生,群眾,大專學曆,陽城縣應急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第一組組長,對所包礦井進行監督檢查。未認真履行職責,履行包保責任不到位,對西河煤業3301綜放工作麵初采期間存在的違規放炮落煤、支架不完好等安全隱患檢查不到位,對現場存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失察,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茹躍軍政務記大過處分。

  32.王鵬飛,男,1970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曆,陽城縣應急管理局煤監二股股長,負責股室所包礦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西河煤業日常檢查不嚴不細,安全監督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王鵬飛政務記過處分。

  33.劉二紅,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陽城縣應急管理局總工程師,負責煤礦安全監管、安全監控調度、科技信息管理工作。對西河煤業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劉二紅政務警告處分。

  34.陳永明,男,1971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曆,陽城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全麵負責應急管理局工作。對本單位涉煤股室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指導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建議: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七條第(九)項、第八條第二款第(一)項之規定,責令陳永明向陽城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麵檢查。

  (四)對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1.西河煤業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對西河煤業處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00)的罰款。

  2.西河煤業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由晉城市應急管理局暫扣西河煤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十、防範措施與整改建議

  (一)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

  西河煤業要深刻認識和反思事故暴露出的問題,進一步加強有關安全生產方麵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貫徹落實工作,舉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要著力提升依法辦礦管礦意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做到不觸碰安全紅線底線;要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全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構建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係。

  (二)進一步加強采掘工作麵頂板管理工作

  西河煤業要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山西省煤礦頂板安全管理規定》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關於強化煤礦采掘工作麵頂板管理的通知》(礦安晉〔2022〕94號)等要求,進一步完善頂板管理安全生產責任製,建立健全頂板技術管理、礦壓監測、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隱患排查治理等製度;要根據礦井3#煤複采的特殊情況加強頂板技術管理工作,科學03manbetx 研判采掘區域煤層賦存情況、頂底板岩性及變化、探查清楚空巷和地質構造等情況,積極研究一次采全高等科學合理的采煤方法,按照規定編製符合實際的作業規程與安全技術措施,製定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要強化安全措施現場落實,嚴把工程質量驗收關,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確保措施執行、現場驗收、監測監控等各環節落實到位;要高度重視礦壓監測工作,建立健全異常數據的報告、03manbetx 、處置機製。

  (三)進一步加強機電設備管理工作

  西河煤業要結合礦井3#煤複采的特殊開采地質條件,針對現采工作麵液壓支架存在的工作阻力不夠等問題,研究製定解決方案,工作阻力等技術參數達不到要求不得組織生產;要科學製定並嚴格執行設備檢修計劃,加強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杜絕設備帶病運行,確保支架初撐力、工作阻力等技術參數達標;要加強工作麵移溜、拉架、放煤等關鍵操作環節的管理工作,確保設備安全可靠穩定運行。

  (四)持續加大現場安全管理力度

  西河煤業要進一步加大反“三違”力度,大力整治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違章行為;要嚴格落實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加大現場監督考核力度,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特別是礦領導(安全監察專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堅決杜絕空崗、漏崗、缺位行為;要使用好井下采掘工作麵、巷道維修作業點、鑽孔施工作業點、重要機電設備檢修作業點、大型設備安裝、回撤作業點等重要作業場所安設的視頻監控,用“無監控不作業”推動“上標準崗、幹標準活”,有效遏製零星事故發生。

  (五)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西河煤業要強化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持續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加強職工安全風險防範和自主保安意識教育,切實增強職工自保互保聯保能力和遵章作業意識。要加強對職工安全能力考核,不定期開展職工安全能力考試和比武,用考核推動職工安全能力提升。

  (六)進一步落實煤礦主體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晉能控股集團和晉城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切實提高職工安全風險防範意識;按照管理裝備素質係統“四並重”原則,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基礎工作;各業務部門要切實履行對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職責,幫助煤礦解決製約安全生產的關鍵問題,徹底消除事故隱患;要盡快理順並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機製,明確各級職責,解決當前安全多頭管理但效果不好問題。做實“逢查必警”,所屬煤礦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召開警示教育會,通過播放警示教育片開展針對性的警示教育,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杜絕同類事故重複發生。

  (七)進一步落實政府監管責任

  陽城縣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須臾不可放鬆的緊迫感和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盡心盡責,擔當作為,立即組織對所監管煤礦液壓支架等機電設備的選型論證、使用年限、維護保養等情況開展全麵摸底排查,督導加強維護保養及更新工作,確保設備完好運行;要加強對監管人員業務能力的培訓,提升專業素質,要充分發揮安全監管人員的主觀能動性,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要進一步加強對煤礦的安全監管力度,督促煤礦企業強化現場管理,嚴格遵守規程措施,特別是對重點工程、重要環節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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