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7日,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井下ZF1212炮掘工作麵發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
晉應急函〔2023〕17 號
山 西 省 應 急 管 理 廳 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
關於責令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有限公司 停產整頓的通知
2023 年 1 月 27 日,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有限公司發生一 起死亡 4 人的安全02manbetx.com 。現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一、責令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有限公司,從即日起停止生 產進行整頓,整頓恢複期為 3 至 6 個月。由你局負責落實,並派 駐 2 名以上人員現場盯守,負責監督該礦進行整頓,整頓期間嚴 禁其從事井下采掘作業。
二、撤銷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有限公司二級標準化等級。
四、02manbetx.com 整頓恢複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山西省 煤礦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整頓恢複機製實施辦法》(晉政辦發〔2022〕 99 號)進行實施。
請你局按以上決定,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
2023 年 2 月 1 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省能源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關於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1·27”透水02manbetx.com 的通報
各市應急管理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有關處室,各煤礦企業:
2023年1月27日,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井下ZF1212炮掘工作麵發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4人被困。
該礦位於晉城市澤州縣,隸屬於山西蘭花煤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屬國有地方煤礦,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噸/年,正常生產礦井。
經初步了解,該礦為複采礦井,ZF1212掘進工作麵為上山工作麵且周邊存在小窯破壞區和老空積水,礦方在未探明積水區域的情況下盲目掘進導通老空積水,造成事故發生。
事故暴露出來的主要問題:一是重生產輕安全,在采空區積水未探明的情況下盲目組織生產;二是隱蔽致災因素普查不清,ZF1212炮掘工作麵位於複采區域,周邊存在小窯破壞區和老空積水,有較大透水風險,該礦未有效開展風險研判,未製定針對性的探放水措施;三是探放水措施落實不到位,未有效落實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未準確探清迎頭附近老空積水區域;四是作業人員素質不高,應急處置能力不強。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有效遏製同類事故的發生,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線,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實加強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各煤礦企業要嚴格落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加強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礦安〔2022〕132號)要求,全麵查清隱蔽災害因素。一是要明確普查重點。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極複雜礦井要查明影響安全開采的水文地質條件,包括各種含水體的水源、水量、水位(水壓)、水質和導水通道等。生產礦井和資源整合礦井及複采礦井要查明井田內和周邊采空區分布、形成時間、範圍、積水積氣狀況等。二要保證普查質量。煤礦隱蔽災害因素普查應當遵循物探、鑽探等相結合的原則,明確探測目的,合理布置鑽孔;采用多種手段查清采掘工作麵隱蔽致災因素並相互驗證,實現精細、準確探查;根據普查情況,編製普查治理報告,並製定落實治理措施。三要合理劃分“三區”。煤礦要用好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成果,按規定分煤層合理劃定可采區、緩采區、禁采區,嚴禁在禁采區內進行任何采掘活動,嚴禁在緩采區內進行回采作業和與水害探查、災害治理等無關的掘進作業。
二、切實加強探放水工作
各煤礦企業要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采用物探、鑽探等相結合的方式,查清查透兩年采掘活動範圍內的積水積氣等情況。一要加強煤礦防治水基礎工作。配齊配強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嚴格落實“三區四線管理”“三專兩探一撤”等防控措施。二要分類施策。受老空水威脅的煤礦要嚴格落實查全、探清、放淨、驗準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受底板承壓水威脅的煤礦要進行帶壓開采論證和安全評價,存在突水威脅的煤礦要采用地麵區域治理、注漿加固底板或改造含水層等方法消除突水威脅;受地表水、頂板水、離層水威脅的煤礦要采用留設隔離煤(岩)柱、超前疏放、注漿改造含水層、帷幕注漿等方法消除突水威脅。三要落實緊急撤人製度。井下出現透水征兆時,要立即停產撤人並及時報告。
三、切實加強複采礦井安全管理
各複采礦井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一要停產自查。所有複采煤礦要立即開展風險隱患排查,重點排查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是否到位,防治水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凡是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防治水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立即停產整改,整改結束後,由煤礦上級企業進行初驗收(沒有上級企業的由本煤礦驗收),合格後向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二要逐礦驗收。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把驗收關,組織對停產煤礦進行逐礦驗收,合格後方可恢複生產。三要加強安全檢查,確保不安全不生產。煤礦上級企業要加強對所屬複采煤礦的日常監督檢查,切實幫助複采煤礦解決各種問題,消除各種隱患。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複采煤礦的執法檢查力度,對隱蔽致災因素查不清、防治水措施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走過場的煤礦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四、切實加強煤礦複工複產驗收工作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做好春節後礦山複工複產工作的通知》(礦安〔2023〕10號)要求,做好煤礦節後複工複產驗收工作。一要嚴格執行複工複產程序。各煤礦企業要按文件要求執行複工複產程序,不按規定履行程序的,不得複工複產。二要嚴格落實複工複產責任。煤礦主要負責人、煤礦上級企業和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複工複產責任,確保複工複產礦井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三要保證煤礦各級各類人員到崗到位。複工複產煤礦要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量與到崗到位人數相匹配,嚴格落實礦級領導下井帶班製度,切實加強重點部位、薄弱環節和“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等現場管理,嚴防各作業地點盲目開工、帶病作業。四要認真辨識安全風險。煤礦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列出風險清單,製定管控措施,明確負責人員,確保風險管控到位。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緊盯災害嚴重的煤礦,對安全生產有異常、沒把握,隱蔽致災因素查不清、重大災害治理不到位的,堅持風險不查清不複工,隱患不消除不生產,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線。五要徹底治理各類安全隱患。煤礦主要負責人要組織開展全麵徹底的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檢查通風、排水、提升運輸、瓦斯抽采、安全監控、人員位置監測、安全監測等係統,確保不安全不生產。
五、切實加強監管監察工作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提高執法質量,推動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要強化對複工複產煤礦的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未經驗收擅自複工複產、明停暗開等行為,嚴防即將關閉退出煤礦弄虛作假突擊生產。各駐地執法處要將複工複產煤礦作為近期監察執法的重點,做到“複工複產一處、監察跟進一處”,對違規擅自複工複產的煤礦或複工複產工作中違反程序、降低標準、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煤礦企業和地方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嚴肅問責。二要強化對重大災害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要緊盯煤與瓦斯突出、高瓦斯、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極複雜等災害嚴重的煤礦,特別是要強化對煤礦防治水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隱患排查不認真、防範措施不落實、治理效果不達標的煤礦,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三要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要瞄準重大隱患和第一責任等“關鍵少數”履職情況,開展精準執法;要對建設、技改、停產整頓、減量重組、資源枯竭和複工複建煤礦進行重點監察,嚴查重處超層越界、第二采場、非正規開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請各市應急管理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將本通報內容報告本級人民政府,並迅速將本通報轉發至轄區所有煤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