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10·26”頂板(瞞報)事故調查報告
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10·26”頂板(瞞報)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22年10月26日5時52分,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爛壩煤礦(以下簡稱:爛壩煤礦)發生一起頂板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60.8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煤礦隱瞞不報02manbetx.com 情況。2022年12月1日,宣威市委、市政府接到省委巡視組轉辦的爛壩煤礦瞞報事故的舉報線索後,立即成立由公安局、能源局、應急局組成的核查組對爛壩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舉報線索開展核查。核實“2022年10月26日5時52分,爛壩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發生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2022年12月5日,宣威市人民政府將核實情況報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雲南局。
2022年12月8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雲南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中央編辦關於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設在地方的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雲南局牽頭,曲靖市能源局參加,會同宣威市應急管理局、能源局、公安局、總工會等有關單位或部門人員,成立了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10·26”頂板(瞞報)事故聯合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宣威市紀委監委派人介入,依法對事故開展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經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查閱相關資料和03manbetx 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類別、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指出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公司基本概況
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303813162125955,法定代表人陳某某(女)、持股55%,實際控製人某某、持股30%,雲南源能礦山建設有限公司(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持股15%。注冊資本:壹仟萬元,2014年10月30日公司成立,營業執照有效期為2014年10月30日至長期,經營範圍:礦產品(不含專項審批項目)、煤炭、礦山機械設備、五金交電、建築材料、日用百貨采購及原煤開采及銷售。
(二)煤礦基本概況
爛壩煤礦為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所屬唯一煤礦,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5300002011011140111968,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6日;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滇)MK安許證字〔20200005〕,有效期至2025年6月29日。
爛壩煤礦位於宣威市樂豐鄉新月村委會境內,距宣威市40km,始建於1967年,2019年12月完成0.3Mt/a資源整合技改項目驗收工作,核定生產能力為0.3Mt/a。礦區麵積6.2527km2、開采標高+2160m~+1700m,礦區內可采煤層有C3、C4煤層,煤層自燃傾向性均為Ⅲ類不易自燃,煤塵均無爆炸性。現開采的C3煤層平均厚度1.7m、平均傾角10。,瓦斯等級鑒定為低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中等。
(三)礦井安全生產係統
1.礦井開拓:礦井采用斜井開拓,布置有3個井筒,分別為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劃分為+1930m一個水平、一盤區及二盤區2個盤區開采,目前布置開采一盤區,采煤方法為傾斜長壁式,采煤工藝為綜采,掘進方式為炮掘和綜掘。發生事故時,井下布置有10304綜采工作麵、北翼通風行人斜巷掘進工作麵、10303回采工作麵的水倉掘進工作麵、反方向掘進的10303回采工作麵運輸巷 (以下簡稱:反掘10303運輸巷)維修作業點及被責令停止掘進的反掘10303運輸巷工作麵。
2.通風係統:礦井采用機械抽出式通風,中央並列式通風方式,主要通風機采用2台FBCDZ№.18型對旋式軸流通風機,一台運行。井下掘進工作麵采用局部通風機壓入式供風。
3.提升運輸係統:主斜井分別安裝1台DTL100/30/2×132S型帶式輸送機運輸原煤和1台RJY37-30/1200(A)型煤礦雙向固定式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副斜井安裝1台JTP-1.6×1.5P絞車運輸設備、材料和矸石。
4.排水係統:采用一級排水,在+1930m水平布置主副水倉、水泵房,水泵房安裝3台MD120-50×5型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備用、一台檢修。一盤區湧水沿巷道水溝自流至井底水倉,經排水管路排至地麵汙水處理站。
5.供電係統:礦井采用雙回路電源供電,分別取自樂豐35kV變電站10kV不同母線段。同時配備400kVA柴油發電機,緊急情況下可滿足礦井通風排水供電需要。在井下+1930m水平設中央變電所,在+1930m水平一盤區機軌合一運輸巷中部設盤區變電站。
6.安全監控係統和人員位置監測係統:礦井裝備有1套KJ70X型安全監控係統、1套KJ128A型人員位置監測係統。井下各作業點安裝了傳感器和分站,實時監測監控。礦井在采掘作業地點、主要機房硐室、地麵風機房及主斜井和副斜井等地點安設了工業視頻監控係統。煤礦部分從業人員因培訓不合格,未將信息錄入人員位置監測係統。
7.通信係統:礦井安裝KTJ-129型礦用程控調度交換機通信係
統,在主要作業場所安設直拔電話,井下避難硐室、水泵房、中央變電所等人員集中地點設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2021年12月,陸繼凱安排調度室加裝了一台號碼為6017不具備保存通訊記錄的電話。
8.壓風自救係統:礦井地麵安裝L200-07A和KHE132-8型螺杆式空氣壓縮機各1台,采用φ150mm鋼管作為主要供氣管路,沿主斜井鋪設至+1930m水平,支管為φ50mm的鋼管,供給各用風地點。
9.供水施救係統:井下設置了供水管路係統,各作業點設置了支管、閥門,盤區避災路線上裝設了供水閥門和供水施救裝置。
10.消防、防塵係統:礦井地麵消防水池容量為400m3,備用消防水池容量為200m3,礦井防塵主水管選用DN125×4鋼管,支管選用DN50×4鋼管,采用靜壓供水方式對地麵和井下防塵、防滅火供水。地麵及井下均設有消防材料庫,配備了消防器材。
法定代表人陳某某負責煤礦財務和經營等工作,煤礦實際控製人(投資人之一)陸某某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物資采購等工作。煤礦配備了礦長湯某某、總工程師劉某某、生產副礦長熊某某、安全副礦長母某某、機電副礦長龍某某、安全副總工程師浦某某及李某某、通防副總工程師兼通風科科長陸某某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均通過安全培訓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其中陸某某從2022年10月起代理調度室主任。設有生產技術科、地測科、通防科、安全科、機電科、監控調度指揮中心等職能科室。生產作業隊伍有采煤隊、掘進一隊、掘進二隊、掘進六隊、運輸隊等作業隊,其中技術科科長孔某某兼掘進六隊隊長。采用三·八製(夜班0時至8時,早班8時至16時,中班16時至24時)組織生產作業。
(五)煤礦生產作業情況
煤礦考慮回收一盤區10303回采工作麵東邊的三角煤炭,2022年年初陸某某與煤礦管理人員商議在一盤區設計範圍以外布置名稱仍叫10303的回采工作麵,於2022年8月1日起同時掘進10303回采工作麵回風巷和運輸巷,正向施工10303運輸巷75m遇斷層後,停止掘進,在開口處設置密閉牆。10303回風巷施工到位後,依次從反方向施工該工作麵開切眼、10303運輸巷。9月18日,宣威市能源局依據《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國慶及黨的二十大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曲政辦發[2022]82號)及《宣威市能源局關於轉發曲靖市能源局轉發關於做好國慶、二十大期間能源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宣能源安發[2022]84號),責令10303回采工作麵開切眼停止施工,煤礦在該工作麵回風巷開口處設置柵欄,保持正常供風,於2022年10月15日放假。
10月21日煤礦收假,10月23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並向宣威市樂豐鄉煤炭安全生產管理所(以下簡稱樂豐煤管所)上報了《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爛壩煤礦二十大後複產隱患整改方案》及複產申請。10月25日,宣威市能源局樂豐雙河楊柳片區安全監管組和樂豐煤管所對爛壩煤礦進行複產驗收,驗收組現場下達了《整改複查意見書》,並填寫了《宣威市煤礦建設複工驗收確認表》,要求爛壩煤礦待逐級審批簽字後,由宣威市能源局下達複產通知書後方可恢複生產,發生事故時煤礦尚未取得複產通知書。
二、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情況
宣威市能源局2022年1月1日至10月25日對爛壩煤礦開展安全監管執法45次,查處事故隱患523條,罰款35萬元。其中樂豐煤管所對爛壩煤礦開展安全監管執法38次,查處事故隱患428條,罰款19萬元,停產整改6礦次,停止使用設備3台,停止采掘作業點13處。
根據《宣威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礦安全監管機製促進煤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宣政發〔2021〕165號)精神,宣威市能源局向爛壩煤礦派出駐礦安全監管組,組長黃某某,組員有陽某某、顏某某。於2022年2月26日進駐爛壩煤礦,履行“監督煤礦嚴格按照批準的采、掘工作麵組織作業,未經批準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麵的,依法責令煤礦立即停止作業,並向宣威市能源局報告”等職責。駐礦期間,現場檢查及陪同檢查共167次,查處事故隱患512條,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167份。
爛壩煤礦地處宣威市樂豐鄉新月村委會境內,但由於曆史原因,宣威市人民政府將其劃歸楊柳鎮人民政府管理。
三、事故地點情況
事故發生在10303回采工作麵反向炮掘運輸巷維修作業點。反掘10303運輸巷設計全長80m,於2022年9月29日自切眼下口反向掘進該運輸巷,事故發生時已掘進27m。沿C3煤層走向布置,直接頂為泥質粉砂岩,厚4~8m,岩層節理發育、破碎,作業01manbetx 規定使用錨網支護,錨杆長度2m,錨杆間距0.8m、排距0.8m。現場勘查時,事故地點已經使用錨網二次支護,巷道寬2.8m、高2.1m。經調查,該巷道在事故發生時使用的錨杆支護間距1.5m、排距1.5m,巷道邊幫無支護,頂板冒落長2.7m、寬2.85m、高0.85m,有3塊重30~40kg的岩石,其他為碎石塊。(見宣威市能拓礦業有
限公司爛壩煤礦“10·26”頂板事故示意圖)
四、事故經過及搶險救援、善後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2年10月24日,中班瓦檢員範某某到反掘10303運輸巷掘進工作麵檢查瓦斯時發現,10303回采工作麵切眼內局部地段頂板受壓變矮、距反掘10303運輸巷掘進迎頭10m處岩層脫落被金屬網兜住形成“網兜”。範某某向礦長湯某某進行彙報後,湯某某安排掘進六隊26日夜班進行維修。
2022年10月26日0時至8時,爛壩煤礦井下安排4個作業點。事故當班共計52人入井,其中反掘10303運輸巷維修(事故地點)7人、10304綜采工麵10人、北翼通風行人斜巷掘進工作麵7人、10303水倉掘進工作麵7人,其餘21人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輔助工,當班帶班礦領導為安全副總工程師浦某某、安全員石某某、瓦檢員範某某。且反掘10303運輸巷維修作業點6人和10304綜采工麵4人未攜帶識別卡。
10月25日23時30分,掘進六隊隊長孔某某在井口組織召開班前會,安排當班工作,任務是維修10303回采工作麵切眼和反掘10303運輸巷道。23時40分班長孔某某一行6人入井,到達維修點後,孔某某安排楊某某操作帶式輸送機,孔某某、董某某、董某某、趙某某和陳某某對10303回采工作麵切眼和反掘10303運輸巷進行維修作業。10月26日0時30分孔某某入井,到達現場向孔某某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項後,便去10303回風巷二聯巷臨時排水點排水。5時40分,10303回采工作麵切眼維修結束,董某某去飲水,孔某某、董某某、陳某某和趙某某4人接著去處理反掘10303運輸巷“網兜”,期間孔某某又來到維修作業地點時發現,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使用臨時支護、作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但未加製止,也沒有要求立即改正。5時52分,陳某某和趙某某離開維修作業點到10303回采工作麵切眼處搬運支護材料,兩人在往外行走的過程中突然聽到身後“轟”的一聲,就立即返回檢修點,發現董某某、孔某某已被埋壓在被剪開的“網兜”垮落下來的岩石下麵,董某某右腿被壓,孔某某肩部以下被埋壓,喊二人名字隻有董某某應答,孔某某無回應。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後,董某某立即跑至10303回采工作麵切眼喊孔某某,孔某某趕到事故地點查看情況後,用電話向調度室進行了報告,立即組織董某某、趙某某、陳某某、楊某某實施搶救,首先搬開董某某身上的岩石將其救出護送至安全地點。隨即搬開孔某某身上的矸石,將其救出並呼喊仍沒有回應,通過按壓胸部進行搶救後仍沒有反應,且已無心跳和呼吸。
礦長湯某某於5時59分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安排安全副礦長母某某、生產副礦長熊某某、安全副總工程師李某某、安全員代某某及當班帶班礦領導安全副總工程師浦某某趕往事故現場,開展救援。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用錨杆、錨網及風筒布製作了一個簡易擔架,將孔某某抬到礦車上,運至副斜井井底車場,於8時20分用絞車將孔某某提升出井,經電話聯係其家屬同意後,將孔某某送至殯儀館。於8時50分用絞車將傷者董某某運出井並送往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救援工作結束。
(三)事故瞞報核查情況
2022年10月26日7時,湯某某電話向陸某某報告井下發生的事故情況,8時30分,陸某某與湯某某在礦辦公樓四樓接待室商議,決定不上報事故,未向陳某某報告事故,也未向駐礦安全監督組、樂豐煤管所及宣威市能源局等上報事故情況。2022年12月1日,宣威市委、市政府接到省委巡視組轉辦的爛壩煤礦瞞報事故的舉報線索後,立即成立核查組對爛壩煤礦問題線索進行核查。核實為“爛壩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發生後未按要求上報事故情況”。
(四)事故善後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後,爛壩煤礦與遇難人員家屬商議,簽訂了賠償協
議,處理了善後事宜。2022年10月26日楊柳鎮克基村委會出具了死亡證明,10月28日孔某某屍體在宣威市殯儀館火化。
(五)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情況
現場作業人員立即組織搶險救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地點頂板岩層節理發育、破碎且未按規定進行支護,岩層脫落被金屬網兜住形成“網兜”;作業人員在未采取臨時支護措施的情況下,站在“網兜”下方剪開金屬網,“網兜”岩石連帶頂板碎石一起冒落導致事故發生。
(二)事故間接原因
1.爛壩煤礦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安全生產管理混亂,主體責任不落實。一是煤礦法定代表人履職不到位,對煤礦安全生產不督促、檢查和過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欠缺、能力不足。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由實際控製人把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未能發揮應有作用。二是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一人多崗及交叉任職。生產技術科科長兼任掘進六隊隊長,通防副總工程師兼任通風科科長和調度室主任;生產技術科技術員同時也是地測科技術員;地測科除科長外,其他技術員同時也是其他科的科長或科員。
(2)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法治觀念淡薄。一是多次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隱瞞采掘工作麵,故意逃避安全監管。煤礦故意在井下調度通訊係統上加裝不具備錄音功能的電話,且內部約定涉及敏感問題一律使用不具備錄音功能電話進行聯絡。宣威市能源局按照有關精神於9月18日責令10303回采工作麵區域掘進工作麵停止作業,9月28日,樂豐煤管所發現煤礦未停止作業後,再次責令煤礦停止作業,但煤礦仍拒不執行指令,煤礦采取在10303回風巷入口處設置柵欄的方式隱瞞10303回采工作麵開切眼、反掘10303運輸巷施工作業。二是蓄意隱瞞不報事故。2022年10月26日,發生事故後,煤礦實際控製人和礦長商量不上報事故,未按規定向有關單位或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三是隱瞞井下作業人員數量。
煤礦設置兩本入井人員登記薄,一本記錄培訓合格人員,一本記錄未培訓人員,部分入井人員未錄入人員位置監測係統,不帶識別卡入井。
(3)技術管理混亂。一是煤礦未按盤區設計施工。一盤區設計中10303回采工作麵東邊有一塊三角煤,煤礦考慮回收,未經安全技術論證,隨意調整采掘布置,擅自在一盤區設計範圍外布置仍命名為10303的回采工作麵開采三角煤柱。二是作業01manbetx 、安全措施審查把關不嚴。安全副礦長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作業01manbetx 、安全措施內容不清楚,未審查及簽署意見。
(4)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一是組織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入井作業,事故發生地點的6名作業人員均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二是安全措施未組織貫徹學習。《10303運輸巷順槽處理網兜安全技術措施》未貫徹學習,僅在班前會上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就組織作業。從業人員操作技能水平低,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意識差。
(5)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煤礦未按《10303運輸巷(反掘)掘進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規定進行支護,也未按《10303運輸巷順槽處理網兜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在距離維修點5m處施工錨索加強支護。二是當班帶班礦領導、安全員、隊長發現作業人員未采取臨時支護和防止失修範圍擴大措施的違章冒險作業行為未予以製止,“三違”現象突出。
2.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有差距
(1)駐礦安全監管人員履職不到位。駐礦盯守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僅對批準的煤礦采掘工作麵實施檢查,未按照職責要求對煤礦采掘工作麵、入井人員、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駐礦期間檢查不仔細、不認真,未能有效管控煤礦長期隱瞞井下作業人數、違規組織施工作業等的違法違規行為。
(2)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存在“寬、鬆、軟”。宣威市能源局樂豐煤管所2022年對爛壩煤礦開展安全監管執法38次,查出事故隱患428條,對煤礦存在安全生產管理體係混亂、技術管理混亂、職責不清、不執行監管指令等行為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改正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三)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發生後煤礦蓄意隱瞞不報。
六、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一)建議不再追究責任人員(1人)
孔某某,事故當班班長,負責當班現場作業安排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自主保安意識差,未認真檢查事故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並落實安全措施,現場頂板事故隱患排查不到位,帶頭違章冒險作業,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再追究責任。
(二)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人員(2人)
1.陸某某,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投資人之一,爛壩煤礦實際控製人,全麵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違章指揮,冒險組織作業。未認真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為了逃避檢查蓄意安排調度室加裝不具備錄音功能的電話;組織隱瞞采掘工作麵;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且事故發生後組織隱瞞不報事故,對隱瞞不報事故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第四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罰款(鑒於上一年年收入難以確定,按雲南省2021年度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倍29.364萬元的百分之四十計)壹拾壹萬柒仟肆佰伍拾陸元整(¥117,456.00)。組織隱瞞不報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罰款(鑒於上一年年收入難以確定,按雲南省2021年度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倍29.364萬元的百分之六十計)壹拾柒萬陸仟壹佰捌拾肆元整(¥176,184.00)。按照“分別裁量、合並處罰”的原則,建議給予罰款貳拾玖萬叁仟陸佰肆拾元整(¥293,640.00)。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辦〔2017〕49號)第二條第(六)項的規定,建議將其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依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第三條第(二)(六)項4的規定,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2.湯某某,爛壩煤礦礦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
全麵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違章指揮,冒險組織作業。未認真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入井作業;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工作不到位,督促安全風險03manbetx 研判管控、事故隱患整改有差距;參與組織蓄意隱瞞作業點;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且參與研究事故隱瞞不報事宜,對隱瞞不報事故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罰款(按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四十計)玖萬肆仟零貳元肆角整(¥94,002.40)。隱瞞不報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建議給予罰款(按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計)壹拾肆萬壹仟零叁元陸角整(¥141,003.60)。按照“分別裁量、合並處罰”的原則,建議給予罰款貳拾叁萬伍仟零陸元整(¥235,006.00)。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5的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自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辦〔2017〕49號)第二條第(六)項的規定,建議將其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依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第三條第(二)(六)項的規定,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人員(7人)
1.孔某某,生產技術科科長、掘進六隊隊長,負責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和掘進六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本隊安全工作履職不到位,在帶隊過程中發現但未製止事故當班作業人員不按《10303運輸巷順槽處理網兜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采用臨時支護的違章作業行為,安全風險03manbetx 研判管控及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罰款(按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計)叁萬陸仟壹佰柒拾捌元貳角整(¥36,178.20)。
2.石某某,事故當班安全員,負責煤礦安全督促檢查工作。檢查督促現場安全工作不到位,未及時督促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發現並製止作業人員不按《10303運輸巷順槽處理網兜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采用臨時支護的違章作業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罰款陸仟元整(¥6,000.00)。
3.熊某某,生產副礦長,負責煤礦生產組織管理工作,分管調度、采煤、掘進。對安全生產組織管理、督促檢查工作不到位,違規組織巷道掘進施工,未認真督促落實10303運輸巷維修安全措施。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罰款(按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計)貳萬捌仟柒佰壹拾肆元捌角整(¥28,714.80)。
4.母某某,安全副礦長,負責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從業人員管理和安全培訓。履行安全督促檢查職責不到位,組織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采取不帶識別卡的方式入井作業,井口違規設置兩本入井人員登記薄,未認真督促落實10303運輸巷維修安全措施,對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檢查不到位,安全風險03manbetx 研判管控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罰款(按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計)肆萬肆仟伍佰叁拾柒元整(¥44,537.00)。
5.浦某某,安全副總工程師,事故當班帶班礦領導,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檢查督促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風險管控不到位,未及時組織消除當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在帶班過程中未及時發現並製止作業人員不按《10303運輸巷順槽處理網兜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采用臨時支護的違章作業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罰款(按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計)肆萬捌仟零玖拾元柒角整(¥48,090.70)。
6.劉某某,總工程師,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履行技術管理職責不到位,未組織按盤區設計施工,隨意調整采掘工作麵布置,未認真督促落實10303運輸巷維修安全措施,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吊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罰款(按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計)肆萬玖仟肆佰壹拾貳元柒角整(¥49,412.70)。
7.陳某某,法定代表人,分管財務、經營等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督促檢查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組織開展風險分析研判管控和隱患整改,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第四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罰款(鑒於上一年年收入難以確定,按雲南省2021年度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倍29.364萬元的百分之四十計)壹拾壹萬柒仟肆佰伍拾陸元整(¥117,456.00)。
(三)建議相關單位追究責任人員(5人)
1.黃某某,宣威市能源局駐爛壩煤礦安全監督組組長。履行駐礦日常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督促煤礦開展風險分析研判不到位,督促煤礦隱患整改有差距,駐礦盯守期間未能及時了解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對煤礦長期隱瞞井下作業人數、違規組織掘進作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2.陽某某,中共黨員,宣威市能源局駐爛壩煤礦安全監督組成員。未認真履行駐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煤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督促煤礦隱患整改有差距,駐礦盯守期間未能及時了解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對煤礦長期存在的隱瞞井下作業人數、違規組織掘進作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3.顏某某,宣威市能源局駐爛壩煤礦安全監督組成員。未認真履行駐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煤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督促煤礦隱患整改有差距,駐礦盯守期間未能及時了解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對煤礦長期存在的隱瞞井下作業人數、違規組織掘進作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4.徐某,中共黨員,樂豐煤管所副所長,分管爛壩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二十大期間爛壩煤礦工作專班成員。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督促煤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給予誡勉問責。
5.黃某,中共黨員,樂豐煤管所所長,全麵負責樂豐鎮、楊柳鎮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督促煤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給予通報問責。
(四)對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1.爛壩煤礦未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導致發生事故,且蓄意隱瞞作業點、拒不執行監管指令,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款的規定,建議給予(按80萬元的3倍)罰款貳佰肆拾萬元整(¥2,400,000.00)。爛壩煤礦隱瞞不報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罰款貳佰萬元整(¥2,000,000.00)。依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責令煤礦自2022年12月8日起停產整頓3個月。按照“分別裁量、合並處罰”的原則,建議責令自2022年12月8日起停產整頓3個月;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由頒發證照的部門暫扣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議給予罰款肆佰肆拾萬元整(¥4,400,000.00),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辦〔2017〕49號)第二條第(六)項的規定,建議將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2.樂豐煤管所,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對駐礦安監員履職情況督促檢查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其向宣威市能源局作出深刻書麵檢查。
七、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壓實安全監管責任。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守安全生產底線。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全市煤礦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的通知》規定配齊配強專業的安全監管人員,加強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升能力素質。二是要統籌安全與發展,處理好“保安”與“保供”的關係。宣威市、鄉(鎮)人民政府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有序釋放產能,堅決杜絕以保供的名義降低安全生產標準、突破安全底線。三是要督促宣威市能源局加強對煤礦井下采掘作業點布置及作業規程的備案審查把關及檢查工作,杜絕煤礦違規組織采掘作業,切實發揮駐礦安監員“前哨”作用,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嚴打“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增強法治意識,築牢安全生產防線。一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堅決杜絕蓄意隱瞞安全生產情況、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行為。嚴格執行安全監管指令,堅決禁止違法違規組織生產。嚴格按照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組織施工,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煤礦要嚴格按照《雲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提升全市煤礦辦礦能力的通知》要求配齊配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禁一人多崗、混崗。明確崗位職責,規範崗位分工,進一步健全完善覆蓋各層級、各崗位、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體係和獎懲考核製度,強化考核,確保各項安全管理製度落到實處。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製,全麵辨識安全風險、係統排查事故隱患,切實將風險辨識管控挺在事故隱患前麵、將隱患排查整改挺在事故前麵;紮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建設,做到事事有標準、人人守標準,有效杜絕“三違”行為。
(三)加強技術管理,強化安全管理。一是煤礦企業要優化、簡化係統。堅持技術先行,指導安全生產。做到科學、合理安排井下采掘計劃。嚴禁隨意變更采、盤區設計及回采工作麵布置,若需要調整的,須通過安全技術論證後,做到技術可行,安全合理。二是強化對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的編製、審查審批及貫徹執行。編製的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要切合實際,對安全生產要具有指導作用。總工程師要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作業規程、安全措施進行會審,並根據作業點情況變化及時進行補充完善。采掘工作麵遇斷層、破碎帶等地質構造要及時補充完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到位。三是要落實《進一步規範煤礦技術管理事項審批工作的通知》(礦安雲〔2022〕120號)等精神,嚴格執行礦井采掘方案設計、采掘工作麵布置、編製的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的備案審查工作。嚴禁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組織采掘作業。
(四)壓實主體責任,加強煤礦頂板管理。一是煤礦企業要加強地質分析和預測工作,超前研判管控頂板中存在的風險,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二是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建立驗收製度,每班由專人對照安全標準化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嚴禁隨意降低支護標準、強度要求。三是煤礦企業要加強頂板管理,認真落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3項煤礦頂板管理規定》(礦安〔2022〕135號)規定。強化錨杆支護巷道頂板管理,在巷道開掘前,必須查明掘進巷道周邊地質構造、頂底板圍岩結構、岩體岩性、測定岩石物理力學參數和進行圍岩地質力學評估。四是在掘進施工前要編製錨杆支護設計,必須進行圍岩分類管理。堅持“一巷一設計”原則,錨杆支護設計應當對錨杆(索)的形式、規格、安設角度和錨杆拉拔力、錨索預緊力作出明確規定。錨杆支護設計的支護強度必須滿足對應的圍岩條件,確保“支得住、支得牢”。巷道掘進過程中應當實行錨杆逐排、錨索逐根編號管理,建立“班組自檢”“隊日檢”和“煤礦抽檢”三級質檢製度。對錨杆支護巷道進行頂板離層、圍岩表麵位移、錨杆(索)載荷監測。五是對壓力顯現的巷道必須采用架棚、單體液壓支柱補強或者注漿加固等加強支護措施,選用的錨杆支護材料必須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和相應行業標準,並具有產品合格證。六是維修井巷時,必須有安全措施,嚴防頂板冒落傷人、堵人。維修錨網井巷時,施工地點必須采取臨時支護和防止失修範圍擴大的措施,要嚴格按照先支後拆、先頂後幫、由外向裏的原則,嚴禁空頂作業。
(五)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確保隱患動態“清零”。一是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采掘作業過地質構造帶、老巷、煤柱或冒頂區、巷道開口、巷道貫通、石門揭煤等高風險作業點必須有煤礦安全員、班長、隊長、礦領導現場督促檢查,加強現場安全管理。二是加強現場風險研判。煤礦安全管理人員要全麵分析研判井下各作業地點存在的安全風險,充分利用早調會、班前會等會議,向作業人員進行通報,並提出注意事項,有針對性地加強督促檢查風險防範措施落實工作。三是加強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每班作業前,當班班組長、安全員、隊長要先對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隱患排查整改到位,嚴禁安全措施不落實組織作業。四是認真開展事故隱患“清零“行動。對各級安全檢查執法、煤礦日常安全檢查等發現的事故隱患進行“清零”,對未整改完成和整改不合格的,要盯住整改到位,確保對單銷號。
(六)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自保互保能力。一是強化安全精準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同工種、不同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自保、互保和風險辨識意識,提升應知應會和崗位操作技能,定期采取知識測試、現場提問、手指口述、實操演練等方式測試其對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除習慣性違章和不安全行為,嚴禁安排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不合格從業人員上崗作業。二是持續深入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加強組、班、隊建設,組織班組長以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深入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法律法規規章,強化法治意識。嚴格執行監管監察指令,杜絕隱瞞井下作業人數,遲報、瞞報事故。三是加強事故警示教育。宣威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及煤礦企業要深刻汲取2022年以來曲靖市發生的02manbetx.com 教訓,按照“四個看待”要求建立健全事故警示教育長效機製,常態化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推動煤礦“簡係統、強裝備、夯基礎、控風險、遏事故、利長遠”行動落實落地,見成效。
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10·26”頂板(瞞報)事故調查組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