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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3·15”一般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24-05-08 14:07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3·15”一般運輸 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
“3·15”一般運輸 02manbetx.com 調查組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2024年3月15日17時30分,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樂堡 煤礦”)3111采煤工作麵發生一起運輸 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8.5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安全生產法》《生產 安全 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煤礦 安全監察條例》《礦山生產 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等有關 法律 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陝西局(以下簡稱“陝西局”)和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組織事故調查。3月16日,陝西局牽頭組織榆林市榆陽區能源局、區應急 管理局、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區總工會成立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3·15”一般運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下設技術組、 管理組、綜合組,對事故展開調查,同時邀請榆林市榆陽區紀委監委介入事故調查。4月4日,事故調查組向榆林市榆陽區紀委監委移交了《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3·15”一般運輸事故 管理調查報告》。4月9日,榆林市榆陽區紀委監委向事故調查組反饋了《關於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3·15”一般運輸事故責任追究調查情況的報告》。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原則和“ 四不放過”要求,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技術認定及綜合 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針對事故原因以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加強和改進 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 措施和建議。
經調查認定,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3·15”一般運輸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礦井概況
常樂堡 煤礦位於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城東約14公裏處,行政區劃隸屬榆林市榆陽區牛家梁鎮管轄。該礦前身為榆陽區人民煤礦,現為香港中信礦業有限公司(持股70%)、榆林市榆陽區常樂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持股30%)共同持股的中外合資企業。2015年11月,常樂堡煤礦開始資源整合建設, 設計生產能力120萬噸/年。2021年7月,礦井通過資源整合竣工驗收後正式投產。2022年9月,礦井通過二級 煤礦安全生產 標準管理體係驗收。
常樂堡煤礦井田範圍由19個拐點圈定,井田麵積13.5984平方公裏。采礦許可證允許開采深度由+1105米至+1058米標高,3號煤層為煤礦唯一可采煤層,平均厚度約6.6米。截至2024年2月底,礦井剩餘可采儲量3037萬噸,剩餘服務年限21年。
礦井采用斜井單水平開拓方式,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風立井三條井筒,采用中央並列式通風方式、抽出式通風方法,采煤工作麵采用壁式布置、膏體充填開采。全井田設置一個開采水平,標高+1080米,沿東西方向布置有主運大巷、輔運大巷、回風大巷三條大巷。根據井田開拓布局,井田以長城遺址為界劃分為兩個盤區,長城以南為一盤區、以北為二盤區,現在采掘活動主要集中在一盤區。事故發生時,在一盤區南翼布置有3105采煤工作麵、3104充填工作麵,在一盤區北翼布置有3111采煤工作麵,另布置有北翼運輸巷1個掘進工作麵。礦井通風、運輸提升、供電、排水及安全避險等係統滿足需要。
礦井為低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為“中等”,所采3號煤層屬I類容易自燃煤層,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無衝擊地壓、地熱等危害。
(二)證照情況
礦井屬證照齊全、合法有效的生產礦井。
(三)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分工情況
1.機構設置。常樂堡煤礦實行礦、科室、區隊三級 安全管理模式,下設安全科、技術科、機電科等9個職能科室和采掘一隊、采掘二隊、采掘三隊等5個區隊。全礦在冊職工414人,其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40人(含專業技術人員24人)、特種作業人員66人。
2.職責分工。常樂堡煤礦主要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分工如下: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謝和平為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礦安全生產全麵負責;總經理高海燕為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根據委托全權履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職責;礦長郝羽中為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麵負責礦井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總 工程師宋振宇為礦井安全生產技術第一責任人,負責“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采掘 計劃、方案 01manbetx 措施審核等技術管理工作,分管技術科(技術部分)、通風科、地測科;生產副礦長高金雲負責勞動組織、工程質量、煤質管理等生產管理工作,分管調度室、技術科(生產部分)、采掘一隊、采掘二隊、采掘三隊、服務隊;安全副礦長劉繼祥負責安全生產 法律 法規規範的貫徹落實、安全監督檢查、隱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科;機電副礦長杜鴻勝負責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分管機電科、機運隊。另設有生產、機電、安全等6名副總 工程師,分別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 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技術科負責采掘生產技術管理及現場監督檢查、組織審批審查采掘工作麵作業 01manbetx 安全技術 措施)及現場監督檢查、生產組織協調等工作,安全副總 工程師白誌文兼任科長;安全科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安全培訓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科長思成山;機電科負責機電、運輸、自動化信息化等技術管理工作及現場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機電副總 工程師王新兼任科長。
常樂堡煤礦采掘三隊在冊職工54人,隊長朱海波全麵負責區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侯誌敏、範延傑、李治國3名 班組長具體負責每班現場 安全管理,本次事故發生在侯誌敏所在 班組。采掘三隊僅配備1名隊長,未落實每班要有隊長跟班的要求;未配備專職技術員,由地測 科技術員楊垚垚負責采掘三隊技術管理工作。
常樂堡煤礦按“三八製”組織生產作業:零點班0時至8時,八點班8時至16時,四點班16時至次日0時。零點班檢修,八點班、四點 班組織生產。
(四)輔助運輸管理情況
常樂堡煤礦輔助運輸采用防爆柴油無軌膠輪車連續運輸,現配備各類無軌膠輪車35輛,其中WC5J型無軌膠輪料車10台、WC5J型無軌膠輪吸汙車1台、WC2HJ升降型料車1台、WC19R型無軌膠輪人車3台、WC20R(A)型無軌膠輪人車1台、WC11R型無軌膠輪指揮車1台、WC10R型無軌膠輪指揮車4台、WC9RJ(A)型無軌膠輪指揮車1台、WC11R(A)型無軌膠輪指揮車1台、ZL30EFB型防爆裝載機12台,承擔礦井物料及人員出入井等輔助運輸任務。其中,采掘三隊管理無軌膠輪車5台(含ZL30EFB防爆裝載機2台)。
礦井成立機電運輸管理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辦公室設在機電科,機電副礦長杜鴻勝任主任,負責日常運輸管理協調和部署等工作。機電科負責機電運輸技術管理、礦級有關輔助運輸 管理 製度編製及監督執行。機電科未對無軌膠輪車進行統一管理,機運隊、采掘一隊、采掘二隊、采掘三隊各自負責運輸設備的使用管理工作。
常樂堡煤礦製定有《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輔助運輸管理辦法》《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 01manbetx 01manbetx 彙編》等相關 製度,上述 製度要求:“車輛運行區域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定”“裝載機井下作業時,指揮人員必須在設備傾倒半徑外或車輛擺動範圍外的安全地點指揮;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作業地點”;編製有《3111工作麵采煤作業 01manbetx 》,該作業規程要求防爆裝載機“作業前,司機要對車輛完好性進行檢查,對周邊環境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周邊無人作業時方可啟動;在裝載機運行期間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 製度,任何人不得進入裝載機作業區域”“裝載機作業區域要設好警戒,嚴禁有其他人員在動臂和鏟鬥下走動”。
(五)事故區域基本情況
事故發生在3111采煤工作麵9號條帶巷道42.8m處。該條帶巷道斷麵為矩形,寬6.6m,高3.5m,淨斷麵23.1m 2;采用連采機采煤,梭車運輸煤至皮帶;頂板采用“錨網索”聯合支護,錨杆采用左旋無縱筋螺紋鋼錨杆,錨杆規格: Φ20×2000mm,錨杆間排距為1000mm×1200mm,錨索為條帶中心打設一根,排距為3m,幫部采用玻璃鋼錨杆+網片支護,間排距為1000mm×1000mm,巷道頂板支護完整。3111采煤工作麵位置詳見圖1。
圖1 3111采煤工作麵布置示意圖

(六)應急管理情況
常樂堡煤礦編製有《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 預案》,並於2023年8月8日在陝西省應急管理廳進行了備案(備案編號:6108022023051)。
常樂堡煤礦成立有輔助救護隊,設隊長1名、儀器維護管理員1名、救護隊員18人,並與榆林市榆陽區礦山安全生產救護隊簽訂有礦山救護協議,協議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常樂堡煤礦與榆林市中醫醫院簽訂有醫療救護服務協議書,協議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煤礦安全監管情況
(一)監管部門設置及人員分工情況
榆林市榆陽區能源局(以下簡稱“榆陽區能源局”)負責全區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為區政府正科級工作部門,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生產股、安全股、培訓股、規劃股、監控中心等5個煤礦安全監管相關股室(中心)。
榆陽區能源局向常樂堡煤礦派駐了3名駐礦安全監督員。
(二)複工複產情況
2024年1月25日,常樂堡煤礦春節放假,放假期間製定有《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2024年春節停、複工 安全技術 措施》。
2月17日,常樂堡煤礦礦長郝羽中牽頭組織製定了複工複產工作方案、複工複產 安全技術措施、全係統各環節隱患排查方案,並組織管理人員進行了井上下全係統各環節隱患排查,查出13條隱患並進行了整改。
2月20日,常樂堡煤礦向榆陽區能源局提交了《榆林市常樂堡礦業有限公司關於2024年春節後複工複產的備案申請》,申請複工複產備案。
2月23日,榆陽區能源局對常樂堡煤礦複工複產情況進行了現場複核,並出具了複工複產備案登記表。
(三)監管部門履職情況
2024年以來,榆陽區能源局按照“月必查”要求,對常樂堡煤礦開展安全監管執法檢查2次,分別為1月3日、2月23日,共查處各類問題隱患27條,截至事故發生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事故發生經過、救援及應急處置評估等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3月15日15時10分左右,常樂堡煤礦采掘三隊隊長朱海波組織召開班前會,布置當天3111采煤工作麵的生產任務,當班16名工人參加會議。班前會上,朱海波安排連采機司機趙步平、梭車司機劉小存負責在3111采煤工作麵9號條帶進行采煤作業,防爆裝載機司機景濤、高凱負責3111采煤工作麵材料運輸、8號條帶內原煤轉運和9號條帶內浮煤清理,程鬆林、侯立根負責采煤期間延伸連采機電纜和條帶內水管,代立虎、範小泊負責條帶內支護作業,劉懷春負責3111采煤工作麵運輸順槽帶式輸送機機尾刮板輸送機運行維護。當班跟班班長為侯誌敏,盯麵安全員為任立強(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
15時51分,侯誌敏帶領當班工人檢身完畢後乘坐人車入井。16時11分,作業人員到達3111采煤工作麵運輸順槽調車硐室下車,侯誌敏和上一班班長範延傑交接工作後,安排範小泊、代立虎兩人去9號條帶幫網進行支護作業。支護完成後,侯誌敏進行了安全檢查確認,隨後和王學文一起離開3111采煤工作麵,到總回風巷安設頂板離層儀。
16時37分,9號條帶開始生產。17時24分,連采機第一循環完成後,趙步平將連采機靠邊停機,留在原地等待防爆裝載機清理浮煤。17時26分,劉小存將梭車靠邊停機後走出條帶,隨後支護工代立虎進入9號條帶準備開始支護作業,進入條帶時看到趙步平站在連采機和梭車之間。17時27分,景濤駕駛防爆裝載機從8號條帶方向運煤卸在刮板輸送機機頭後,看到梭車司機劉小存向他晃燈示意,他隨即駕駛裝載機進入9號條帶準備清理底板浮煤。17時30分,趙步平進入作業區域檢查連采機截割部,景濤在駕駛防爆裝載機在倒車過程中將趙步平擠在連采機截割部與防爆裝載機尾部之間,導致事故發生。
(二)現場應急響應及救援過程
2024年3月15日17時30分,站在9號條帶巷道迎頭傳感器下麵、等待防爆裝載機清理浮煤的支護工代立虎突然聽見有人叫喊,隨後防爆裝載機司機景濤下車喊了一聲說:“後邊咋有人?撞上人了,趕緊打電話。”代立虎立刻向延伸連采機電纜、現在條帶內停留的程鬆林、侯立根喊“出事了!”,同時跑到3111采煤工作麵運輸順槽刮板機尾向梭車司機劉小存、刮板工劉懷春、安全員任立強求援。
17時32分,代立虎使用3111采煤工作麵帶式輸送機機尾固定電話(6063)向技術室值班員陳瑩瑩報告井下發生事故,要求立即派車救援。陳瑩瑩向人車值班室報告後,聯係了正在井下送班中餐的人車司機米豔軍,安排其馬上到3111采煤工作麵救援。
同時,景濤、侯立根、程鬆林、劉小存、劉懷春將趙步平從出事地點抬到該巷口底板上,任立強帶著趙步平的礦燈隨行。在等車期間,景濤等人陸續對趙步平進行心肺複蘇救援。
17時45分,米豔軍駕車到達9號條帶口,景濤、劉懷春等人一起將趙步平抬上人車升井。17時54分,人車到達地麵後,已在井口等候的安全副礦長劉繼祥組織人員將趙步平轉至五菱麵包車上緊急送往榆林市星元醫院。麵包車行駛至榆陽區農業示範園處時遇到趕來的救護車,眾人將趙步平轉移至救護車上,緊急送往榆林市星元醫院。18時26分,救護車到達醫院後經醫院門診診斷,趙步平已無生命體征。應礦方要求,醫院繼續搶救至19時36分,最終放棄搶救。
(三)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情況
事故發生後,現場作業人員立即向附近人員求助、展開救援,煤礦值班領導接報後迅速啟動應急 預案,未貽誤搶救時機,未造成次生事故。
經公安機關核實:當班入井人數62人,安全升井61人。
(四)事故報告情況
3月15日17時32分,技術室值班員陳瑩瑩接到采掘三隊支護工代立虎井下發生事故的報告;17時35分左右,陳瑩瑩向調度室報告3111采煤工作麵有人受傷;17時37分,調度室當班調度員楊建軍分別向調度主任李亞東、值班礦領導杜鴻勝報告了事故情況;17時40分,調度主任李亞東向生產副礦長高金雲、安全副礦長劉繼祥分別彙報了事故情況;17時41分,生產副礦長高金雲向礦長郝羽中報告了事故情況,郝羽中隨即啟動應急 預案;18時26分,經星元醫院門診診斷,趙步平已無生命體征;18時49分,郝羽中向榆陽區能源局報告了事故情況;19時27分,郝羽中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陝西局報告了事故情況。
(五)事故善後處置情況
在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指導下,常樂堡煤礦積極開展遇難人員家屬安撫和賠償工作,2024年3月21日,常樂堡煤礦與遇難人員家屬簽訂賠償協議,遇難人員善後事宜處理完畢。
四、事故現場勘察情況
現場勘察時經事故現場人員指認,事故發生在該礦井下3111采煤工作麵9號條帶36.8米處。事故地點前方為5號防爆裝載機,事故地點後方為連采機,防爆裝載機尾部處於連采機割煤滾筒前方1.36米處,梭車前方距離連采機尾部10.5米,梭車尾部距離9號條帶巷道口6.4米,巷道內無其他大型機械電氣設備,事故區域巷道頂板支護完整。

圖2 事故現場圖片
五、事故基本要素和類別
(一)事故發生時間
調查組通過聽取調度通話錄音、查看事發時現場工業視頻以及談話取證後綜合 03manbetx 認定:事故發生時間為2024年3月15日17時30分。
(二)事故發生地點
調查組下井對事故地點及周邊巷道進行了全麵勘察。根據現場勘察、談話取證綜合 03manbetx 認定:事故發生地點為3111采煤工作麵9號條帶向裏42.8米處、連采機截齒與5號防爆裝載機之間(詳見圖3)。

圖3 事故現場示意圖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趙步平,男,漢族,56歲,高中 文化,身份證號:130406196802142411,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義井鎮人,連采機司機)。依據《企業職 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 標準》(GB6721-1986)和有關規定統計,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88.5萬元。
(四)事故類別及等級
依據煤礦傷亡事故分類規定,本起事故為運輸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本起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
六、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在未確認作業區域無人進入的情況下,裝載機司機違章駕駛防爆裝載機進入3111采煤工作麵9號條帶內作業,倒車時將擅自進入裝載機作業區域的連采機司機擠傷,導致事故發生。
(二)事故間接原因
1.現場安全管理混亂。一是警戒線位置設置不當,警戒線設置在3111采煤工作麵運輸順槽與9號條帶交岔口處,而非就近設置在9號條帶內防爆裝載機作業區域附近。 二是工人習慣性違章作業。未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 三是勞動組織混亂,各工序平行作業。現場工人未嚴格按作業規程循環作業,裝載機清煤期間,連采機司機、錨杆支護工等人員未按要求退出作業區域,而是在現場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準備工作。 四是現場安全管理缺位。事故當班無跟班隊長;裝載機運行期間無人在警戒線處看護、指揮,盯麵安全員未進入作業區確認安全並在現場盯守。
2.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是未製定覆蓋全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無機電科運輸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區隊長安全生產責任製中未明確隊長跟班責任。 二是安全生產 管理製度不健全,未製定區隊長跟班製度。 三是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各采掘隊僅配備1名隊長,無法實現每班有隊長跟班的要求;目前礦井配備有19名安檢員,僅13人持證(1人長期休假),根據采掘部署情況,礦井每班需安排5名安檢員入井,現有人員配備無法滿足現場安全管理需要,事故當班3111采煤工作麵盯麵安全員無證上崗。 四是雙重預防機製不完善,風險分級管控不到位。3月份安全風險研判評估報告中未 03manbetx 采煤工作麵裝載機運行期間存在的安全風險並製定相應的管控措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執行流於形式,複工複產以來組織的2次隱患排查浮於表麵,僅查出18條現場問題,既未查出製度不健全、人員配備不足等深層次問題,也未查出作業區域警戒設置位置不當、未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等安全隱患,3月份以來未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是安全管理人員不合理兼職。安全副總工程師兼任技術科科長、生產副總工程師兼任調度主任,人為造成安全管理體係混亂。
3.輔助運輸管理混亂。一是車輛日常管理混亂,井下輔助運輸車輛由各使用單位自行調配、使用、維修保養,機電科對車輛使用情況未進行有效監督。 二是輔助運輸管理職責不清,機電科雖製定有輔助運輸 管理製度,也規定了由技術員負責監督執行,但該技術員還兼任機運隊技術員,實際工作中輔助運輸由機電科科長、機電副礦長負責管理。 三是執行輔助運輸管理辦法和 01manbetx 不嚴,裝載機司機在連采機司機和支護工未撤至安全區域、倒車時未確認周邊安全的情況下就開始作業。
4.技術管理有漏洞。一是未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安全技術管理體係,各區隊技術員均由業務科室技術員兼任。 二是作業規程編製不完善。《3111工作麵采煤作業規程》沒有明確條帶開采工藝流程以及連采機、梭車、裝載機之間的安全距離,也未明確裝載機運行期間安全檢查、警戒、指揮人員等安全事項。 三是作業規程審批把關不嚴,審查時無人針對裝載機運行期間安全注意事項提出修改意見。
5.安全警示教育及安全培訓不夠。一是事故教訓吸取不深刻。對上級批轉的事故警示信息、事故警示提醒等學習不認真,未根據礦井實際情況組織製定針對性落實措施。 二是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效果差,現場作業人員習慣性違章作業,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意識差。
6.煤礦安全監管不嚴不細。 一是駐礦安全監督員履職不到位。執行《榆陽區能源局駐礦安全監督員管理辦法》“十必須”“十到場”“十到位”要求不嚴,對常樂堡 煤礦管理技術人員配備不到位、部分工人未持證上崗、未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等違法違規行為失察; 日常安全監管不到位。2024年以來對常樂堡煤礦開展監管執法檢查2次,查處各類問題和安全隱患27條,均為現場一般隱患,對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現場管理和輔助運輸管理混亂等問題失管漏查,對企業提交的複工複產資料把關不嚴,未發現安全 管理製度不健全、管理技術人員配備不到位等問題。
(四)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追究情況
事故調查組依法依規對20名責任人提出了處理意見,對事故當班鏟車司機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企業總經理和煤礦礦長給予撤職處理,同時其他責任人給予暫停證件和罰款的行政處罰;區紀委監委對政府駐礦監管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對煤礦給予停產整頓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八、事故防範措施及建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煤礦企業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麵臨的嚴峻形勢,樹牢“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紅線意識,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進一步提高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政治責任感,紮紮實實開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立足地區、煤礦實際,製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把安全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貫徹落實到各項決策部署中,堅決防範遏製煤礦傷亡事故發生。
(二)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是煤礦要全麵梳理現有製度,進一步健全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確保安全生產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二是健全煤礦安全管理機構,配齊滿足需要的安全管理、專業技術和特種作業人員,做到人崗相適,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 三是健全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製度和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製,認真開展風險辨識評估,按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風險隱患台賬,實施動態閉環管理; 四是深刻反思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完善各項管理製度,明確各自職責,防止出現多頭管理、職責交叉的情況,把企業主體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三)嚴格現場安全管理。 一是嚴格執行領導帶班、隊長跟班製度,帶班領導、跟班隊長入井前要認真進行風險分析研判,緊盯當班重點部位、關鍵環節並加大巡查力度,及時製止違章作業; 二是嚴格落實 班組長、安檢員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充分發揮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現場監督和安全盯守作用,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作業現場工人依規作業、安全作業; 三是嚴抓規程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將煤礦日常被忽視的井下輔助作業地點、輔助崗位、輔助環節納入安全風險研判和隱患排查範圍,製定管控措施,確保井下作業場所、地點安全風險研判無遺漏,隱患排查無死角。
(四)加強輔助運輸管理。 一是加強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建立礦用設備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平台,實行礦用設備安全責任追責製度; 二是改變現有車輛管理混亂的現狀,對輔助車輛進行全礦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三是立即修訂輔助運輸管理辦法,明確各部門管理職責; 四是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運輸安全管理製度,堅決杜絕人車同行、平行作業等違章行為。
(五)加強技術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係,配齊各工種、各崗位技術人員,“五科”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為主體專業畢業且有5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曆; 二是強化 01manbetx 、作業規程、安全 技術措施的製定、審批把關及貫徹執行,確保作業人員熟知本崗位 01manbetx 、作業規程以及安全 技術措施三是嚴抓規程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及時製止現場違章作業行為。
(六)加強安全警示教育培訓。煤礦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訓, 一是製定覆蓋決策層、管理層、執行層、操作層的詳細培訓 計劃,對各層級“關鍵少數”舉辦不低於一周的安全專題學習班,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及係列講話,國務院、應急部、國家局領導批示,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處罰、重大隱患判定辦法、事故調查等 法律 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不斷提高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水平; 二是定期檢查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職工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 三是開展輔助運輸專項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增強職工自保、互保、聯保安全意識,提升職工業務素質、操作技能、危險辨識以及應急處置能力。
(七)加強煤礦安全監管。榆陽區能源局要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加強駐礦安全監督員日常考核管理,剛性執行“十必須”“十到場”“十到位”要求,進一步堵塞監管盲區;建立煤礦監管執法責任倒查機製,嚴格執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對應當發現的安全生產基本條件類隱患長期失察、隻檢查不執法、隱患描述避重就輕、複工複產把關不嚴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厲查處煤礦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不認真、工人違章作業等行為,督促煤礦認真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重大災害治理工作,堅決防範和遏製煤礦傷亡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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