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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納雍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坪山井“4•6”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25-03-10 11:17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畢節納雍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坪山 機電

  畢節納雍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坪山井“4•6”機電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畢節納雍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坪山井“4•6”機電02manbetx.com 調組

  2024年12月27日

  目 錄

  一、02manbetx.com 單位基本情況 1

  (一)上級公司概況。 1

  (二)礦井概況 2

  (三)02manbetx.com 地點概況 4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險救援情況 6

  (一)事故發生經過 6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8

  (一)直接原因 8

  (二)間接原因 8

  (三)事故類型 10

  (四)事故性質 10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10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責任人員 10

  (二)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人員 10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人員 12

  (四)對事故單位的處罰建議 19

  六、防範措施及建議 19

  (一)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 19

  (二)著力理順安全管理模式 19

  (三)認真開展“雙全日”工作 19

  (四)上級公司必須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 20

  (五)深刻吸取安全生產事故教訓 20

  畢節納雍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坪山井“4•6”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2024年4月6日11時18分,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坪山井(以下簡稱中嶺公司坪山井)210604運輸巷第二部膠帶輸送機機頭發生一起機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18.13萬元。

  依據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有關規定,按照省政府要求提級調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牽頭,畢節市能源局、畢節市總工會、畢節市公安局等單位派員參與,並邀請畢節市紀委監委參加,成立中嶺公司坪山井“4·6”機電事故調查組,全麵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調閱資料等,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問題提出防範措施及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上級公司概況

  貴州水城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礦公司)為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上級公司,位於貴州省六盤水市鍾山區開拓路16號,省管大(二)型企業。所屬生產礦井13對,核定生產能力1770萬噸/年;在建礦井2對,設計生產能力270萬噸/年。

  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紀某某,主持公司全麵工作;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魏某某,負責組織人事、宣傳文化等工作;黨委委員、生產副總經理陳某某,負責煤礦生產等工作;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項某某,主持紀委全麵工作;黨委委員、安全副總經理楊某某,負責安全、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黨委委員、總工程師馮某某,負責“一通三防”、地災防治等工作;機電副總經理婁某,負責供電係統、機電設備、提升運輸等工作。

  公司設置有安全管理部、機電動力部及生產技術部等5個職能部室。

  (二)礦井概況

  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嶺公司)位於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鬃嶺鎮河壩村,隸屬於水礦公司,省屬國有重點企業。由水礦公司控股,貴州安晟能源有限公司、首鋼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能發電力燃料開發有限公司四家單位參股投資建設,水礦公司負責具體經營管理。中嶺公司設計生產能力300萬t/年,2002年7月26日開工建設,2006年6月29日全麵建成投產,2020年核定生產能力225萬t/年。2021年12月,礦井通過二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驗收。

  中嶺公司由中嶺井和坪山井組成,共計三個采區開拓開采。分別為中嶺井12采區(采一區)、13采區(采二區)和坪山井21采區(采三區)。其中中嶺井設計生產能力200萬t/a,核定生產165萬t/a;坪山井設計生產能力100萬t/a,核定生產60萬t/a;均單獨申辦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中嶺井和坪山井均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水文地質類型中等,

  1.證照情況。中嶺公司為獨立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營業執照長期有效,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

  2.中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人員。中嶺公司分公司、采區、隊組三級管理模式,在冊職工1490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61名,工程技術人員86名,特種作業人員312名。

  中嶺公司主要安全管理人員:黨委書記兼董事長李某某,全麵負責公司黨建和業務培訓工作,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許某某,全麵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副總經理唐某某,負責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黨委委員、機電副總經理張某某,負責機電運輸安全管理;配備有通防、地測、機電等副總工程師

  礦井設置安全管理科,機運環保科,人力資源科,生產技術科,采一區,采二區,采三區,救護中隊等二級管理機構共計16個;中級管理人員共計20人。坪山井采三區設置有區長、技術主管、機電副區長、區支部書記等共計6人。其中采三區區長盧某,負責采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副區長韋某某,分管采區技術;機電副區長梅某某,分管采區機電運輸;采三區支部副書記馬某某,主持采區黨建工作。

  各采區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有采、掘隊。其中采三區設置有掘一隊(隊長王某,4月4日至8日生病請假,其工作由梅某某臨時負責)、掘二隊、掘三隊、機電隊(保運隊)等,配備有隊長,副隊長(驗收員),技術員等。2024年3月11日,采三區區長盧某將掘一隊王某、張某某、王某某等20餘人轉崗負責210604回風巷正、反掘工作麵運輸係統膠帶輸送機開停及相應的維護維修工作。

  3.中嶺公司勞動組織情況。三•八工作製。

  4.礦井開拓開采情況。礦井采用平硐+斜井聯合開拓,分區抽出式通風。中嶺井(一井)開采水平為+1640m,上、下山開采;坪山井(二井)開采水平為+1643m水平,上山開采。

  事故發生時,坪山井采三區布置有三個掘進工作麵,分別是210604回風巷掘進工作麵,210604回風巷反掘工作麵,210806運輸巷瓦斯巷掘進工作麵,無采煤工作麵。

  (三)事故地點概況

  事故發生在采三區210604運輸巷第二部膠帶輸送機機頭。機頭位置巷道高度2.85m,寬度6.35m,錨網支護巷道。膠帶輸送機型號DTL80/40/2×25,機頭架離巷道底板1.09m,機頭長度1.85m,寬1.24m。雙驅動滾筒,單滾筒直徑500mm,雙滾筒軸距600mm,兩滾筒外表麵最小間距100mm,雙驅動滾筒上方未鋪設防護網。使用55kw雙電機、雙減速箱,綜合保護器控製啟動。機頭處設置調度電話。

  (四)水礦公司安全監管情況。依據《關於印發〈水礦集團公司礦井零星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水礦發〔2012〕158號)、《關於印發〈膠帶輸送機安裝使用維護規定(試行)〉和〈刮板輸送機安全使用維護規定(試行)〉的通知》(水礦股份發〔2013〕227號),對膠帶輸送機膠帶釘卡扣均有安全規定:由安全負責人指定合適的釘卡扣位置;嚴禁在張緊滾筒和卸載滾筒之間機頭段釘卡扣,嚴禁在膠帶輸送機機頭傳動部位2m範圍釘卡扣;卡扣釘完後必須用手拉葫蘆等工具拉膠帶進行連接,嚴禁采用反轉膠帶輸送機驅動滾筒的方式連接膠帶。

  2023年12月24日,水礦公司安全副總經理楊某某帶隊檢查中嶺公司,發現中嶺井采一區釘膠帶卡扣未製定安全技術措施。根據《關於印發〈水礦控股公司“三違”行為分級認定標準〉的通知》(水礦控股安〔2023〕87號),該行為屬一級“三違”,根據《關於印發〈貴州水礦控股(股份)公司2023 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水礦控股安〔2023〕14 號)規定,該行為須重點03manbetx 公司及礦級管理人員管理責任,按 1000~3000 元扣減相關責任人員當月績效薪酬;核減安全管理科、機運環保科、生產技術科有關責任人當月薪酬500元。但楊某某現場製止施工後僅對現場作業人員及公司隨同檢查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下達整改文書,由中嶺公司安全副總經理唐某某負責落實整改。唐某某對采一區區長張某某、支部書記陳某某、分管副區長楊某各處罰款200元。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險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7時15分,采三區副區長梅某某組織張某某(班長)、王某某、王某、文某某、沈某某、高某某6人召開班前會,安排6人到采三區運煤上山膠帶輸送機尾212煤倉放煤、開210604運輸巷第一、二部膠帶輸送及膠帶釘卡扣等工作。

  8時2分,張某某等6人從副平硐乘車入井。9時52分到達210604運輸巷第二部膠帶輸送機頭,準備膠帶釘卡扣工作。同時,安全員劉某某及帶班副總師包某某先後到達該地點,認為無異常情況後,相繼離開。張某某安排沈某某、高某某到210604反掘工作麵、文某某和王某到210604回風巷正掘工作麵分別去找釘扣機。隨後,張某某、王某某啟動第二部膠帶輸送機,找撕裂膠帶卡扣位置,並將膠帶撕裂部位停在雙驅動滾筒上方。文某某和王某等人在210604回風巷正掘工作麵找到卡扣機並搬到定卡扣處。采三區機電副區長梅某某到達現場並確認更換卡扣位置後帶領沈某某、高某某到210604運輸巷風門外搬運壓帶輪。張某某按照梅某某的要求安排文某某到第一部膠帶輸送機打掃衛生。10時許,張某某、王某某、王某3人準備釘卡扣時,監控維護工汪某到達現場,詢問張某某等人釘卡扣有無安全技術措施,張某某等人未回答。汪某走後,張某某打電話向采區調度員邱某某彙報有人詢問膠帶釘卡扣有無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問怎麼辦。調度員邱某某讓張某某不要理他,繼續進行膠帶釘卡扣工作。

  10時10分,張某某等人在釘卡扣時,采三區區長盧某、技術副區長韋某某、安全員陳某先後到現場巡查,並未提出異議,便離開現場。張某某等人釘好卡扣後,發現兩個膠帶卡扣接頭間距500mm~600mm,無法對接在一起,於是張某某到210604運輸巷風門外送電,準備反轉雙驅動滾筒搭接膠帶卡扣並安裝鎖條。送電後,王某將膠帶輸送機開關調整為反轉狀態,並爬上膠帶輸送機蹲在雙驅動滾筒上方,要求王某某點動膠帶輸送機啟動開關搭接膠帶卡扣。11時18分,王某某打開膠帶輸送機啟動開關閉鎖,點動膠帶輸送機啟動開關按鈕,雙驅動滾筒反向轉動,將蹲在雙驅動滾筒上方的王某連同膠帶一並卷入雙驅動滾筒之間,導致事故發生。

  (二)應急處置及救援情況

  王某某發現王某被卷入膠帶輸送機滾筒後,立即向張某某報告事故情況。張某某於11時22分向采三區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並通知附近人員救援。中嶺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召請救護中隊入井進行搶險救援,並趕往現場參加搶險救援工作。12時17分,中嶺公司救護中隊到達現場,並將包裹在驅動滾筒膠帶內的王某救出。13時25分,王某被運至地麵並送往納雍新立醫院進行搶救。14時5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善後處理情況

  中嶺公司與遇難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事故善後得到妥善處理。

  (四)事故應急處置評估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立即組織救援,煤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傷員升井後立即送上救護車,沒有發生次生事故。

  (五)事故報告情況

  事故發生後,中嶺公司第一時間向納雍縣能源局報告了事故情況;並及時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報告了事故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經調查,該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18.13萬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工人在膠帶輸送機機頭雙驅動滾筒上反轉膠帶輸送機搭接膠帶卡扣,被卷入雙驅動滾筒之間,導致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1.安全培訓教育落實不力。一是轉崗工人安全培訓管理不到位。采三區區長盧某將采三區掘進一隊工人轉崗後,未按規定報礦人力資源部安排培訓。二是中嶺公司未認真學習上級下達的關於膠帶輸送機安裝使用維護的有關規定。

  2.安全責任製落實不力。一是管理職責混亂,責任落空。違規設置不具備帶班資格的采區副區長為帶班副總師並安排入井帶班。二是技術措施管理混亂。井下膠帶釘卡扣作業未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僅在2024年2月23日編製《皮帶運輸機檢查維修安全技術措施》,且該措施未及時貫徹傳達。三是管理人員對井下長期存在膠帶釘卡扣未執行“一工程一措施”的情況未製止並糾正,盧某等管理人員經過膠帶釘卡扣地點均未製止違章作業現象。

  3.“三違”查處不力。一是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采三區機電副區長梅某某在未執行“一工程一措施”並安排機電維修人員參與的情況下,違規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轉崗工人入井釘卡扣作業;當班井區調度員邱某某知道膠帶釘卡扣未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後違章指揮工人繼續作業;當班班長張某某違章指揮工人在機頭釘卡扣作業。二是工人違章作業,自保互保意識差。在未執行《中嶺公司安全01manbetx 》及上級公司有關釘卡扣的維護管理規定、無釘卡扣安全技術措施及無班組長現場安全指揮的情況下,違規在機頭位置雙驅動滾筒上方釘卡扣。三是違規采用點動膠帶輸送機啟動按鈕反轉驅動滾筒的方式搭接膠帶卡扣接頭。四是班長張某某無井下電工特種作業證,違規對膠帶輸送機啟動開關的上級饋電開關進行合閘送電。

  4. 開展“雙全日”工作有差距。中嶺公司及煤礦未認真開展“雙全日”工作,未紮實排查係統隱患,針對上級公司曾經檢查發現井下釘膠帶卡扣無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整改不徹底,落實不到位,同樣的違法違規行為反複出現;未切實做到全員查“三違”反“三違”,“雙全日”工作流於形式。事故當班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及工人均有經過事故地點,均未認真做到查“三違”反“三違”,著力排查事故隱患。

  5.水礦公司監督檢查不到位。一是督導落實公司下發的文件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不到位。未督促中嶺公司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下發的有關文件及製度規定,對中嶺公司井下零星工程長期未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失察。二是督導落實煤礦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督促煤礦對工人轉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三是針對中嶺公司帶班礦領導實際配備不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情況,未研判解決方案,進行整改;對中嶺公司采取三級管理模式,帶班礦領導不了解井下重點工程情況現象未督促整改。四是發現“三違”行為未嚴格按照《關於印發〈貴州水礦控股(股份)公司2023 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水礦控股安〔2023〕14 號)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三)事故類型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機電事故。

  (四)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責任人員

  1. 王某,膠帶機維護工。在膠帶輸送機機頭雙驅動滾筒上反轉膠帶輸送機搭接膠帶卡扣,被卷入雙驅動滾筒之間,導致事故發生,違章冒險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再追究責任。

  (二)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人員

  2. 王某某,膠帶機維護工。在無膠帶釘卡扣安全技術措施及無班組長現場指揮的情況下,配合工友王某違規點動膠帶輸送機啟動按鈕反轉驅動滾筒方式搭接膠帶卡扣,違章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3. 張某某,膠帶機維護工,事故當班班長。在無膠帶釘卡扣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帶領當班工人違規在膠帶輸送機頭位置釘卡扣;違規啟動210604運輸巷第二部膠帶輸送機啟動開工的上級饋電開關。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違反《煤礦01manbetx 》第四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4.邱某某,事故當班采三區調度員。在接到事故當班班長張某某報告釘卡扣無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不製止和糾正,指揮工人繼續違章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5.梅某某,采三區機電副區長。在工人轉崗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未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無機電維修專業人員參與的情況下,違章安排工人到井下進行釘卡扣作業;在發現工人違規在機頭位置雙驅動滾筒上方釘卡扣時,未糾正違章作業的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六)項之規定,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6.盧某,中共黨員,采三區區長。在明知210604運輸巷第二部膠帶輸送機釘卡扣無安全技術措施及工人轉崗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情況下,默許副區長梅某某違規安排工人入井釘卡扣作業;發現工人違規在機頭位置雙驅動滾筒上方釘卡扣作業,未及時製止和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六)項之規定,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組織處理、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人員

  7.陳某,中嶺公司安檢科安檢員。發現工人違規在210604第二部膠帶輸送機頭驅動滾筒位置釘卡扣作業,未製止和糾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8. 韋某某,采三區技術副區長。未督促采區執行“一工程一措施”,發現工人在210604運輸巷第二部膠帶輸送機機頭釘卡扣,未製止和糾正“三違”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六)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建議給予組織處理。

  9. 馬某某,中共黨員,區支部副書記(主持工作)。在坪山井采三區事故當班早調度會上,對采三區機電副區長梅某某在未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違規安排未經轉崗安全教育培訓的掘進一隊工人進行井下膠帶釘卡扣作業的違章指揮行為,未糾正和製止。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六)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建議給予組織處理。

  10. 包某某,中共黨員,一井(中嶺井)區副區長兼中嶺井帶班副總師,事故當班帶班礦領導。帶班期間未認真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掌握當班風險點情況,及時糾正和製止“三違”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建議給予組織處理。

  11. 龍某某,中共黨員,中嶺公司機電副總工程師兼機電科科長。在水礦公司2023年12月24日檢查發現煤礦井下存在膠帶釘卡扣未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後,未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杜絕同樣的違法違規行為;未認真履行職責,認真組織和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並督促落實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七)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建議給予組織處理。

  12. 張某某,中共黨員,中嶺公司機電副總經理。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未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未認真履行職責,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杜絕膠帶輸送機釘卡扣不執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七)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建議給予組織處理。

  13. 唐某某,中共預備黨員,中嶺公司安全副總經理。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未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認真督促落實上級公司的整改指令,排除坪山井井下膠帶輸送機釘卡扣作業長期未執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行為;未督促並組織開展好本單位轉崗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升工人自保互保能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五)(七)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14. 許某某,中共黨員,中嶺公司總經理。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督促嚴格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規定;未認真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01manbetx ;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五)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5. 李某某,中共黨員,中嶺公司黨委書記兼董事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督促開展及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形勢任務教育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未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三)、(五)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建議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6. 馬某,中共黨員,水礦公司機電動力部副部長(主持工作)。督促檢查中嶺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對中嶺公司機電維修零星工程長期不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失察;督促中嶺公司學習水礦公司下發的有關機電維修管理的規章製度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五),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暫停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資格,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罰款。

  17. 陶某,中共黨員,水礦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長。對中嶺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督導檢查以及未落實轉崗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二)、(五)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罰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8. 婁某,中共黨員,水礦公司機電副總經理。督促檢查中嶺公司機電維修維護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中嶺公司機電維修安全管理混亂的現狀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罰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19. 楊某某,中共黨員,水礦公司安全副總經理。在發現中嶺井膠帶釘卡扣未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的“三違”行為後,未嚴格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置處罰,未跟蹤落實中嶺公司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二)(五)(七)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建議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罰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四)對事故單位的處罰建議

  中嶺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對工人培訓不到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落實不到位,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對中嶺公司處罰款陸拾萬元整(¥600,000)。

  六、防範措施及建議

  (一)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按照《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2號))開展安全培訓工作。嚴格轉崗工人培訓管理,轉崗工人未培訓完成之前不得進入新崗位。要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升從業人員自保互保能力。

  (二)著力理順安全管理模式。一是必須完善規章製度,進一步明確職責,人人履職盡責;帶班礦領導必須掌握當班井下重點工程情況,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二是要嚴格督促落實煤礦“一工程一措施”規定。三是必須采取措施,研判礦、區、隊三級管理體係的可靠性,研判優缺點,查缺補漏,確保政令暢通,監督有效。

  (三)認真開展“雙全日”工作。一是充分發揮“安全兩員”監督管理的作用。杜絕幹慣了、習慣了、看慣了的安全管理局麵。二是堅決打擊“三違”行為。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學習後方可開展工作,增強工人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能力。三是嚴格按照《規章製度》《01manbetx 》進行維修作業,做到有章可循,井然有序。

  (四)上級公司必須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一是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及規章製度不能一發了之,要跟蹤督促落實到位。二是著力督導落實煤礦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切實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及風險辨識能力。三是煤礦必須配齊、配足、配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堅決杜絕煤礦違規設置非礦級領導作為帶班礦長的情況;認真03manbetx 研判當前所屬煤礦企業三級管理模式,著力梳理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查缺補漏,理順安全管理模式。四是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依照公司規定嚴肅處罰。杜絕搞變通,寬、鬆、軟監管。

  (五)深刻吸取安全生產事故教訓。要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把別人的教訓當成自己的教訓,特別是要深刻吸取2024年3月22日中嶺井工傷事故教訓及本次機電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遏製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針對每起事故,認真反思,認真總結經驗,著力彌補安全管理的缺陷,不斷完善安全管理體係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畢節納雍貴州中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坪山井“4•6”機電事故調組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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