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在機電經理領導下,協助機電經理管理全礦的機電工作,重點抓好機電技術管理和質量達標工作。機電礦長經理不在時,履行其職責。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路線,方針,技術政策,帶頭遵守《煤礦安全規程》,落實煤礦有關機電規章製度。全麵掌握機電設備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3、配合機電經理組織礦井年度及月度機電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的編製審查、修訂等管理工作。組織召開機電技術工作專業會議,研究和部署機電技術工作。
4、負責機電職工隊伍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經理組織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5、參與公司並組織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配合機電經理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礦井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7、需要帶班,堅持帶班製度、帶班期間負責當班井下安全生產工作。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場,督促、檢查全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並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8、及時製止和糾正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冒險作業、不違反操作規程。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
1、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曆,煤礦機電相關專業。
2、從事礦建工程機電相關工作5年及以上;擔任礦建項目機電科長三年及以上。
3、有礦建工程現場管理經驗。
4、熟練使用office、CAD等辦公軟件。
5、有安管證或職稱證等相關證書。
6、年齡45周歲以下,優秀人員年齡放寬至50周歲。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裏條件。
8、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