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積極配合安全經理開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監督、檢查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配合安全經理組織建立健全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組織製定並實施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和操作規程。
3、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
4、配合安全經理組織建立並落實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
5、參與編製安全管理方麵的規章製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實施。
6、及時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督促整改安全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7、參與並監督礦井災害預防和應急救災演習、方案、措施的落實。
8、監督礦井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落實礦井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9、參與礦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10、及時製止和糾正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不違反操作規程。
11、必須盡職盡責,杜絕 三違 現象。
12、需要帶班,堅持帶班製度、帶班期間負責當班井下安全生產工作。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場,督促、檢查全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並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
1、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曆,煤礦相關專業。
2、從事礦建工程安全相關工作5年及以上;擔任礦建項目安全科長三年及以上。
3、有礦建工程現場管理經驗。
4、熟練使用office、CAD等辦公軟件。
5、有安管證或職稱證等相關證書。
6、年齡45周歲以下,優秀人員年齡放寬至50周歲。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裏條件。
8、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