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在安全管理部的領導下,積極貫徹、宣傳、落實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製度、技術標準及本礦相關製度規定;
2.深入現場,查處 三違 、隱患,不安全行為,作業人員持證情況;
3.以 現場管理 為重點,查現場管理和檢查是否落實到位,查事故處理及隱患的排查情況,查各項製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認真學習礦及上級安全管理規定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確保落到到位。
二、任職要求
年齡45周歲以下;
具備煤礦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曆;
1年以上煤礦井下安全檢查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驗;
身體健康,勤勞上進,善於溝通,自覺遵守規章製度,責任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