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井下機電設備管理,熟悉綜掘機和掘錨機檢修;
2、負責井下機電隊伍的管理、檢查、監督工作;
3、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全職,50歲以內,必須幹過基建礦井二三期工程,最少幹過百萬噸礦井,有安管證,有煤礦井下現場管理工作經驗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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