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組織各種會議,對 一通三防 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及時協調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議負責督促、檢查。
2.組織製定通風、瓦斯抽采、防突、防滅火等工程計劃,並督促檢查。
3.負責煤礦 一通三防 、防突措施編製、預測驗證、抽采等技術組織、管理工作。
4.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平衡解決所需人、財、物。
5、製定有關強化 一通三防 管理措施和辦法,按措施、規程組織作業,檢查並督促整改隱患。製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按 四不放過 的原則,組織 一通三防 事故追查,開展案例宣傳教育。
7.推廣應用 一通三防 、防突措施、預測驗證、抽采裝備、新技術,開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煤礦防突出、預測驗證、抽采工作水平。
8.負責安排並及時進行通風設施的施工和維護,保證礦井通風係統的穩定、可靠。
9.定期組織開展 一通三防 隱患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製度、技術檔案。
10.采取措施保證煤礦測塵、測風、測瓦斯的準確、及時。
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到現場組織或參與事故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