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壓風自救係統壓風自救係統壓風自救係統1、煤礦企業在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立壓風係統的基礎上,必須按照在災變期間能夠向所有采掘作業地點提供壓風供氣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壓風自救係統。2、空氣壓縮機應設置在地麵;深部多水平開采的礦井,空氣壓縮機安裝在地麵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2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裝,但不得選用滑片式空氣壓縮機。3、壓風自救係統的管路規格為:壓風自救主管路(礦井一翼主壓風管路)為φ150毫米及以上;壓風自救分管路(采區主壓風管路)為φ100毫米及以上;采掘進工作麵為φ50毫米及以上。4、所有礦井采區避災路線上均應敷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間隔不大於200米。有條件的礦井可設置壓風自救裝置。水害嚴重的礦井應在各水平、采區和上山巷道最高處安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5、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在距采掘工作麵25~40米的巷道內、爆破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道有人作業處等地點至少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在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設置。每組壓風自救裝置應可供5~8人使用。其他礦井掘進工作麵應安設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6、在主送氣管路中要裝集水放水器。在供氣管路進入與自救裝置連接處,要加裝開關和汽水分離器。壓風自救係統閥門應安裝齊全,閥門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證係統正常使用。7、壓風自救裝置應符合《礦井壓風自救裝置技術條件》(MT390-1995)的要求,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8、壓風自救裝置應具有減壓、節流、消噪聲、過濾和開關等功能,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不得存在無風、漏風或自救袋破損長度超過5毫米的現象。9、壓風自救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避災人員在使用壓風自救裝置時,應感到舒適、無刺痛和壓迫感。壓風自救係統適用的壓風管道供氣壓力為0.3~0.7兆帕,在0.3兆帕壓力時,壓風自救裝置的供氣量應在100~150升/分鍾範圍內。壓風自救裝置工作時的噪聲應小於85分貝。10、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在采掘工作麵巷道內的壓縮空氣管道上,安裝在寬敞、支護良好、水溝蓋板齊全、沒有雜物堆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應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安裝高度應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11、壓風管路應接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並設置供氣閥門,接入的礦井壓風管路應設減壓、消音、過濾裝置和控製閥,壓風出口壓力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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