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一通三防”技術管理規定“一通三防”技術管理規定一、保護層開采要保證連續和規模開采。保護層采空區內不得留有煤(岩)柱,確需留煤(岩)柱的,必須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礦必須將煤(岩)柱的位置、尺寸和影響範圍準確標注在被保護層的采掘工程平麵圖、瓦斯地質圖上。二、保護層工作麵開采前,保護層工作麵的瓦斯抽采工程必須保證采煤工作麵瓦斯抽采要求;被保護層工作麵的瓦斯抽采工程應保證開采保護層時,能同時有效地抽采被保護層的卸壓瓦斯。三、加強被保護層的瓦斯抽采。保護層開采前,必須編製對應的被保護層瓦斯抽采設計,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審批執行。保護層開采必須采用底(頂)板巷穿層鑽孔或地麵鑽井抽采被保護層卸壓瓦斯;采用底(頂)板巷穿層鑽孔抽采被保護層卸壓瓦斯的,鑽孔必須控製整個被保護層對應區域,鑽孔參數由礦總工程師確定。四、被保護層瓦斯抽采必須建立專門台賬,底(頂)板巷穿層卸壓抽采鑽孔穿透多個鄰近煤層的,應開展瓦斯分源測定,分別統計各被保護層卸壓瓦斯預抽量。被保護層采、掘前必須對瓦斯抽采效果達標情況進行評判,編製抽采達標評判報告,並經礦長和礦總工程師批準,報集團公司安監局、通防地質部備案。被保護層屬於突出煤層的,首采保護層工作麵還必須進行保護效果及保護範圍考察,考察工作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結果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五、開采近距離保護層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被保護層初期卸壓瓦斯突然湧入保護層采掘工作麵,或誤穿突出煤層。正在開采的保護層工作麵超前於被保護層掘進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小於保護層與被保護層層間垂距的3倍,且不得小於100m。區域預抽六、不具備保護層開采條件的,以及未在保護層開采有效保護範圍內的突出危險區煤層,煤巷必須采取底(頂)板巷穿層鑽孔、采煤工作麵必須采取穿層或順層鑽孔預抽區域性瓦斯治理措施。七、嚴格執行預抽鑽孔布置標準(井巷揭煤預抽鑽孔除外)。鑽孔間距按實際考察確定的煤層有效抽采半徑(30天,下同)設計,穿層預抽鑽孔孔徑≥94mm、順層預抽鑽孔孔徑≥102mm。(一)煤巷條帶穿層預抽鑽孔,在斷層構造帶(落差≥1.0m)及其前後20m範圍內必須采取穿層鑽孔加密措施,加密方案由礦總工程師確定。(二)突出危險區應力集中區,煤巷掘進必須采取穿層鑽孔預抽措施,采煤工作麵采用穿層鑽孔為主、順層鑽孔補充的預抽措施。鑽孔間距按煤層有效抽采半徑加密布孔,具體參數由礦總工程師確定。(三)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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