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3.18”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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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3.18”頂板事故調查報告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3.18”3.18”頂板頂板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2019年3月18日10時,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1204采煤工作麵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68.3萬元。事故發生後,礦方瞞報事故,沒有向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報告。2019年4月17日,犍為縣應急管理局根據樂山市市長熱線(心連心)轉來的信訪舉報材料,牽頭組織犍為縣監察委、公安局、檢察院、人社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查明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瞞報事故屬實。2019年5月7日,犍為縣應急管理局向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川西監察分局(以下簡稱川西監察分局)移送了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事故案件。2019年5月7日,川西監察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7〕21號),由川西監察分局牽頭,會同樂山市應急管理局,犍為縣監察委、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3?18”頂板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犍為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嚴格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和“四不放過”的要求,通過調查取證、查閱資料、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劃分和處理建議,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形成了事故調查報告。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一)礦井概況犍為縣新店兒煤業有限公司位於犍為縣羅城鎮二龍村5組,屬鄉鎮煤礦,係生產礦井,核定生產能力150kt/a。礦井采礦許可證號:C5100002010091120075630,有效期至2019年9月21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號:(川)MK安許證字〔2017〕5111231831B,有效期至2020年6月15日;工商營業執照號:91511123784720873D,長期有效。井田範圍由21個拐點坐標圈定,麵積3.6133km2,開采標高+245m至+95m。法定許可開采K10d煤層,煤層傾角2~4°,煤層平均厚度0.39m。煤塵有爆炸危險性,煤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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