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嶺礦發【2015】151號 關於下發《王家嶺礦“紅黃牌”管理製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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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嶺礦發【2015】151號 關於下發《王家嶺礦“紅黃牌”管理製度》的通知王家嶺礦發〔2015〕151號關於下發《王家嶺礦“紅黃牌”管理製度》的通知礦屬各部門、各單位:為進一步規範井下安全生產秩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結合《王家嶺礦生產調度管理規定(補充)》(王家嶺礦發〔2014〕88號)文件要求,我礦製定“停工整頓”牌板(即紅牌)和“停工整改”牌板(即黃牌),針對井下現場存在威脅安全生產隱患的隊組給予停工掛牌處理,現將具體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如下:一、停工整頓情形安全檢查人員井下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觸犯“安全紅線”的隱患時,可直接出示“紅牌”責令停工整頓。具體情形有:(一)無規程、措施施工,空頂作業以及擅自改變支護參數降低支護強度的。-1-(二)采掘工作麵出現冒頂或離層超過規定而未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的。(三)過地質構造帶、三四岔門、老空巷等特殊工程未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四)電氣設備保護不完好、甩保護,井下電氣設備出現失爆現象的。(五)礦井風量不足、采掘工作麵無風、微風或循環風作業的。(六)礦井通風係統不合理不可靠,隨意留設盲巷、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七)瓦斯超限作業,瓦斯超限、停電停風不撤人的。(八)周邊采空區、空巷情況不清楚,有害氣體、火區情況不明,盲目進行鑽探或組織作業生產的。(九)排放瓦斯無措施、一風吹或排放瓦斯流經區域不停電、不撤人的。(十)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高定監控報警值和斷電值或縮小斷電範圍、擅自修改監控數據、擅自中斷數據傳輸、監控設施不到位的。(十一)擅自甩掉風電、瓦斯電閉鎖、局扇自動切換等安全控製保護功能的。(十二)出現突水征兆仍組織生產的。采煤工作麵未形成完整的排水係統而進行回采的。(十三)采掘工作麵存在水患而未製定、落實探放水措施的。-2-水患未消除而進行采掘施工的。(十四)探放水工程無專項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的。未形成排水係統的而進行探放水作業的。(十五)違反程序擅自改變技術方案和工藝流程的。(十六)采掘工作麵無跟班隊長或零星工程無安全負責人的。(十七)用暴力手段阻撓安監、瓦檢、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職責,對檢舉“三違”人員進行打擊報複的。(十八)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強令無特種作業資質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十九)拒不執行“黃牌”停工整改規定或一個月內被兩次“黃牌”停工的隊組。(二十)其他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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