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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製1231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泉陽泉有限有限公司公司關於印發關於印發《地測防治水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製崗位責任製》的通知的通知各縣(區)公司、各控股煤礦: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及集團公司2013年防治水工作安排,有效杜絕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規範領導職責,經市公司研究決定,特製定《陽泉公司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製》,現予以印發,望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附件: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泉有限公司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製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泉有限公司2013年4月15日2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泉有限公司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陽泉有限公司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製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製第一節第一節總則第一條為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預防和減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礦職工生命安全,結合陽泉公司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第二條市公司及縣(區)公司、各煤礦職能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並嚴格執行。如本規定與《煤礦防治水規定》不一致時,按《煤礦防治水規定》執行。第三條防治水工作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第四條建立健全煤礦防治水管理機構,明確領導職責,法人、總經理是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具體負責防治水的技術工作,其他分管領導按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防治水責任。第五條市公司地測防治水中心、各礦地測防治水科,負責礦井防治水的日常管理工作。地測防治水中心和防治水科應根據集團公司和《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各礦地測防治水科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少於3人。第六條煤礦應建立專門的探放水隊,實現探掘分離。探放水隊負責礦井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及巷道探放水日常作業,並直接受地測防治水科領導。3每個掘進工作麵必須配備3名探放水工和1台探水鑽機,禁止使用煤電鑽代替專用探水鑽機進行探放水作業。回采工作麵形成後,要在2周內進行坑透,摸清工作麵地質構造賦存情況,並進行鑽探驗證。第七條必須編製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編製礦井探放水設計、作業規程、水情水害預報及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第八條必須采用物探、鑽探、地麵電法勘探等技術手段查清本礦井及周邊區域采空區範圍及其積水情況,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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